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业主名称:青田县档案局
招标编号:QTCG2007-102A
开标时间:2007-9-21
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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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青田县档案局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系统项目(QTCG2007-102A)于2007年9月3日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发布询价公告,但在2007年9月12日下午4:00时评定截止时,报名的供应商人数不符合法规人数,经县采购办同意研究决定再次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允许经营本项目的供应商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本项目报价。
2.本次采购设有预算指导价:10.5万元;各供应商的报价如果高于预算指导价的则按报价无效处理。
3.报价文件构成(一式三份):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及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4.各供应商请于2007年9月19日下午4:00时前送至或邮寄(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招投标一科(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县交易中心于2007年9月21日下午4:00时进行评定,而在9月21日下午4:00时前还未收到各供应商邮寄出的的报价文件,则按废除报价资格处理。
4.成交人交纳5000元询价保证金的,并交纳标书成本200元。
5.本次报价是指最终结算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6.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法。询价小组根据每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询价小组根据商务最低报价者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并推荐商务报价次低者作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有效时间为15天,在有效时间内,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并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及成交资料费后授予合同。
7.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公示3天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本次询价协议。
8.成交候选人不签订协议或不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将不予返还询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协议后自动转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由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退还质保金。
9.成交候选人须按照行业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10.付款条件: 合同款由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根据采购人付款通知书付。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十五个日之内支付合同款20%,交货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80%。
11.本次询价采购,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有权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可以暂不采购,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并不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另行组织采购。
12.各供应商可从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中下载相关采购文件附件。
青田县档案局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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