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宛陵湖(西湖)提升改造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 (略) 地址: 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 (略) 地址: (略) 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
项目名称 | 宣城市宛陵湖(西湖)提升改造EPC项目 |
(略) | XXCS-GC-GK- *** |
开标时间 | 2022年4月26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 (略) 有限公司(联合体:南京市园 (略) (略) ) 地址:安徽省 (略) (略) 大楼 设计费报价: *** .00元 施工费报价: *** .00元 工期(交货期):54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朱兴林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略) :皖 *** 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设计企业业绩: 1、浦口区2017年(浦口公园综合改造一期、城南河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凤凰大街景观提档升级)等项目 2、赣江市民公园四期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工程二标段 设计负责人业绩:浦口区 2017年(浦口公园综合改造一期、城南河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凤凰大街景观提档升级)等项目 其他: 设计企业奖项: 1、“高淳固城湖水慢城景观规划设计”2019年11月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园林景观设计一等奖 2、“南京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重点地段( (略) - (略) )景观工程” 2019年11月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园林景观设计一等奖 施工企业奖项:“ (略) 东西广场一体化项目西广场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2020 年 11 月获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 设计负责人奖项:“南京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重点地段( (略) - (略) )景观工程” 2019年11月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园林景观设计一等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 (略) (联合体: (略) )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 (略) 三楼( (略) 与宣酒大道交叉口) 设计费报价: *** .00元 施工费报价: *** .00元 工期(交货期):54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吕甜甜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略) :皖 *** 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设计企业业绩:轨道交通 2 (略) 、 (略) 配套绿化工程(南内环街-化章街) 设计负责人业绩:轨道交通 2 (略) 、 (略) 配套绿化工程(南内环街-化章街) 其他: 设计企业奖项:/ 施工企业奖项:/ 设计负责人奖项:/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略) (略) (联合体:安徽省城 (略) (略)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 (略) (略) 设计费报价: *** .00元 施工费报价: *** .00元 工期(交货期):54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翟栋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略) :皖 *** 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设计企业业绩:庐州公园二期工程设计 设计负责人业绩:庐州公园二期工程设计 其他: 设计企业奖项: 1、“安徽利辛阜蒙河景观工程设计”2017 年 11月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2017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园林景观设计三等奖 2、“抱龙公园和 *** 明沟景观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2019 年 11月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园林景观设计三等奖 施工企业奖项:/ 设计负责人奖项:/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9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 ***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 (略) 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 (略) 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 (略) 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