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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尚晖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8日   广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号) ***
项目名称东莞市尚晖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楼4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尚晖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尚晖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楼401室。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120m2,建筑面积1120m2。项目主要从事醋酯纤维板材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醋酯纤维板材 *** 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项目造粒、压板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添加,不外排;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清溪 (略) (略) 理。废气:项目挤出、造粒、压板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后高空排放。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较少,无组织排放。固废:项项目废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造粒,废包装 (略) 处理;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5-18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与《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 (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 (略) )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 (略) )等文件的相符性;2. (略) 在建筑物各楼层高度、单螺杆造粒机、挤出机等设备数量、原辅材料名称前后不一致,未分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位置;3.未明确单螺杆造粒机、挤出机等设备是否配套冷却水槽;4.工艺流程描述不全;5.环境保护目标识别不全;6.臭气浓度排放浓度限值错误;7.有机废气源强核算存疑;8.废包装袋产生量核算错误,遗漏废包装材料源强核算;9.废活性炭更换次数前后不一致,产生量存疑;10.环境风险分析不到位。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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