中山市人工清除薇甘菊工程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各供应商: 
    关于我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0658-0701SZTC8219”的“中山市人工清除薇甘菊工程采购项目”,现就该项目作以下澄清: 
1、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更改为:
1)供应商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执照中须含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或森林病虫害防治范围,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必须在中山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3)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2、其他事项以原谈判文件为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二00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