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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油集团石油天然气吉林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检测综合实验楼工程改扩建工程项目

2022年09月09日   吉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石油集团石油天然气吉林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检测综合实验楼工程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石油集团石油天然气吉林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检测综合实验楼工程改扩建工程项目
湛江路与兴隆街交汇处,吉林油 (略) 院内
吉林 (略)
(略) (略)
新建检验检测综合实验楼1座,总占地面积6228m2,用于水质分析、燃料油热值检测、气体组份分析、煤质分析、钻井液检验、支撑剂检验、润滑油检验、水泥检验、灭菌剂检验、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等检验项目,1层东侧设10m2危废暂存间1座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焊接烟尘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实验废气中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醛)经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后,通过高于楼顶1.5米的DA001号排气筒排放,无机废气(氯化氢、氨及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高于楼顶1.5米的DA002号排气筒排放,煤质分析制样废气(颗粒物)经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通过高于楼顶1.5米的DA003号排气筒排放,实验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集气装置+油烟净化器后,通过高于楼顶1.5米的DA004号排气筒排放,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排放标准限值。
2.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 (略) 污水管网排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运营期实验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与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含经隔油池预处理餐饮废水) (略) 政污水管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松花江,含有机污染物废水及实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废液缸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和沉淀泥浆运至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运营期废气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废气袋、絮凝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实验废水隔油油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5.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防渗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膜+1cm长丝无纺土工布+10cm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cm/s,设置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规范要求。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按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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