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张家口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开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开
我公司(单位)拟报批的《张家口市高新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开。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开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审批前公开意见反馈表) (略)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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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盛华 (略)
邮政编码: ***
公示单位:张家口经济开发 (略)
公示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至2022 年4月14日
项目名称 | 张家口市高新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配套工程 | ||
项目性质 | 新建 | 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 张家口经济开发 (略) |
工程建设简况 | 张家口市高新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配套工程位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 (略) 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 *** ′57″,北纬40° *** ′13″。总占地范围面积1962m2。根据施工期间的功能,本项目分为建筑物区一个一级分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区与主体工程共用。 | ||
备注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审批前公开意见反馈表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按公开的事项名称填写) | |
反馈人的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邮编 |
联系地址 | |
反馈意见 | |
(可附页) | |
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公司(单位)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