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湖镇公租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发包编号: 皖建施招-A-2012-059),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修订稿)》(长招标[2011]2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施工监理内容:水湖镇公租房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施工内容为新建1栋15层框架结构公租房,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
二、发包费率: 1.1%,监理结算价=发包费率×工程实际决算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支付方式:按照已完工程进度支付监理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80%,工程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监理结算价的100%。
五、服务地点:长丰县水湖镇境内
六、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移交止,本工程监理服务期计划为 310个日历天。
七、报名时间:凡2012年4月12日15:00前办理完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均可作为备选企业参与开标。
报名要求: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联系人:王工
八、抽取时间、地点:2012年4月12日15:00(迟到的算放弃),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三楼)
九、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
十、参与企业注意事项:
1、意向参与企业须在2012年4月12日15:00前交纳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0*****190********查看详情;开户行:工行长丰县支行),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备选企业参与抽取的人员须为公司的交易员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员和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水湖镇公租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须知及附件发.rar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