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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11月02日   江苏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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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 (略) 、苏财农[2019] (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等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19〕 (略) )和南京 (略) 、 (略) 《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农计〔2019〕 (略) )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精神,扎实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深化测土配方施肥。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全区取土化验数量100个,田间肥效试验5个,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平均达40%。

(二)耕地地力提升与设施蔬菜净土工程试点县建设。开展耕地地力提升与设施蔬菜净土工程试点县建设,有效缓解设施蔬菜连作障碍问题,设施蔬菜核心试点面积0.5万亩。项目区土壤有机质含量相对提升5%。同时,开展耕地地力提升示范区建设,核心示范区面积0.525万亩。

二、实施内容

根据耕地地力、农作物施肥和产地环境质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择主要障碍因子,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精准施肥、保水保肥、控污修复 (略) 径,因地制宜推广高效适用的技术模式,连片实施,综合施策,分类指导,提升耕地内在质量。

(一)、测土配方施肥

1、补充完善取土化验。全区共采集土样100个。按 (略)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和省级下达的任务清单要求,充分考虑土壤类型、地形地貌、耕作制度、作物种类和种植大户个性化需求等因素。采样点位覆盖县域耕地土壤类型(主要土属和大的土种)、所有农业乡镇(街道)和主要农作物。并结合当地实际,突出新增补充耕地、轮作休耕区、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布点采样。通过测试分析,数据审核无误后,对土壤养分数据库理化指标进行更新,上传省耕地质 (略) (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平台)。用于县域主要农作物施肥主推配方设计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样品主要检测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硫、铁、锰、铜、锌、硼、钼、硅。费用包括采样制样留样劳务费、样品检测费等。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和2017- (略) 级和省级资格审核和检测能力考核的第三方(江苏中宜 (略) )专业机构来完成。土壤采集、制样、留样及检测费用补助标准1000元/样,共计10万元。

2、开展田间试验示范。开展田间试验工作,做到试验、示范、对比“三田”配套,确保数据科学、准确,不断完善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技术体系。2019年计划布置5个田间试验,分别为(1)木霉生物 (略) 分化肥对作物产量和品种的影响(常规施用化肥基础上);(2)木霉生物 (略) 分化肥对作物产量和品种的影响(常规施用化肥减施30%的基础上);(3)小麦肥料利用率试验;(4) (略) 分替代化肥试验;(5)小麦配方校正试验。不同试验地点分别设在南京溧水永丰农作物种 (略) 和南京市溧水区华成蔬 (略) 农田内,试验费用;除了木霉生物 (略) 分化肥对作物产量和品种的影响(常规施用化肥基础上)和木霉生物 (略) 分化肥对作物产量和品种的影响(常规施用化肥减施30%的基础上)试验费3万元/个;其他试验费用2万元/个,共计12万元。5个田间试验共采集15个土样、19个植株样和32个农产品样。按不同试验实施方案的要求检测试验土壤pH值、土壤有机质、碱解氮、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 (略) 分中微量元素;检测农产品的全氮、全磷、全钾、硝酸盐含量、维生素C含量、糖度等6个指标。土壤、植株样和农产品样品采集与检测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和2017- (略) 级和省级资格审核和检测能力考核的第三方(江苏中宜 (略) )专业机构来完成。试验样品检测安排资金2.5万元。共安排资金 *** 万元。

3、开展科学施肥宣传培训、发放施肥建议卡。通过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宣传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知识,让更多农民自觉“按方施肥”和“施配方肥”。在肥料经销网点,积极推进测土配方信息、施肥指导方案和科普标语上墙,结合生产实际,采取现场观摩和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活动等适合农村、贴近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技术培训。在稻、麦油两季播种前共发放施肥建议卡10万份,指导农民按方施肥。共安排资金1.5万元。

(二)、耕地地力提升与设施蔬菜净土工程试点县建设

1、建立示范基地。以问题为导向,选择连续多年种植蔬菜存在连作障碍、新增补充耕地或高标准农田建成区、相对集中连片、交通方便、示范带动性强的区域,建设耕地地力提升、净土工程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重点实施区。 (略) 和和凤镇建设1个相对集中连片的0.5万亩的设施蔬菜净土工程试点核心区、在晶桥镇建设1个相对集中连片的0.525万亩的耕地地力提升示范核心区,树牌标示。

2、优选实施主体。由各街 (略) 优选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 (略) (基地、园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耕地地力提升与设施蔬菜净土工程试点任务。街 (略) 对上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租赁协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负责。(详见附件)

3、优选主体技术。在耕地地力提升核心示范区,重点推广增施有机类肥料技术模式;在设施蔬菜净土工程核心试点区,重点推广增施有机类肥料、水(湿)旱轮作(菜菜轮作)、高温闷棚等技术模式,充分发挥核心示范区技术集成展示作用,辐射带动大面积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在辐射区内主要是推广增施有机类肥料技术模式。在耕地地力提升、净土工程核心示范区和试验小区内树立标识牌。安排标识牌制作安装费1万元。

4、优化补助模式。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体,对示范应用的商品有机肥采用物化补助的方式,商品有机肥物化补贴数量为4350吨,对基地自制(自购)有机肥、水(湿)旱轮作、高温闷棚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的面积分别为:基地自制(自购)有机肥2000亩、水旱轮作80亩、湿旱轮作150亩、高温闷棚500亩。补贴的标准分别为:商品有机肥补助标准400元/吨、基地自制(自购)有机肥和高温闷棚为100元/亩、水旱轮作为500元/亩、湿旱轮作为200元/亩。对商品有机肥物化产品进行招标,确定供肥企业和采购单价,财政 (略) 分(即商品有机肥超出400元/吨部分)由实施主体自筹。先建后补的经第三方核查确定面积后将补贴直接补给实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安排资金206万元。

5、开展效果跟踪监测。在耕地地力提升示范核心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规范设立3个跟踪监测点,取样测试土壤有机质、pH值、土壤速效养分、耕作层厚度、容重等土壤理化性状,监测评价项目实施前后培肥改土和增产效果;在设施蔬菜净土工程试点核心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规范设立3个跟踪监测点,取样测试土壤有机质、pH值、土壤速效养分、容重、盐分(设施蔬菜)等土壤理化性状,调查评价土壤连作障碍消除以及农产品硝酸盐含量、维生素C含量、糖度等品质指标。

6、技术推广及项目监管服务。开展技术推广服务,进行项目技术培训并组织现场观摩会,聘请省市区相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核查,及时组织项目资金审计及项目验收。共安排资金7万元。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资金24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0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0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 计

省以上财政

补助资金

市县财政

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基础工作

采样测土

10

0

0

标牌制作

1

0

0

田间试验示范及样品检测

***

0

0

施肥建议卡发放

1.5

0

0

第三方核查、资金审计及验收

4.7

0

0

物化补助

商品有机肥

174

0

0

先建后补

湿旱轮作

3

0

0

水旱轮作

4

0

0

自制(自购)有机肥

20

0

0

高温闷棚

5

0

0

技术推广

技术培训及现场会

2.3

0

0

合计

240

0

0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时间自2019年10月起至2020年10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19年10-12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层层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各自实施任务;确定项目实施技术模式。

2019年10月-2020年2月:委托第三方对承担项目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租赁土地面积和实施过程进行核查;建立示范区效果监测点并采集实施前监测点土壤样品;商品有机肥公开招标采购并进行发放;按时填报项目实施进展;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田间指导;开展宣传培训。

2020年3-10月:跟踪监测耕地质量提升监测点,分析示范区土壤质量实施前后变化情况,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测土配方施肥系统数据进行汇总与更新、图件更新制作等;第三方对示范区实施进行实地核实和检查;根据第三方对示范区核查的结果拨付相关补助资金;进行资金审计。

2020年10月:项目总结并组织项目验收。

五、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产出指标

退化耕地治理面积

1万亩

取土化验数量

100个

田间试验

5个

项目区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幅度

≥5%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

≥90%

效益指标

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幅度

≥4%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六、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管理。建立由 (略) 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协同推进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清单,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批复后,由项目管理责任主体与承担示范任务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 (略) (基地、园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街 (略) 及中标单位等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和绩效评价要求,切实做到“主体、作物、面积、目标、责任”五落实。并对示范区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略) 会监督。

(二)强化指导服务。建立专家指导组,指导编制耕地地力提升与设施蔬菜净土工程技术模式。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的形式,指导农民落实好各项技术措施。

(三)强化资金使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好项目资金使用预算,主要用于四个方面:1、基础性工作补助。对土样采集化验、田间试验、监测调查等基础工作予以适当补助,包括土壤样品采集(含耗材、租车运送土壤与植株样品)、化验检测、试验小区隔离、供试材料采购、租地赔产、树牌展示、田间管理劳务、试验技术参数获取、示范展示、第三方核查审计验收等环节经费补助。2、物化投入补助。对推广应用的商品有机肥采用物化补助的方式进行补助。3、先建后补方式补助。对基地自制(自购)有机肥、水(湿)旱轮、高温闷棚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4、技术推广服务补助。结合生产实际,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活动举办技术培训现场会,对农业技术推广、 (略) 门开展的技术推广服务、专家指导等给予适当补助。

(四)强化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任务合同制、实施区域公示制、采购招标制、资金审计制,规范项目管理。按照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监督的要求,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跟踪和核查,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确保项目 (略) 。强化对物化产品的质量抽查,对集中采购产品进行抽样封存、送检。经质量抽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及时 (略) 理,且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物化产品采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发现 (略) 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挖掘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略) 会关心支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进度调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认真开展实施进度报送、项目总结、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估及项目验收。

附件:2019年溧水区耕地地力提升、设施蔬菜净土工程实施主体明细表。

标签: 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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