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睿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9%股权(二次挂牌)
(略) 天睿 (略) * . * %股权( * 次挂牌) 我要报名
项目编号 | HB * DF *** | 监测编号 | G * 1HB *** |
---|---|---|---|
标的名称 | (略) 天睿 (略) * . * %股权( * 次挂牌)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略) 在地区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略) 属行业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 (略) 》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天睿 (略) | 注册地(地址) | (略) 市 (略) 区利泽中园 * 号楼2层 * A号 | |
法定代表人 | 林姝含 | 所在地区 | -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略) 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N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技术推广服务;维修计算机;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产品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软件开发;运行维护服务;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股份总数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略) | * . * | |||
2 | 沈晓蓉 | * . * | |||
3 | (略) (略) | * . * | |||
4 | (略) 华中师大 (略) | * . * | |||
5 | 林姝含 | 8. * | |||
6 | (略) 睿 (略) (有限合伙) | 3. * | |||
7 | (略) | 3. * | |||
8 | 鄢继华 | 2. * | |||
9 | (略) 望京 (略) | 1. * | |||
* | 岳金权 | 0. * | |||
* | 其他股东 | 1. *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 .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 . *** | * . *** | * . *** |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略) 中信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报告文号 | (略) 中信联合评报字【 * 】SC第 *** 号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 . *** 万元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总资产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总负债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 . *** | *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 (略) 中信联合评报字【 * 】SC第 *** 号)评估结果显示:本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2、本次转让的股权无质押、担保的情况。 3、转让方提示: (1)标的企业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基础层”公司。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充分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略) 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 (2)为保障转让标的后期顺利过户,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审核自身是否符合满足以下条件,并在过户过程中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提交规范的过户资料:“第 * 条 投资者参与基础层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 *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②实缴出资总额 *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③申请权限开通前 *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 * 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本办法第 * 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参与挂牌 (略) 的,应当符合本条前款规定。第 * 条 自然 (略) 股票交易的,应当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 * 条第 * 款 (略) 、期货公司、 (略) 及其子公司、 (略) 、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 (略) 业协会备 (略) 子公司、 (略)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略) 称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 (略) 股票交易。” 4、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略) 中信联合评报字【 * 】SC第 *** 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 万元交易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 * : * 前到 (略) 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 * 方代为支付。 2、转让方提出: (1)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直接或间接为其他方代为受让的情形;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书面承诺已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详见“重大事项披露”第3条内容),自行审核已符合满足股权变更登记条件,并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提交规范的股权变更登记资料;(3)本次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流程及提交资料应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及审核结果为准。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通过前置、后置批准或备案导致无法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略) 承担结果,受让方不得因此对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也不得以此为由撤销本次交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 (略) 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 * 次性支付 (略) 指定帐户。 5、受让方须同意 (略) 在收到交 (略) 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将收到的交易价款 * 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关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1)受让方须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配合转让方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办理手续; (2)办理股权变更 (略) 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 (略) 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8、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 (略) 中信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略) 中信联合评报字【 * 】SC第 *** 号) (略) 内容并不持异议。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 (略) 充分的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 (略) 追责和索赔。 * 、 (略) 置方式:(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 (略) 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形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 (略) 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形时, (略) (略) 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 (略) 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 * 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 (略) 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 (略) 。
|
转让方简况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华中师大 (略) | |||||
注册地(地址) | (略) 区珞瑜路 * (略) 科技孵化器楼B座 * 楼 | ||||||
法定代表人 | 曾浩 | 注册资本(万元) | * .0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略) 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F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 | ||||
(略)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委监管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 (略) 华中师大 (略) 公 (略) 持 (略) 天睿 (略) * . * %股权的批复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提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 (略) 审核是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详见“重大事项披露”中第3条内容)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 .0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 * : * 前( (略) 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光谷联 (略) ; 账号: *** (人民币); (略) 号: *** ; (略) 号: *** ; (略) : (略) (略)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 (略) 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 * )个周期 | ||||
加价幅度 | |||||
交易机构 | (略) 光谷联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章洁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营业执照(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光谷联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光谷联 (略) (略) 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 (略) 光谷联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 (略) 对项目的 (略) 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 (略) 作出充分评估, (略) 有风险, (略) 光谷联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 (略) 光谷联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