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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连江县丹阳至贵安公路(港城大道贵安至周溪段)工程占用一般湿地的审查意见

2022年04月18日   福建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

你局转来的“连江县丹 (略) (港城大道贵安至周溪段)工程申请占用连江县一般湿地项目”转办意见表收悉。我厅委托 (略) 组织专家对《连江县丹 (略) (港城大道贵安至周溪段)工程占用湿地对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及《连江县丹 (略) (港城大道贵安至周溪段)工程湿地占补平衡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4月2日到11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连江县丹 (略) (港城大道贵安至周溪段)工程起于福州城区北向第二通道桃溪互通(桩号K0+000),经潘渡镇贵安、仁山、陀市村,终于蓼沿乡周溪村南侧龙潭坑水库附近,顺接规 (略) (桩号K9+629),经省发改委同意,被列入2021年度和2022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经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连江县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公布第一批湿地名录的通知》(连政综〔2021〕 (略) ),文件明确连江县丹 (略) (港城大道贵安至周溪段)工程占用湿地为一般湿地。《评价报告》明确项目建设对敖江和桃源溪湿地生态功能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

经研究,同意项目占用一般湿地面积0.0981公顷,其中,永久占用0.0845公顷,临时占用0.0136公顷;同意将连江县东岱湿地作为补偿湿地,补偿面积0.0845公顷。

现将审查 (略) , (略) 审核后统一出具意见。

附件:连江县丹 (略) (港城大道贵安至周溪段)工程占用湿地对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及占补平衡方案评审意见(另纸装订)

福建省水利厅

2022年4月13日


标签: 湿地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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