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 次性付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 新标准) * 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 级](含)以上资格; (略) (略) 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 * :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于同 * 工程项目、同 * 项目批文、同 * 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略) 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1.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 (略) 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 (略) 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 (略) 投 (略) 政处罚。 (3)投标人 (略) (略) 罚( (略) 为的界定参照国发【 * 】 * 号文、发改办财金【 * 号文)。如果 (略) 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 (略) 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 (略) 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 (略) 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 (略) 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 * ] * 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 (略) 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年 9月 * 日0 时 0分至 * 年 9月 * 日0 时 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略) 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略) (略) 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9月 * 日 * 时 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网、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 (略) 东路 * 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钧浩 电 话: *** 代理机构: (略) 国兴 (略) 地 址: (略) 市济川路 * * 楼 电子邮箱: * * .com 联 系 人:封海军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