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迪汽车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二次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 * 号)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 】4号),现将《邦迪汽车系统( (略)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的有关事项向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邦迪汽车系统( (略)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时间: * 日- * 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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