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沪奉地(2022)EA*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日 期:** | | | | 用 地 单 位 | (略) 奉贤区教育局 | 项目名称 | 奉贤新城汇贤雅苑幼儿园(暂定名)新建工程项目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沪奉府土〔2022〕174号 | 用 地 位 置 | 奉贤区金汇镇东至汇贤雅苑,南至农民街,西至万顺路,北至汇贤雅苑 | 用 地 面 积 | 7229.5 | 土 地 用 途 | 幼托用地 | 建 设 规 模 | 6763.84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土地 |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奉贤新城汇贤雅苑幼儿园(暂定名)新建工程项目的决定》(编号: 沪奉规划资源许地〔2022〕52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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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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