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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节点改造升级和扩容储备项目的通知

2019年12月26日   甘肃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 (略) (略) :

  为认真落实我厅商务发展项目库建设工作要求,有效提升中药材流通 (略) 质量和覆盖面,根据 * 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安排,省商务厅决定启动 * 年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节点改造升级和扩容项目申报工作,以便做好项目储 (略) 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项目范围

  ( * )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节点改造升级项目

该项目面向现有的 * 家中药材流通追溯节点企业,支持节点企业提升流通追溯能力,促进现有追溯数据有效性和关联性。按 * 年度追溯数据报送量和数据关联率,对 (略) 排名,纳入项目库储备。项目实施时依据排名先后顺序,择优确定节点企业。

原则上每个节点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 * 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将按商务发展资金使用方案最终确定。

  ( * )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节点扩容项目

  该项目面向未纳入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中药材生产、经营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药材企业申请加入流通追溯体系,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对新加入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并产生追溯数据的企业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企业投入 (略) 支持。

截止日期前新申请企业平均分配支持资金,原则上每个新加入节点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本企业投入的 * %,具体实施方案将按 * 年商务发展资金使用方案最终确定。

   * 、申报条件

  1、申报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节点改造升级项目的企业必须是现有的 * 家节点企业,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 (略) 机制, * 年发码量在 * 0个以上,年销售额在 * 万元以上。对符合条件的节点企业,将按以上指标由高到低纳 (略) 储备。

  2、申报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节点扩容项目的中药材企业,必须符 (略) 门规定的生产或经营资质,通过GMP或GSP认证,年销售额在 * 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的商标,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 (略) 机制,并保证在 * 日前完成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申请加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节点企业,将按以上指标由高到低顺序纳 (略) 储备。

   *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包括:1、企业申请书;2、企业经营情况介绍(企业规模、主营业务、覆盖范围、销售额等情况,进出口情况单独介绍);3、企业追溯开展情况(申报扩容项目的企业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4、申报条件里要求的相关证照资质等。

   * 、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在 (略) 商务发展项目储备平台报送申报资料。 (略) ( (略) (略) )负责对申报材料 (略) 初审,初审通过后于 * 日前向 (略) (略) 汇总提交申报材料。 * 年财政资金分配计划确定后,按照工作方案,经对 (略) 现场查验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 、工作要求

   (略) 、 (略) (略) 在相关审核转报过程中要严肃作风纪律,不得影响企业正常合法经营;要依法保护企业信息安全,对企业相关信息不得违法擅自披露;要落实廉洁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敬尚书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com

(略) 省商务厅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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