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要求 1. 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被 (略) 或中 (略) (略) (略) (略) 门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3)在最近 * (略) (略) 门或被司法机关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4.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 * 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 * 项目应答。 5.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 * 日至应答截止日承接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食堂食材类项目)的合同至少1个。 (1)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以及至少 * 张与合同匹配的发票扫描件证实合同的真实有效性。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 (略) 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须提供合同相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原件备查,未能区分为类似项目的业绩不纳入评审范围。 6. 应答人须提供食 (略) (略) (略) 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