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01 | 6米拼板自动焊接机 | 1台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公告时间: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8日
五、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1年7月、8月、9月、10月四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6)2011年7月、8月、9月三个月的税收依法缴纳证明和2011年7月、8月、9月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
(8)投标人企业综合介绍
(9)投标人认为其他应提交的资质文件
注: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提交。
六、接受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应在此报名时间内将密封的报名材料送达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报名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