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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西海服务区提质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2022年06月24日   江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庐山西海服务区提质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2- ***

通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 (略) (略) (略) 北附楼B栋( *** )

项目名称

庐山西海服务区提质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永武高速庐山西海服务区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在服务区南区建 (略) (建筑面积 *** ㎡,原址重建,折坡屋顶改为连续弧面钢架屋顶,外立面增加格栅装饰)、餐饮休闲( (略) )(建筑面积 *** ㎡,3F,改建, (略) 分建筑外立面增加格栅装饰, (略) 的大屋顶形成一个连续的建筑群体, (略) 分建筑外立面保持不变, (略) 功能及流线)、后勤楼(建筑面积 *** ㎡,3F,改建,外立面增加格栅装饰,二楼加建半层,三楼加建半层)、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 ㎡,新建),在服务区北区建设公厕(建筑面积40㎡,新建)。 (略) 、景观绿化、停车场、给排水管网进行优化升级。项目总投资 *** .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0.72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 (略) 理,项目餐饮废水经成套 (略) 理,项目地面冲洗废水 (略) 理,以 (略) 理后一并排入西海服务区自建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中一级A标准浓度限值后回用于场地绿化。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柴油发电机烟气和汽车尾气。油烟经过油 (略) 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2001)中的要求后,通过烟道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通过排风管道引入发电机专用烟道从屋顶排放,可满足《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第四阶段)(GB *** -2014)》中标准限值,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汽车应选用合法渠道购买的汽油柴油以保证汽车在启停过程中产生的尾气达标后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3、噪声

项目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产生的噪声再经过距离衰减,边界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确 (略) 的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餐饮过程产生的厨余 (略) 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 (略) 门清运;餐饮垃圾(隔油池废油)桶装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回 (略) 理; (略) 理产生的污泥定期抽吸外排,统一收集 (略) 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 (略) 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1水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开工前,进行现场总平面规划时,设计现场雨水管网,设计现场污水管网时,应确保不得与雨水管网连接。

要求施工单位设沉淀池, (略) 分泥浆水收集沉淀干化后用于就地回填,上清液可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严禁直排入市政管网或随意倾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 (略) (略) 理。经落实上述措施,施工期间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1.2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工程弃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生活垃圾应集中收 (略) (略) 理,外立面和屋面改造产生的涂料桶收集起来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略) 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1.3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略) 和加工场地进行硬化,设专人负责每日洒水和清扫, (略) 清洁湿润,对于现场其他裸露土壤,实施覆盖、绿化、固化、 (略) 理。

施工现场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及洗车槽,施工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 (略) 行驶。材料加工时一般应考虑采用湿式作业,向作业面或材料洒水,或采取喷雾等措施,以防止粉尘飞扬。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施工现场应设 (略) ,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现场严禁加热、融化、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及其它易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现场设封闭的水泥库及搅拌室,搅拌室内安装自制的喷雾装置,以控制水泥粉尘。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主要为以下八点:①确保施工工地现场围挡和外架防护100%全封闭,围挡保持整洁美观,外架安全网无破损;②确保施工现场出入 (略) 100%硬化;③确保施工现场出入口100%设置车辆冲洗设施;④确保易起扬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⑤确保裸露黄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⑥确保渣土实施100%密封运输;⑦确保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严禁高空抛洒和焚烧; (略) 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严禁使用劣质油品,严禁冒烟作业。

1.4噪音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强噪音作业时间,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时的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并事先做好外围工作。尽量选用低噪声或者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刨、砂轮机)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加强强噪声机械的维修保养,确 (略) 于正常状态。

修理钢管等金属器材时,禁止用大锤敲打,在封闭的工棚内进行修理工作。模板、脚手架支拆时,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2) (略) 噪声防治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期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噪声防治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或选择带噪声、消声设备;注意机器保养,使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转。

②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格执行当地政府控制规定,在夜间(20:00~次日8.00)和午间(12:00~14:00)不得进行施工,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申请得到批准,同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③合理 (略) ,将高噪声、高振动的设备布置在无居民或居民区远离的地方进行施工。

④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的隔声维护结构;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

⑤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经调查分析,选低噪型运载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噪声声级比同类水平其它车辆降低10~15dB(A)。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 (略) 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⑤加强对施工期噪声的监督管理。建设 (略) 门应按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实施规范化强化管理,对发现的违章施工现象和群众投诉的热点、重点问题 (略) ,同时积极做好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做到文明施工。

1.5施工期光污染控制措施

夜间施工要合理布置现场照明,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并设置定型灯罩,有效控制灯光照射方向和范围。选择节能型灯具,避免对周围区域产生不利干扰。 (略) 焊接作业时,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1.6施工期有毒有害废弃物控制措施

对废弃物分类管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单独存放,设有防雨、防流失、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标识。 (略) 环境管理人员负责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对其收集、运输、排放等环节进行监督。联系有毒有害废弃物合法回收单位,定点排放。

1.7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7.1植物保护措施

按照“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尽量减少工程占地范围。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严格按照设计范围设置,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 (略) 线,将施 (略) (略) 两侧一定范围内,防止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尽可能使用既有场地或永久用地作为临时工程用地,减少植被破坏。加强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进行调查,如有发现保护植物,及时报 (略) 门,采取移栽等保护措施。

1.7.2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入场前应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教育及宣传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工程应尽可能少破坏植被,减少对地形地貌的扰动,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影响。

在动物集中分布地段,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简单围障,以降低噪音辐射。

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优化施工工艺,通过选择低噪声机械降低施工噪声对水环境的影响,控制作业时间;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每天及时清扫,集中收集后交 (略) 门,施工物料的堆放位置应远离水体,各类材料应有遮雨设施,并在物料场周围挖明沟、沉沙井、防护墙等,避免物料被暴雨冲到河中;禁止向河中直接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1.7.3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工程位于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采取的保护措施如下:

①加强宣传

在施工人员进入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进行施工之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周边设立临时宣传牌,简明扼要介绍有关保护植被、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条例、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②合理安排施工组织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国家 (略) 门取得联系,协调有关施工场地以及施工便道等问题,应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将工程建设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施工人员不会越界施工,尽量减少破坏原有土体结构,降低水土流失程度。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2.1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和柴油发电机烟气。

(1)餐饮油烟

(略) 设置餐厅位于1#楼,设置厨房1个及项目后勤楼设置食堂位于1#楼,设置厨房1个,产生的油烟经过油 (略) 理后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2001)中2.0mg/m3的要求。油烟经厨房油 (略) 理后,通过烟道至屋顶排放。

(2)应急柴油发电机烟气

项目在管理用房设有1台460KW的应急柴油发电机,发电机燃料一般选用轻质柴油,含硫量≤0.3%。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烟尘、NOX等。项目柴油发电机为应急电源,使用极少,废气产生量较少,仅在停电时短时间启动,同时发电机房采用机械送、排风的形式,发电机房内保持着良好的通风性,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通过排风管道引入发电机专用烟道从屋顶排放,可满足《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第四阶段)(GB *** -2014)》中标准限值(CO:3.5g/kwh;烟尘:0.025g/kwh;NOX:2.0g/kwh),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汽车尾气

经类比调查可知,营运期内汽车尾气中NOx和CO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轻微影响,但其影响范围较小,一般在10m以内为标准的10~30%左右,10m以外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污染贡献和影响较小。由于目前已限制含铅汽油的使用,特别是2000年以后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因此汽车尾气不再存在铅污染问题。

2.2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 (略) 理后由自建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中一级A标准浓度限值后回用于场地绿化。

(2)餐饮废水

项目餐饮废水经成套 (略) 理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中一级A标准浓度限值后由自建 (略) (略) 理回用于场地绿化。

(3) (略) 地面冲洗水

(略) 地面冲洗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自建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中一级A标准浓度限值后回用于场地绿化。

2.3 噪声

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采取环评中建议治理措施后,同时加强管理。项目产生的噪声再经过距离衰减,边界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2.4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厅产生的餐厨垃圾, (略) 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各项固体废物均能得到资源化、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5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结合景观系统,以创造重要景观节点为核心, (略) 绿化和水畔绿化。强化园地、林地、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完美的绿化系统。

根据每个景观组团的规划意境,周围植被做重点梳理。与山林野趣相得益彰的同时,在绿化景观上要注意林相的变换及搭配。

(1)道路绿化:沿着项目区主干道、 (略) 支路及游步道两侧种植遮荫的乔木,形成林荫的景观,达到有序壮观的效果。可以选择的树种有杜鹃、红枫、翠竹、云杉、香樟、水杉、黄衫、银杏、桦木、鹅耳枥、槭树等作为主要绿化树种。在树间种植乔、灌、草相结合,形成规划区内景观绿线。

(2)水岸绿线:溪流、水库周边水 *** 交界点,大部分生态性良好,但需要在各个功能节点结合地 (略) 理。通过景观营造以达到非常优秀的滨水景观绿线。

(3)绿面规划:在保护现有树林植被资源基础上。发展乡土树种,并引种新的植物品种,注重乔、灌、草的层次和色彩搭配,来丰富林相层次和林相景观。植物配置上,春季以观花为主,多采用春季开花品种,并配置地被开发植物。夏季以观叶为主,多以观叶树种为主,不同颜色、不同形状,进行搭配。秋季以观色树种为主,体现丛林尽染的效果。而冬季则以观绿植物为主,如松柏类、地被类等。

(4)临时占地恢复和绿化

项目建设需占用一定的临时用地,用于施工便道及机械设备等的停放,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便道等。建设完成后,根据临时占地前的用地性质,将具备复耕条件的占地恢复为耕地,不具备耕作条件的恢复为林草地。

2.6 运营期生态恢复措施

项目生态恢复措施主要分两种类型:

对于主体工程区,主要 (略) 在地绿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项目区的生态功能。

对于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地表植被,根据占地前的土地利用类型,分别恢复为相应土地利用类型等,不具备恢复条件的可以绿化为林草地,但不得引入外来物种。

2.7 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使用的物料中被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为汽油、柴油。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等物质外泄,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按照相关要求,应做到相应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系统,一旦发生事故漏油,同时启动报警系统。加强危化品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管理,完善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项目环境应急监测计划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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