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1〕2号招标公告
(略) (略)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 * 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 (略) 对下列 *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
行公开出让。 (略) 如下:
* 、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 * :编号为CR * -6号,位于吴圩镇 (略) 北侧,东至空地及居
民点,西至空地,北至规划道路,南至 (略) 用地红线。面积 * . * 平
方米(合3. * 亩)。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依据县乡镇规委会 * 年第1次会
议研究的(定规通字〔 * 〕4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 * :编号为CR * -6号, (略) 镇戚继光大道北侧,东至规划靠山路
道路红线,西至规划东 * 路道路红线,南至戚继光大道绿化控制线,北至空地。
面积 * 4平方米(合 * . * 亩)。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县规委会 * 年第
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 * 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 * :编号为CR * -7号, (略) 镇戚继光大道北侧,东至空地,西
至规划靠山路道路红线,南至戚继光大道绿化控制线,北至靠 (略) 用地
红线。面积 * . * 平方米(合5. * 亩)。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性质:
国有建设用地。县规委会 * 年第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 * 〕
* 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 * :编号为CR * -8号, (略) 镇博文 (略) 侧,东至 (略) 路道路红
线, (略) 用地红线,南至博文路道路红线,北至能仁路道路红线。
面积 * 8. * 平方米(合 * . * 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国有
建设用地。县规委会 * 年第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 * 号)
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 * :编号CR * -9号,位于 (略) 区戚继光大道南侧,东至定远驾校用
地红线,西至南吴路用地红线,北至居民区及戚继光大道道路红线,南至安置房用
地红线。面积 * 2. * 平方米(合 * . * 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性
质:国有建设用地。县规委会 * 年第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 * 〕
* 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 * :编号CR *** 号,位于炉桥镇华塑大道西侧,东至华塑大道绿
化退让红线, (略) 及居民区用地红线,北至迎宾西路道路红线,南至 *
* 大道道路红线。面积 * 1.9平方米(合 * . * 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
地。县乡镇规委会 * 年第2次会议研究的(定规通字〔 * 号)规
划设计条件。
宗地 * :编号CR *** 号,位于炉桥镇华塑大道西侧,东至华塑大道绿化
退让红线,西至范湾街道路红线,北至文化路道路红线,南至迎宾西路道路红线。
面积 * 4.1平方米(合 * . * 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国有建
设用地。县乡镇规委会 * 年第2次会议研究的(定规通字〔 * 号)
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 * :编号CR *** 号,位于炉桥镇华塑大道西侧,东至华塑大道绿化
退让红线,西至范湾街道路红线,北至鸣钟路道路红线,南至文化路道路红线。
面积 * 3. * 平方米(合 * . * 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国
有建设用地。县乡镇规委会 * 年第2次会议研究的(定规通字〔 * 号)
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 * :编号GY * -2号,位于位于 (略) 区,东至:空地,南
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面积 * 平方米(合0. * 亩)。出让用途
为:公共设施用地( (略) )。依据县乡镇规委会 * 年第 * 次会议研究
的(定规通字〔 * 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十:编号GY * -8号,位于位于 (略) 区,东至:空地,南
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面积 * 平方米(合0. * 亩)。出让用途
为:公共设施用地( (略) )。依据县乡镇规委会 * 年第 * 次会议研究
的(定规通字〔 * 号)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十 * :编号GY * -7号, (略) 区炉桥 (略) 侧,东至空地及渠道,西至
(略) 返 (略) * 期用地红线,北至炉桥路道路红线,南至空地。面
积 * 4. * 平方米(合 * . * 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依据县规委会
* 年第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 * 号)规划设计条件。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 (略) 下载并仔细阅读出
让文件)
宗地 序号 | 出让土地 面积 ㎡ | 规 划 用途 |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 出让 年限(年) | 出让方式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 筑 密 度 | 建筑物 要求 (限高) | ||||||||
CR * -5 | * . * 平方米(合3. * 亩) | 商业 | ≤2.5 | ≥ * % | ≤ * % | * 米以内 | * | 拍卖转挂牌 | * | * | 1 |
CR * -6 | * 4平方米(合 * . * 亩) | 商业 | ≤1.5 | 不大于 * % | 不小于5% | * 米以内 | * | 拍卖转挂牌 | * | * | * |
CR * -7 | * . * 平方米(合5. * 亩) | 商业 | ≤1.5 | 不大于 * % | 不小于5% | * 米以内 | * | 拍卖转挂牌 | * | * | * |
CR * -8 | * 8. * 平方米(合 * . * 亩 | 住宅 | ≤1.8 | 不小于 * % | 不大于 * % | * 米以内 | * | 拍卖转挂牌 | * | * | * |
CR * -9 | * 2. * 平方米(合 * . * 亩) | 住宅 | ≤2.0 | 不小于 * % | 不大于 * % | * 米以内 | * | 拍卖转挂牌 | * | * | * |
CR *** | * 1.9平方米(合 * . * 亩) | 住宅 | ≤1.8 | 不小于 * % | 不大于 * % | * 米以内 | * | 拍卖转挂牌 | * | * | * |
CR *** | * 4.1平方米(合 * . * 亩) | 住宅 | ≤1.8 | 不小于 * % | 不大于 * % | * 米以内 | * | 拍卖转挂牌 | * | * | * |
CR *** | * 3. * 平方米(合 * . * 亩) | 住宅 | ≤1.8 | 不小于 * % | 不大于 * % | * 米以内 | * | 拍卖转挂牌 | * | * | * |
GY * -2 | * ㎡(合0. * 亩) | 工业 | ≤0.9 | ≥5% | ≤ * % | 阀室 | * | 挂牌 | 1.9 | 1.9 | 0.1 |
GY * -8 | * ㎡(合0. * 亩) | 工业 | ≤0.9 | ≥5% | ≤ * % | 阀室 | * | 挂牌 | 1. * | 1. * | 0.1 |
GY * -7 | * 4. * 平方米(合 * . * 亩) | 工业 | ≥1.0 | 不大于 * % | 不小于 * % | 建筑物性质:厂房、仓库等 | * | 挂牌 | * .7 | * .7 | 4 |
* 、竞买人资格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 * )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 (略) 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 年以
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 、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
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
买保证 (略) 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
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
* 、公开出让方式
CR * -5号、CR * -6号、CR * -7号、CR * -8号、CR * -9号、CR
*** 号、CR *** 号、CR *** 号宗地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设
有底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
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 * 家或 * 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
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 * 家
的,出让方式由拍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GY * -2号、GY * -8号、GY * -7号宗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设有
底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
本次出让的 * 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底价,由由县国 (略) 主任
(略) 研究。
( * )拍卖出让
1、CR * -5号、CR * -6号、CR * -7号、CR * -8号、CR * -9号、
CR *** 号、CR *** 号、CR *** 号宗地参加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
金开始时间 * 日8时;参加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日 * 时。
2、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
证金达到 * 家或 * 家以上的,出让人组织拍卖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 * 家或 * 家以下的直接
转挂牌出让。无人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流拍,出让人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3、拍卖会时间 * 日上午 * 时整
4、拍卖会地点: (略) 公 (略) 第 * 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 楼
会议室)。
5、拍卖出让 (略) 公布,并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转挂牌出让
1、CR * -5号、CR * -6号、CR * -7号、CR * -8号、CR * -9号、CR
*** 号、CR *** 号、CR *** 号宗地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
间,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
金的未达到 * 家或 * 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3、CR * -5号、CR * -6号、CR * -7号、CR * -8号、CR * -9号、CR
*** 号、CR *** 号、CR *** 号宗地转挂牌出让报价期间至转挂牌出让报
名截止日,接受新的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的竞买人,可以直接参与挂牌报价活动。
4、CR * -5号、CR * -6号、CR * -7号、CR * -8号、CR * -9号、CR
*** 号、CR *** 号、CR *** 号宗地转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
始时间 * 日8时;参加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
5月 * 日 * 时。
5、CR * -5号、CR * -6号、CR * -7号、CR * -8号、CR * -9号、CR
*** 号、CR *** 号、CR *** 号宗地转挂牌报价时间: * 日
9时至 * 日 * 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 (略) (略) 门确认的
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 (略) 竞价的,可由招拍挂
主持人、公正 (略) 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5、转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 (略) 公 (略) 第 * 开标室(自然资
源和规划 * 楼会议室)。
6、转挂牌出让 (略) 公布,并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挂牌出让
1、GY * -2号、GY * -8号、GY * -7号宗地挂牌报名竞买缴纳保证金
起始时间 * 日8时,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日 * 时。
2、GY * -2号、GY * -8号、GY * -7号宗地挂牌竞买报价时间: *
年5月7日9时至 * 日 * 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 (略) 公
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 (略) 竞价的,
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正 (略) 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3、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 (略) 公 (略) 第 * 开标室(自然资源
和规划 * 楼会议室)。
4、挂牌出让 (略) 公布,并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 、成交价款缴纳
( * )CR * -5号、CR * -6号、CR * -7号、CR * -8号、CR * -9号、
CR *** 号、CR *** 号、CR *** 号、GY * -2号、GY * -8号、GY *
-7号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 * (略) 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
价款的, (略) 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
( * )以上 * 宗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其他
相关税费 (略) 缴纳。
* 、宗地移交方式
( * )CR * -5号、CR * -6号、CR * -7号、CR * -8号、CR * -9号、
CR *** 号、CR *** 号、CR *** 号、GY * -2号、GY * -8号、GY *
-7号宗地竞 (略) 成交价款后,出让人 * 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
( * )本次出让 * 宗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
物拆至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
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 (略) 地,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
担。 (略) 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开竣工约定
( * )CR * -6、CR * -7、CR * -8、CR * -9、CR *** 、CR *** 、
CR *** 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 * 个月内
(略) 建设完工。
( * )CR * -5号、GY * -7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
自开工之日起 * (略) 建设完工。
( * )GY * -2号、GY * -8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
自开工之日起 * (略) 建设完工。
( * )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 * 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
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 、其他特别约定
( * )CR * -6、CR * -7号商业用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约
定规划建设,并不得向外销售,所建房屋竣工验收后,政府按审计核准的成本价统
* 回购,用于拆 (略) 置。
( * )CR * -9号宗地内,竞得人须配建不少于 * 个班级标准化幼儿园,建
成并通过验收后移交县政府。
( * )GY * -2号、GY * -8号宗地规划建筑物用途为:公共设施(阀室)。
( * )GY * -7号宗地规划建筑物用途为:车间、仓库、办公等辅助用房。用
(略) 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
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 (略) (略) 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 * )CR * -5、CR * -6、CR * -7、GY * -2号、GY * -8号、GY * -7
号宗地竞得人须做好安全审查、环评监测报告,无安全审查、环评监测报告的不得
动工建设。
* 、本次出让由 (略) 自然 (略) 委托 (略) 土 (略) 具
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 (略) 土 (略)
联系电话: * ***
联 系 人:李念、谢晓艳
邮政编码: ***
收款单位: (略) 土 (略)
竞买保证金帐户 * : (略) 土 (略)
(略) : (略) (略)
账 号: ***
竞买保证金帐户 * : (略) 土 (略) 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略) :中国 (略) (略)
账号: ***
(略) 自然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