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6-1517: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 (略) 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 *** (平遥县政 (略) 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 (略) 政务大厅
邮编: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
(略) 至山西国 (略) 管线工程 | 平遥县中都乡西胡村西 300m 处 | 山西 (略) | (略) | 新建国 (略) 、改造榆济 (略) 以及榆济 (略) 至国 (略) 管线工程(管线长320m)。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办公区和放空区,生产区主要有工艺装置区,办公区有综合楼与辅助用房,站外设置放空立管。 | (1)公示牌设立要求。施工单位要规范设置公示牌,载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 (略) 门等信息。 (2)施工工地围挡设置要求。管网铺设施工要采取分段实施、分段围挡,围挡要严格按照《平遥县扬尘污染综合防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设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3)路面开挖和回填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路面开挖和回填实施分段开挖、分段作业,开挖和回填作业全过程采取湿法作业, (略) 面开挖和回填 (略) 于湿法状态。 (4)物料堆放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物料堆放要严格按照该《报告表》和相关要求规范堆放苫盖,禁止敞开式露天堆放。 (5)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污染防治要求。各类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略) 门的《通行许可证》 (略) 和时间行驶;要使用“GB *** -2018”III类排放标准及 (略) 移动机械并取 (略) 门备案登记。规范运输 (略) 移动机械作业行为,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 (略) 移动机械作业。 (6)铺设沥青废气防治要求。 (略) 面恢复沥青铺设要严格按该《报告表》和《平遥县2022年臭氧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选用低挥发性的沥青,严格执行错峰作业要求。 (7)其它要求。路面切割、焊接、施工使用混凝土、车辆清洗等要严格按照该《报告表》和相关要求规范作业。 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10〕 (略)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15日内向当 (略) 门申报扬尘排放情况。 | 建设单位根 (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规定, (略) (略) 及报纸、张贴公告、网络平台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 0354- *** |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