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化设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7日至2011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开标时间:2012年1月17日上午9:00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地方税务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辽河路122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Z2011-285#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二个包。A包、B包均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响应,但不得对其中的一个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一)A包:笔记本电脑93台、服务器1台、针式打印机7台、激光打印机5台、打印扫描一体机5台,预算资金880500元人民币;
(二)B包:笔记本电脑139台,预算资金834000元人民币。
三、A、B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肆级(含)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肆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一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