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新区义城安置房C地块监理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06-28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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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滨湖新区义城安置房C地块监理
(略) :2022BFBBZ ***
原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新区义城安置房C地块监理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BBZ *** )
(略) 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可,正在履约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居住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现变更为:“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居住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2.原招标文件P20“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如为已完成的业绩,须提供:
?合同协议书。 (略) 提供合同协议 (略) 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2)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须提供:
?合同协议书。 (略) 提供合同协议 (略) 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业绩正在履约证明材料(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如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总建筑面积、是否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已完成证明材料(或正在履约证明材料)为准。”;
现变更为:“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略) 提供合同协议 (略) 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总建筑面积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略) 分: (略) 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11:00”,现延期到“2022年7月20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 (略) (略) 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 (略) 交口) (略) 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 (略)
地址:合肥市包河 (略)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 ***
招标代理:安徽公 (略) (略)
地 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 、 ***
2022年6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