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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北尖公园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2年01月24日   江苏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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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北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

无锡市北 (略) 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要求,现将“无锡市北 (略) 工程”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无锡市北 (略) 工程

行业类别:[D4620] (略) 理及其再生利用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京杭运河与锡澄运河交叉口、规划北尖公 (略) 南侧区域。

总投资:约 *** 万元

占地面积:约5.33h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略) (略) 理池体采用混凝土加盖负压收集, (略) 理池体均采用大幅度低净空除臭盖板加盖负压收集,预处理操作间采用全密闭负压收集,污泥操作间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每个系统分别进行臭气收集,并各自设置独立的生物除臭装置,并最终通过一根20m排气筒集中排放。有组织废气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中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中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AAOA MBR+气浮+消毒” (略) 理后,出水水质COD、氨氮、TP、TN排放限值满足《太湖地 (略) 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要求,TP年均值不超过0.2mg/L,其他指标参照《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中一级A排放要求,尾水排入锡澄运河。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等辅助设备等,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过隔声、基础减振、加消音器、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栅渣及沉砂收 (略) 门清运,污泥外运至无锡 (略) 处置,废滤料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在线检测及实验室废液、废油委托 (略) 置。本项目应设有专人专职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保管,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 (略) 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

(略) 区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设置防渗防腐措施。危废暂存场、事故池、排污管线等采用防腐、 (略) 理,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原料,废水等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6、风险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理厂位于无锡市梁溪区京杭运河与锡澄运河交叉口、规划北尖公 (略) 南侧区域,采用“预处理+AAOA MBR+气浮+消毒"工艺,处理规模10万t/d。本项目采用全地下封闭建设形式,出水水质COD、氨氮、TP、TN排放限值满足《太湖地 (略) 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要求,TP年均值不超过0.2mg/L,其他指标参照《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中一级A排放要求,尾水排入锡澄运河。

(略) 在区域声环境、土壤、底泥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环境要素基本满足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无锡市2020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无锡市属于不达标区;无锡市已制定相关限期达标规划,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2020年主要 (略) 测指标年均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 *** %,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 *** %,无劣Ⅴ类断面。补充监测中,各监测断面污染因子TN均不满足Ⅲ类水要求,TP少量补充监测断面可达Ⅲ类水要求,其余各项监测指标结果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

经预测评价分析,本项目有效改善污水收集服务范围内相关水体水质,对区域水环境具有正效益,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控制,可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环境影响可控;各项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制定了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因此,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周边公众可接纳并落实相应立项规划手续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见网盘。

链接:https:/ *** 提取码:3x73

公众参与调查表:

http:/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略) 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 (略) 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无锡城北 (略)

通讯地址:无锡市 (略) (略)

联系人:于工 邮箱: @@@ q.com 电话:0510- ***

评价单位:南京源 (略)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略) 2号

联系人:刘工 邮箱: @@@ q.com 电话:025- ***

无锡城北 (略)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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