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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钦北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函

2021年09月24日   广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关于印发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关于印发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函》(钦市水函〔 * 〕 * 号)要求,为做好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现将《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 * 年度自查工作,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和复核技术材料。

联系人:唐镶万,联系方式: *** ,邮箱: * * .com。

附件: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方案

(略) 市 (略)

*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 (略) 关于印发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函》(钦市水函〔 * 〕 * 号)的要求,为做好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 、考核内容

*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 (略) 分。

( * )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 * 年度 (略) 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等3类控制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河流交界断面水量达标率等7项指标。 * 年度各项指标目标要求见附件1。

( *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考核 * 年度重点工作,包 (略) 动方案、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含地下水管理)、水资源监测统计、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理等6项内容。

* 年度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

* 、考核方式

采用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主要通过监督 (略) ,年终考评根据对自查资料核查结果,结合日常考核与重点 (略) 综合评定。

* 、考核程序

( * )自查

按照考核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目标完成情况中的7项指标,以 (略) 动方案、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含地下水管理)、水资源监测统计、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理等内容。自查完成后,将 * 年度自查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3;同时, (略) (略) 门将自查报告相关复核技术资料报 (略) 。复核技术资料编制要求见附件4。

( * )核查与抽查

1.日常考核。 (略) 市 (略) 依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对 (略) 区工作 (略) 监督检查。监督检 (略) 检查(明查或暗访)和对日常工作发现问题的督查。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以“ * 县 * 单” (略) 整改,并直接纳 (略) 评扣分。 (略) 门检查发现问题也 * 并纳 (略) 评扣分。

2.年终考评。 (略) 市 (略) 对报送的自查报告及复核 (略) 核查。核查方式包括资料核查、现场重点抽查和通过 (略) 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查看等方式。

( * )考核结果评定

(略) 市 (略) 综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的情况,按照 (略) 评分,形成考核初步结果,经考核工作组审核后,由 (略) 市考核工作组征求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意见,于 * 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 、考核结果使用

* 年度考核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 个等级。考核得分 * 分(含)以上为优秀, * 分(含)以上 * 分以下为良好, * 分(含)以上 * 分以下为合格, * 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考核办法规定, (略) , (略) (略) 门,纳入 (略) 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 、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自查报告和复核技术资料正式文件,按公文要求报送,同时需上传至 (略) 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自查报告和复核技术资料用Word或WPS文字格式,其中附件4的附表1~附表7用Excel或WPS表格格式,相应支撑材料用PDF扫描格式。所有报送材料需刻录光盘 * 式5份报送,无需编印纸质支撑材料。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 * 日,逾期不受理,对部分考核内容和报送时间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附件:1.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目标值

2.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

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3.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4.复核技术资料编写要求

附件1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目标值

地 区

用水总量

(亿m3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 * 年下降幅度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 年下降幅度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

河流交界断面水量达标率

(略) 区

2. *

4.2%

3.0%

(略) 下放

* .4%

* %

* %


附件2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类别

序号

考核指标或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具体评分细则

考核方式

考核评分

牵头单位

县级

市级

目标完成情况( * 分)

1

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5

1.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4分)。

用水总量依据用水统计调查 (略) 统计,低于年度目标值的得4分;结合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及台账、监督检查发现的用水量指标落 (略) 综合评价。

自查

核查

(略)

2.河流交界断面水量达标率完成情况(1分)。

依据《 (略) 壮族自治区跨设区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考核办法》(桂水资源函〔 * 〕 * 号)和《水利厅关于调整 (略) 壮族自治区跨设区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考核办法中跨设区市界河流交接断面基本信息表的函》(桂水资源函〔 * 〕 * 号),对河流交界断面水 (略) 监测评价,水量达标率达到 * %,得1分,未达到 * %则按比例赋分。

自查

核查

(略)

2

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7

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年度目标完成情况(2分)。

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不完成不得分。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数 (略) 提供。

自查

核查

(略) 、 (略)

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年度目标完成情况(2分)。

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不完成不得分。万元工业增加值数据由区工 (略) 提供。

自查

核查

(略) 、区工 (略)

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年度目标完成情况(3分),其中:目标完成情况2分,工作完成情况分1分。

参照“十 * * ” (略) 评分。 (略) 区目标值另文印发;工作完成情况依据《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水农水〔 * 〕 * 号)进行评价。

自查

核查

(略)

3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

*

6.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完成情况(9分)。

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年度目标值,得9分,未达到年度目标值则直接按达标率赋分。水质达标率评价结果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式通报文件为准。

自查

核查

钦 (略)

7.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完成情况(1分)。

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 * %,得1分,未达到 * %则按比例赋分。水质达标率依据《 (略) 壮族自治区跨设区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考核办法》(桂水资源函〔 * 〕 * 号)进行评价。

自查

核查

钦 (略)

(略) 动方案

( * 分)

4

(略) 动方案推进

2

8. (略) 动方案确定的 * 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分)。

(1) * 日前,制定 * 年 (略) 动实施方案工作要点或任务清单,得0.4分;

(2)完成 * 年度各项节水工作任务,得1.6分,每有 * 项未完成,扣0.4分,扣完1.6分为止。

自查

核查

各有关单位

5

(略) 会建设

*

9.城市 (略) 改造及漏损率下降情况(1分)。

对 * 年度 (略) 控制情况作为 (略) 综合评分, (略) 漏损率达到 * %及以下,得1分,每上升0.1%,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自查

核查

(略)

* .完成 (略) 会达标建设任务(3分)。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 * 年 (略) 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水节约〔 * 〕4号,按时将辖区内 (略) 会达标建设申报材料 (略) ,得1.5分,于 * 月 * 号前将验收备案材料上传至“ (略) 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再得1.5分。

未通过复核认定的,本项不得分。

核查

(略)

* .节水型企业建设情况,包括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食品和化 (略) 业节水型企业建设情况(1分)。

在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食品和化 (略) 业开展水效对标活动,并评选出工业节水型企业或节水型园区1家及以上,得1分。

自查

核查

区工 (略)

* .节水型灌区建设情况(2分)。

有年度建设任务的大中型灌区,中央投资计划在年底前达到自治区水利厅确定的要求得1分,否则按完成比例得分;按照水利厅要求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按照评价标准,达到 * 分以上得1分,否则按比例得分。无建设任务的县区,本项分值计入第 * 项“ *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情况”。

自查

核查

(略)

* . 实行合同节水项目的跟踪管理(1分)。

(1)对已签订的合同 (略) 跟踪管理,统计项目用水数据、用水现状等信息,得0.5分;

(2)指导签订单位解决用水问题,得0.5分。

自查

核查

(略)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情况(2分)。

(1)下达 (略) 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年度建设和复核任务,得0.5分,完成年度建设指标,再得1分,本项合计1.5分;

(2)完成 * (略) 建设,得0.5分。

自查

核查

(略) 、 (略) 、 (略)

续上

5

(略) 会建设

* . (略) 业节水型单位建设(1分)。

(1) (略) (略) 门直属事业单位 * 年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得0.5分;

(2)具备独立物业管理 (略) 直属事业单位须根据《 (略) 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完成“规章制度”“宣传教育”两项指标,且 * 日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得0.5分。未按时报送的,扣0.2分, (略) 完成的,扣0.3分。

自查

核查

(略)

* .将节水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情况(1分)。

将节水指标纳入 * 年度各县级政府绩效考核,得1分,否则不得分。

自查

核查

(略)

6

非常规水源利用情况

2

* .非常规水源利用情况(1分)。

(1)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 * 配置情况,得0.2分;

(2)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较 * 年利用量增加,得0.8分。

自查

核查

(略) 、 (略) 、皇马工管委

* .再生水利用情况(1分)。

(略) 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 %,得1分,每下降0.5%,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自查

核查

(略)

续上

7

节水宣传

教育

4

* .落实节水教育宣传制度,夯实宣传内容,拓展宣传内涵(1.5分)。

(1)制定年度宣传规划或方案,得0.1分;

(2)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略) 市节水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科普日、学生开学季等时间节点,任意时间节点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得0.2分;

(3)在节水重要政策文件颁布出台和节水相关工作的重要阶段,如国家或区级下达重要节水工作任务、发布用水定额标准、下 (略) 的指导意见等阶段,在任意 (略) 宣传推广的,得0.2分;

(4)制作适合在中小学课堂开展节水宣传教育的PPT演示文档( * ~ * 分钟),得0.3分;质量较好的1~4名,再得0.2分,质量中等的5~ * 名,再得0.1分,质量较差的 * ~ * 名,不再得分;本项满分0.5分;

(5)设计有 (略) 区水情介绍的节水知识普及展板,得0.3分;

(6)设计与 (略) 区水情相关的节水知识题库,题目不少于6题,得0.2分。

自查

核查

(略) 、 (略)

* .组织推动“节水大使”节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1.5分)。

(1)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宣传“节水在身边”短视频征集活动、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得0.5分,少 * 项扣0.3分,扣完0.5分为止;

(2)完成自治区“节水大使”的视频征集任务和 (略) 节约用水知识大赛组织活动,得0.5分,少 * 项扣0.3分,扣完0.5分为止;

(3)参加评选年度市级“节水大使”,得0.5分。

自查

核查

(略) 、 (略)

* .宣传影响范围及力度情况(1分)。

(1)通过演出、演说、广播、电视、微信、网络短视频、线下活动等至少3种方式,对 (略) 宣传,得0.5分;

(2)联合2家及2家以 (略) 业单位开展节水宣传,得0.3分;

(3) (略) 职工为主体开展1次节水护水活动(不含业务培训),得0.4分。

自查

核查

(略)

水资源

管理

( * .5分)

8

取用水监管

* .5

* .取用水管 (略) 动工作情况( * 分)。

(1)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得5分,检查发现漏登1个取水口,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2)取水口规范管理问题排查做到全面彻底,得5分,检查发现有 * 个问题未认定,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3)取水口核查登记“问题清单”按要求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得 * 分,检查发现有 * 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扣1分,扣完 * 分为止。

因进度滞后被自 (略) 通报的,每次扣2分,7月底前未通过“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完成问题认定,扣5分。扣完 * 分为止。

检查和核查

(略)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3分)。

(1)大中型灌区管理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足额落实,得1分;由多个单位分别管理的,分别提供;

(2)尚未获得过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其他县(市、区),完成整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审批的,得2分,不完成不得分。

自查

核查

(略)

* .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情况(0.5分)。

根据已制定的“ (略) 内用水大户”名 (略) 内 (略) 计划用水管理,得0.5分。每发现 * 例 (略) 计划用水管理的,扣0.1分,扣完为止。

自查

核查

(略) 、 (略)

* . (略) 情况(1分)。

对 (略) 内计划用水大户开展用水定额对照国标、地标符合性分 (略) 评价,得1分, (略) 评价得0.5分,不考核不得分。抽查发现应开展用水定额考核及评价工作而未开展的,每1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自查

核查

(略) 、 (略)

* .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情况(1分)。

按照存量取水许可证电子化转换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完成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检查和抽查

(略)

水资源保护(含地下水管理)

(7分)

9

地下水管理及水生态

1

* .制定并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1分)。

配合制定 (略) 市 *** 年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指标、地下水监测井密度指标、灌溉用机井密度指标年度指标值并报水利厅备案,得0.5分;指标均达到 * 年度指标值的,再得0.5分。

自查

核查

(略)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4

* .完成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程项目验收(2分)。

(略) * 年度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程, * 月 * 号前完成项目建设 (略) 申请验收,得2分,否则不得分。

自查

核查

(略)

* .完成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2分)。

按时完成市级、自治区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每发现的1个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自查

核查

(略)

*

生态流量(水量)

管控

2

* .完成生态流量保障考核(2分)。

保障茅岭江生态流量达到保证率要求,不达到不得分。

核查

(略)

水资源监测统计(5.5分)

*

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管理及应用

4

* .“ (略) 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及业务模块应用情况(4分)。

(1)配合做好“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国控” (略) (略) ,得2分,对因被监控单位管护责任不落实, (略) 被破坏、被盗、断电等,每出现 * 列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2) (略) 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 (略) 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办理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水资源费征收、运维工单等业务工作,要求做到应用尽用、应录尽录,得2分。每发现 * 例应录未录的,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检查和抽查

(略)

*

水资源统计

1.5

* .用水统计调查管理情况(1分)。

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试行)》,根据用水统计调查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名录库建设、季报及全年报表的填报工作,得1分。未按要求完成节点工作, * 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核查

(略)

* .自治区、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数据信息报送、核查情况(0.5分)。

实行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动态管理;于8月 * 日前将用水单位本年度计划用水量及上 * 年度实际用水量等数据信息报水利厅备案,得0.5分。

检查和抽查

(略)

农村供水保障

(5分)

*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

1

* . *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情况(1分)。

*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农村供水 (略) 实现开工建设得1分,否则按开工比例计分。

无建设任务的县区,本项分值平均分配计入 * ~ * 项“农村 (略) 管理”进行评分。

自查

核查

(略)

*

农村 (略) 管理

4

* .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1分)。

* 年1 (略)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收费得0.5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水费收缴率达到 * %以上再得0.5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自查

检查和抽查

(略) 、清源公司

* .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情况(1分)。

农村 (略) 运行使用、有人管护得1分,暗访检 (略) (略) 或无人管护的扣0.1分,扣完为止。

检查和抽查

(略)

* .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情况(1分)。

区域内农户“有安全饮水”全部达标得1分,暗访核查发现有出现反复临时不达标的,扣0.1分,扣完为止。

检查和抽查

(略)

* .各渠道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1分)。

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农村 (略) 管护问题,按照问题数量与 (略) 扣分,合计最高扣1分。

检查和抽查

(略)

河湖管理( * 分)

*

加强河湖空间管控

3

* .加快推进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批复(3分)。

完成流域面积 *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按完成成果批复的河湖条数比例计算赋分。

自查

核查

(略)

*

河长湖长

履职尽责

4

* .县、乡、村 * 级河湖长年度履职情况(4分)。

(1)县、乡、村 * 级河湖长年度实际巡河湖总次数与年度应巡河湖总次数比例,各级分别占1分、0.5分、0.5分,各级巡河率达 * %及以上的对应得满分,巡河率低于 * %的按比例计分(依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河长湖长巡河数据统计为准)。 (略) 或自治区河长办根据《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追责问责的,问责到县河长的扣1分。;

(2)设区市、县、乡、村 * 级河湖长名单变更, (略) 并更换相应河长公示牌。自治区检查发现未及时更换的, (略) 扣0.1分,扣完1分完止;

(3)县级总河长召开总河 (略) 署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年度召开1次及以上的得1分,未召开的不得分。

自查

核查

(略)

*

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4

* .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4分)。

(1)按年度计划和标准要求完成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2)完 (略) 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健康评价的,得2分, (略) 完成的按比例赋分。

自查

核查

(略)

*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4

* .依法依规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4分)。

(1)在 (略) 河道采砂“ (略) +”监管系统平台录入采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出让、许可、违法采砂执法情况等基础信息及时完整的,得2分。未按要求录入的,每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完成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3)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投诉、媒体曝光、舆情 (略) 交办的涉及河道采砂工作方面的问题,全部按时限办结的,得1分;未按要求办结反馈结果的,每件扣0.1分。

自查

核查

(略)

加分项

1

在第 * 项“取用水管 (略) 动工作情况”得满分的前提下, * 年底提前完成 * 年3月需完成的问题整改,加0.5分; * 年底提前完成 * %(含)以上小型农业灌溉工程和农村人饮工程“千吨万人以下”问题整改,加0.2分,提前完成 * %(含)以上的,加0.5分。

0.5

* 年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 * %及以上的县区,按照水质达标率 (略) 排名,第1-4名分别加0.5分、0.4分、0.3分、0.2分。水质达标率低于 * %的县区不予加分。水质达标率以 (略) 门监测统计结果为依据。

注:(1)“县级”考核方式是指各县区依据“自查”考核事项报送自查材料,其中“县级”考核方式是空白项的,材 (略) 掌握;

(2)“市级”考核方式是指市考核工作组对各县区 (略) 检查,对县级考核方式为“自查” (略) 资料核查并 (略) 抽查,对县级级考核方式不作要求的事项开展日常检查和抽查,并通过“ (略) 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核查评分;

(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依据附件4 (略) 统计与报送,并提供相关数据来源、情况说明等。


附件3

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 、概述

概要说明 (略) 区的基本概况、 * 年度水情、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情况和 * 年度考核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 、目标完成情况

概要说明 * 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等7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略) 自评。

*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对照附件2概要说明年度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完 (略) 自评。对自评扣分的项,说明扣分原 (略) 。

* 、工作成效及经验

总结 *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成效及经验。

*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分析 * 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在 (略) 整改。

* 、自评结果

提出 * 年度自评分和自评等级。


附件4

复核技术资料编写要求

(略) 需数据由 (略) 区人民政 (略) 门提供,并统筹核实。报送的公文版材料应与通过 (略) 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的完全 * 致。

* 、报告编写提纲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说明。

1.数据来源

说明7项考核指标引用的相关数据的来源情况。

2.计算过程

各项指标的相关数据及计算过程(中间数据及来源也要列出并说明)。

3.自评分数

对照附件2的考核内容及 (略) 计算和自评。

( * ) * 年度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说明。

根据附件2的考核内容,对县级考核方式为“自查”的“考核内容”,逐项说明完成情况(每项说明控制在 * 字以内,以年度工作为主)进行自评,并提供支撑材料,按附表7格式 * * 对应列出支撑材料名称。

* 、填表说明

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基础数据按照附表1(1-1,1-2,1-3、1-4,1-5)、附表2(2-1,2-2、2-3)、附表3(3-1、3-2)填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按照附表4填报; (略) 漏损率按照附表5填报;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按照附表6填报。

* 、支撑材料要求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支撑材料统计时间截止 * 日。支撑材料包括红头文件、规划、方案、报告、证明等全文或关键内容(封面、扉页、目录页、相关内容或章节等)的原件或复印 (略) 情况。截至 * 年度考核已报送的支撑材料,不必重复报送,但须在复核技术资料报告和附表7中注明。


附表1-1 (略) 区 * 年用水总量统计表

单位:亿m3

行政区名称

农业用水量

工业用水量

生活用水量

人工生态环境

补水量

总用水量

农业灌溉

渔塘补水

畜禽用水

小计

火(核)电

非火(核)电

小计

居民生活

第 * 产业

建筑业

小计

城镇环境

河湖补水

小计

耕地灌溉

林地

灌溉

园地

灌溉

牧草地灌溉

城镇

农村

(略) 区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用水总量按照 * 年度用水统计调查制度 (略) 统计后填报。

(2)用水总量应与附表1-2的供水总量相等, (略) 业用水量统计中不含海水直接利用量。

(3) * 年用 (略) 业用水量较上 * 年度发生较大变化的,需附补充说明材料,分析说明原因。


附表1-2 (略) 区 * 年供水量统计表

单位:亿m3

行政区名称

地表水源供水量

地下水源供水量

其他水源(非常规水源)供水量

总供水量

水库

工程

塘坝

和窖池工程

河湖

引水闸工程

(略) 工程

跨市调水

其他

小计

浅层水

深层

承压水

小计

其中

微咸水

(略) 理回用

其他

小计

从外市

调入水量

从本市

调出水量

(略) 区

……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地表水源供水量包括水库工程、塘坝和窖池工程、 (略) 工程和其他水源工程供水量,地表水源供水量小计=水库工程+塘坝和窖池工程+河湖水闸工程+ (略) 工程+从外县调入水量-从本县调出水量+其他。地表水源供水量按供水工 (略) 在地统计(跨区域调水工程调出水量计在调入区域的供水量中)。

(2)地下水源供水量包括浅层水和深层承压水的供水量。浅层水指与大气降水或地表水体有直接水力联系、可以更新的地下水;深层承压水是指与大气降水或地表水体没有直接联系且难以接受补给、更新的地下水;微咸水指矿化度介于2g/L~5g/L的地下水。地下水源供水量小计=浅层水+深层承压水。

(3)其他水源供水 (略) 理回用量和其他非常规水源利用量。 (略) 理回用不 (略) 处理后的重复用水量。其他非常规水源主要包括雨水利用、矿坑水回用和海水淡化等。作为工 (略) 市环卫用水等的海水直接利用量,不计入总供水量中。

(4)供水总量应与附表1-1的用水总量相等,并与水利统计中的水利工程供水量相协调。

(5) * 年供水总量或分水源供水量较上 * 年度发生较大变化的,需附补充说明材料,分析说明原因。


附表1-3 (略) 区 * (略) 会指标统计表

行政区名称

实际灌溉面积(万亩)

渔塘补水面积

(万亩)

工业

总产值

(亿元,当年价)

工业增加值

(亿元,当年价)

常住人口(万人)

建筑业

竣工面积(万m2)

第 * 产业

从业人员

数量

(万人)

地区生产

总值

(亿元,

当年价)

耕地

林地

园地

牧草地

火(核)

非火

(核)电

小计

城镇

农村

小计

(略) 区

……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表中数据由各区人民政 (略) 门提供。

附表1-4 (略) 区 * 年地下水取用水总量

单位:亿m3

行政区名称

地下水用水总量(1)

年度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略) 区

……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地下水用水 (略) 业用地下水量总和相等。


附表1-5 (略) 区 * 年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标

单位: m

行政区名称

年平均水位

水位控制目标

(略) 区

……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水位控制目标应与本县区上报的水位管控目标 * 致。

(2)超采区计算平均水位采用的监测井应与地下水位通报采用的监测井 * 致。

(3)本表数据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附表2-1 (略) 区 * 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统计表

总用水量(亿m3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m3/万元,按 * 年不变价计算)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 * 年下降率(%,按 * 年不变价计算)

全口径

折算口径

* 年(当年价)

* 年(当年价)

* 年(按 * 年不变价折算)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总用水量全口径应采用附表1-1中的总用水量小计值。折算口径为按农业和工业折算后的总用水量。


附表2-2 (略) 区 *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统计表

工业用水量(亿m3

工业增加值(亿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按 * 年不变价计算)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 年下降率(%,按 * 年不变价计算)

全口径

折算口径

* 年(当年价)

* 年(当年价)

* 年(按 * 年不变价折算)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工业用水量应采用附表1-1中的工业用水量小计值。折算口径为淡水直流火电用水按耗水率折算后的工业用水量。

附表2-3 (略) 区 *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统计表

全县(区)多年平均降水量(mm): * 年全县(区)平均降水量(mm):

灌区规模与类型

个 数

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实灌面积(万亩)

灌溉用水量(亿m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

大型灌区

中型灌区

小型灌区

纯井灌区

总 计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灌区规模与类型按照灌区设计灌溉面积及水源类型划分,大型灌区是指 * 万亩以上的灌区,中型灌区是指1万(含)~ * 万亩的灌区,小型灌区是指小于1万亩的灌区,纯井灌区是指以机井为唯 * 或主要水源的灌区。大型、中型、小型灌区主要包括自流引水灌区、提水灌区2种类型,纯井灌区主要包括土质渠道地面灌、防渗渠道地面灌、管道输水地面灌、喷灌、微灌等5种灌溉类型。

(2)灌区个数是指全县(区)范围内不同规模与类型灌区的总数量。

(3)有效灌溉面积指当年全县(区)范围内各规模与类型灌区的总有效灌溉面积。

(4)实际灌溉面积指当年全县(区)范围内各规模与类型灌区的总实际灌溉面积,应与附表1-3耕地实际灌溉面积相同。

(5)灌溉用水量是指当年全县(区)范围内各规模与类型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上的毛灌溉水量,应与附表1-1耕地灌溉用水量相同。

(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依据《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测算。


附表3-1 (略) 区 * 年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数据汇总表

水资源

* 级区(4)

水功能区

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

* 级区

* 级区

纳入考核水功能区个数

纳入考核的水功能区达标个数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XX1

保护区

保留区

缓冲区

开发利用区

饮用水源区

工业用水区

农业用水区

渔业用水区

景观娱乐用水区

过渡区

排污控制区

* 级区小计

水功能区总计

其中跨市界断面

XX2

……

合计

……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纳入考核水功能区名录由自治区生 (略) 监测评价。

(2)评价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COD)和氨氮,以此开展水质评价。

(3)应按照水资源 * 级区填报统计成果,同时填报本县(区)合计成果。


附表3-2 (略) 区 * 年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信息表

序号

* 级水功能区名称

* 级水功能区名称

水资源 * 级区

水质目标

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

监测断面

名称及地址

年监测频次

监测单位

年度水质

类别

年评价

次数

年达标

次数

年度

达标率

达标评价结论

超标项目

填表: 校核: 审核:

注:(1)评价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COD)和氨氮,以此开展水质评价。

(2)主要超标项目按照SL * 规定方法确定,以()表示年度超标率,以[]表示浓度极值,填写格式如:氨氮( * %)[4.2]。

(3)监测频次:按照实际监测频次填写,如 * 次/年、 * 次/年等。


附表4 (略) 区 *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统计表

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万亩)

实际新增改革实施面积(万亩)

累计改革实施面积

(万亩)

改革实施区域已完成改革验收的面积(1)(万亩)

针对年度新增改革实施面积

当年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当年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中实施改革的面积(万亩)

实现农业供水计量(2)的面积(万亩)

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的面积(万亩)

农业水权确权到用水主体(3)的面积(万亩)

落实管护机制(4)的田间工程灌溉面积(万亩)

灌区国有骨干工程(5) (略) 供水价格(元/立方米)

灌区国有骨干 (略) 维护定价成本(元/立方米)

末级 (略) 维护成本(元/立方米)

末级 (略) 供水价格(元/立方米)

本年度省级财政安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万元)

注:(1)已完成改革验收的面积是指省级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后,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完成改革验收的面积。

(2)实现农业供水计量是指: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分界点( * 般是斗口) (略) 实现计量供水、 (略) 计量到井(包括以电折水)、小型灌区计量满足配水需要。

(3)用水主体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 (略) 组织、农户等。

(4)落实管护机制是指田间工程产权明晰,管护主体和资金落实。

(5)灌区国有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与成本、末级 (略) 供水价格,取有关工程的算术平均值。


附表5 (略) 区 (略) 市 (略) 漏损率统计表

城市 (略) 漏损情况

(略) 漏损率1(%)

按新标准修正后 (略) 漏损率2(%)

供水总量(万m3)

注册用户用水量

(万m3)

居民抄表到户水量(万m3)

DN * (含)以上管道长度(Km)

(略) 压力

(MPa)

最大冻土深度是否大于1.4米

修正值3

居民抄表到户水量的修正值R1

单位供水量管长的修正值R2

(略) 压力5修正值R3

最大冻土深度修正值R4

?

?

注:(1) * 年3月起实施的《 (略) 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 - * )明确,管网漏损率=(供水总量-注册用户用水量)/供水总量× * %,数据关系:①=(③-④)/③× * %;

(2)管网漏损率修正依据《 (略) 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略) ,详见《 (略) 分区计量管理工作指南》附录3, (略) 镇 (略) 基本漏损率数据关系:②=①-(⑨+⑩+?+?)

(3)修正值R1=0. * ×居民抄表到户水量/总供水量× * %,数据关系:⑨=0. * ×⑤/③× * %;修正值R2=0. * ×(DN * (含)以上管道长度/供水总量-0. * )× * %,数据关系:⑩=0. * ×(⑥/③-0. * )× * %;当R2大于3%时,应取3%,当R2小于-3%时,应取-3%,其他时候取原值。修正值R3,当0. * MPa< (略) 压力≤0. * MPa时,R3=0.5%;当0. * MPa< (略) 压力≤0. * MPa时,R3=1%; (略) 压力>0. * MPa时,R3=2%;修正值R4,当最大冻土深度>1.4m时,R4=1%;当最大冻土深度<1.4m时,R4=0。


附表6 (略) 区 * 年再生水利用率统计表

(略) 理总量

(万m3)

城市再生水利用情况

再生水利用量

(万m3)

利用率

(%)

总计

工业

景观、绿化 

建筑中水

其他

附表7 支撑材料清单目录表

考核内容

材料名称

备 注

1

①……;

②……;

……

……

*

①……;

②……;

加分项

①……;

②……;

注:“考核内容”为附件2《 * 年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考核指标或项目”的序号,同时提供各序号清单的支撑材料真实内容,并刻录电子光盘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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