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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湖北荆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废旧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年产38万吨铸件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2022年05月09日   湖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荆州市发改委、湖北 (略) 件有限公司:

报送的湖北 (略) 件有限公司废旧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年产38万吨铸件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收悉(项目代码:2202- *** -04-02- *** )。该项目由 (略) 备案,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8万吨铸件铸造生产能力。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 (略) 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该项目2025年3月建成投入运营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 *** 吨标煤(等价值为 *** 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 *** .32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 *** 万立方米、年耗焦炭 *** .43吨、年耗柴油 *** 吨、年耗新鲜水5.26万吨、年耗氧气 *** 万立方米。

二、该项目对荆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强度降低目标均有较大影响。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荆州市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 (略) ,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荆州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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