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招标变更 > 连云港交通安全监管平台(二期)项目-询价公告[变更]

连云港交通安全监管平台(二期)项目-询价公告[变更]

2022年05月26日   江苏
招标变更
发布时间 2022-05-26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中 (略) (略) (略) 就连云港交通安全监管平台(二期) (略) 需的产品进行询价,采购人为中 (略)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采购项目规模

1.1、采购标的名称、参数及数量:连云港交通安全监管平台(二期)项目。

1.2、采购产品规格标准:详见技术需求书。

连云港交通安全监管平台(二期)项目采购,详细规范见请购单。

协议期1年。

付款进度: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全额税费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50%;(2)中标人在规定时 (略) 项目建设内容,正式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3)剩余费用经采购人确认系统运行正常,两个月内无息付清。

本次应答最高限价 *** 元(含税),税率6%,超过该价格为无效应答。

2、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

2.2.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本次采购产品在营业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2 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税务 (略) 上的截图等证明材料。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接受代理商应答。

3、获取询价文件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5月24日9时00分至2022年05月26日18时00分(节假日不休),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 @@@ q.com获取采购文件,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询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02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 (略) 1号连云港移动枢纽楼14楼评标室。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 (略) (略) (略)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连云 (略) 1号
6.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信咨 (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略) (略) (略)
邮编: ***
联系人:曹军军、邓立民、孔令帧 ***
电子邮箱: @@@ q.com

7、免责声明

除上述发布公告的媒介外,我公司不在 (略) 、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 (略) 为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附加项目

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 (略) 规定弄虚 (略) 商,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将 (略) 罚:

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成交,取消成交资格;

如已提交保证金, (略) 保证金。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略) (略) /

华信咨 (略)

2022年5月26日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