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加项
9.1比选文件费用交纳方式:
在系统上完成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后, (略) 进行比选文件费用交纳,交 (略) (略) 电汇, (略) “联系方式”;比选文件 * 经售出不予退还
9.2 (略) 理流程:
(1)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唱价有异议的,应 (略) 提出, (略) 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前述 * 个事项的投诉,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附件4: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9.3鉴 (略) 资格后审,报名成功通过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 (略) 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9.4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 (略) , (略) 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 3,联系邮箱: * ***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 * - * : * )。
9.5供应商在 (略) 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 * 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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