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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远景动力技术(湖北)有限公司远景零碳智能电池产业园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意见

2022年08月12日   湖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发改委、远景动力技术(湖北)有限公司:

报送的远景动力技术(湖北)有限公司远景零碳智能电池产业园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请示收悉(项目代码:2203-*-04-01-*)。该 (略) 张湾区发改局备案,一期占地面积*.66㎡,主要建设原材料仓、电极车间、NMP罐区、动力站、危废库、装配车间、餐厅、化成车间、模组PACK车间、成品仓、办公楼、电解液仓、职工宿舍、保安岗等,建成后形成年产20GWh智能电池生产能力。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3年12月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吨标准煤(等价值为*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64661.75万千瓦时、年耗热力107.07万吉焦、年耗天然气16.68万标准立方米,年耗新水65.21万吨。

二、该 (略) 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有重大影响。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 (略) 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 (略) 发改委备案。 (略) 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 (略) 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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