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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绝缘材料项目审批前公示

2021年06月21日   安徽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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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华 (略) 年产 * 0吨新能源汽车 (略) 电池绝缘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 * 0吨新能源汽车 (略) 电池绝缘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光电产业园 (略) 房、 (略) 房

建设单位:

(略) 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 * 0平米,在 (略) 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光电产业园,租赁 (略) 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光电产业园 (略) 房、 (略) 房,企业达产后年产能为年产 * 0吨新能源汽车 (略) 电池绝缘材料,具体包括新能源电池外壳注塑件 * 吨、新能源电池外壳吸塑件 * 吨、电芯绝缘片 * 吨、电芯拖板 * 吨、薄膜 * 吨、线束 * 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挤塑废气、破碎粉尘、分条模切粉尘、造粒废气、注塑废气、吸塑废气、吹塑废气、线束成型废气(焊接烟尘)、印刷废气。

项目挤塑废气、破碎粉尘、分条模切粉尘均产生于B3车间,此部分 (略) 理后通过1根 * 米高排气筒排放(DA * )。挤塑设备共 * 台,风量为 * 0m3/h,破碎机2台,分条模切设备 * 台,风量共 * 0m3/h。项目挤塑有机废气(以非 * 烷总烃计)、破碎粉尘、分条模切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造粒废气、注塑废气、吸塑废气、吹塑废气、线束成型废气(焊接烟尘)、印刷废气均产生于C1车间,此部分 (略) 理后通过1根 * 米高排气筒排放(DA * )。

其中印刷车间和注塑车间均密闭负压收集,印刷车间体积约为 * m3( * m* * m*7m),则风机风量为 * 0m3/h。丝网印刷有机废气(以非 * 烷总烃计) (略) (略) 市地方标准《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 *** )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注塑车间体积约为 * m3( * m* * m*7m),则风机风量为 * 0m3/h。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 * 烷总烃计)、苯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造粒设备、吸塑设备、吹塑设备各两台,则风机风量 * 0m3/h。造粒、吸塑、吹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 * 烷总烃计)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线束生产线上焊接设备共 * 台,则风机风量为 * 0m3/h。焊接工艺产生的锡及其化 (略) 《( (略)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 / *** )表1限值及表3中限值要求。

根据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 (略) 区的平面布置,本次评价建议按照生产车间边界外 * m范围设置为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 (略) 界外 * m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为园区其它企业(无食品生产企业),无长期居住的人群,项目设置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间接循环冷却水,间接循环冷却水较清洁,可直接排入开 (略) 进入定远 (略) (略) 理;生活污水排 (略) 理,处理达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 (略) ,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马桥河。项目 (略) (略) 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正常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为 * - * dB(A),经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集中收 (略) ;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综合利用;废 (略) (略) 置;生活垃圾由专人集中收集, (略) 门统 * 清运。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印刷板、丝印机、印刷板擦 (略) 内新建危废暂存库集中暂存后委托 (略) 置。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门:

(略) 行 (略) 环境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

***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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