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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套商业自编号1号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套商业自编号1号等18处资产招租-成交公示

2022年06月20   重庆
发布时间 2022-06-2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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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1号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资产招租

发布时间:2022-06-20 13: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资产招租<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标的系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资产招租,标的均位于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均无房地产权证,均有占用,租赁期限2年,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年支付。拟按现状以不低于第一年租金协议或竞价方式分零招租。标的详情见下表:

序号

标的

建筑面积约(㎡)

第一年租金(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1号

***

3.6

2

2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2号

***

3.6

2

3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3号

***

3.6

2

4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4号

***

3.6

2

5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5号

***

3.6

2

6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6号

***

3.6

2

7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7号

***

3.6

2

8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8号

***

3.6

2

9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9号

***

3.6

2

10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

3.6

2

11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

3.6

2

12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

3.6

2

13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

3.6

2

14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

3.6

2

15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

3.6

2

16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

3.6

2

17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

3.6

2

18

铜梁区原乡中央公园配 (略) (略)

***

3.6

2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 ***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招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有权扣除 (略) 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的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四)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交纳一份保证金,可参与该项目内任意标的竞租,但只能竞得一个标的;意向承租方交纳两份保证金,最多只能竞得两个标的,以此类推。竞租保证金2万元/标的。

六、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产权证,拟招租面积系出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有占用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八、本次招租用途仅限用于对外售卖儿童玩具、小吃、饮料、地方特产等物品,不得涉及危化品等需特别审批产品。

九、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当日内将第一年剩余租金一次性支付 (略) (略) 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十、标的有占用,在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30日内由招租方移交给承租方,租期和租金自招租方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一、 (略) 费用按标的2年成交租金总额的3%收取,由招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1.5%。

十二、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 (略) 发生的一切税、费(含物业及空调费、装修费、水费、电费、气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十三、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标的出租期间因经营者自身原因 (略) 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四、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 (略) 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五、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六、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需向招租方缴纳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终止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七、租赁期满,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该房产,由招租方重新挂牌招租。

十八、标的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 *** 陈老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502室( (略) (略) )

标的查看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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