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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分别遴选2712-201328-2、2712-201328-3号2宗地块评估公司的公告

2022年10月13日   海南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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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 (略) 关于分别遴选2712- *** -2、2712- *** -3号

2 (略) 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土地出让工作, (略) 分别对澄迈县大丰镇2712- *** -2号、大丰镇2712- *** -3号2宗地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展评估工作。根据《澄迈县自然 (略) 评估机构选定管理制度》规定, (略) 会发布公告,邀 (略) 报名,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地块名称:大丰镇2712- *** -2号,位于澄迈 (略) (略) (略) (略) 西南侧地段,土地面积 ***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2.地块名称:大丰镇2712- *** -3号,位于澄迈 (略) (略) (略) (略) 西南侧地段,土地面积 ***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二、报名资格

报名单位须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并 (略) ,2021年资格年检合格,且近两年在我省至少有一次土地出让评估经验。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 (略) 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

(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四)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六)近两年在我省至少有一次土地出让评估经历。

(七)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请各报名单位提供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递交至指定地点报名,文件标题为“大丰镇2712- *** -2号、大丰镇2712- *** -3号地块评估中介机构报名材料”。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收费标准

每宗地评估费按《 (略) 关于我省土地价格评估收费办法的通知》(琼价管〔1995〕 (略) )的收费标准作为基数,土地评估委托费用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按文件收费标准8折收取;土地评估委托费用在1万元(含)以上的,按文件标准收费标准7折收取。七折后超过15万元的,按15万元收取。

五、其他要求

确认受委托单位后,受委托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的专家评审稿。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5日,上午8:00-下午17:30。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澄迈县自然 (略)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 (略) 303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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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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