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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10月28日   湖北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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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日,湖北金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湖北金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等。根据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金盛兰公司项目位于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高铁工业园,占地面积约198.34万m2,总投资*.19万元。金盛兰现有1座360m2烧结机供2座1350m3高炉,在烧结机例行检修或发生故障期间,无法为高炉生产提供原料,无法保证后续各工段安全、有序生产。因此,湖北金 (略) 投资55800万元在嘉鱼县高铁岭镇白果树村高铁工业园内实施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配料混合系统、烧结机及台车、破碎、环冷、余热锅炉、成品筛分、除尘系统、转运站、主控室、配电室等设施。通过新建1台烧结机保障现有烧结机停产检修期间高炉原料供应,保障全厂各工段安全、有序生产。现有烧结机检修完成后,两台烧结机有序配合运行,通过调整高炉入炉原料结构,提高烧结矿入炉比例,项目建设前后铁水产量不发生改变。同时对360m2烧结项目的烧结机机头、机尾、配料、整粒筛分废气处理系统进行超低排放环保升级改造,作为本项目的“以新代老”削减项目,其他现有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设施均不发生改变。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4月湖北金 (略) 委托中冶 (略) 编制完成了《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1]28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基本建设完成并调试运行。2022年6月受湖北金 (略) 委托, (略) (略) 承担了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22年10月湖北金 (略) 对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总投资5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1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只针对已建设完成的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本项目)以及360m2烧结项目(现有项目)的烧结机机头、机尾、配料、整粒筛分废气处理系统进行超低排放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废水主要为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和余热锅炉排污水。工艺混合、制粒用水、烟气净化用水以及绿化用水均在各自系统内损耗,无废水外排。本项目依托金盛兰现有工程进行劳动定员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涉及新增生活污水。净环水系统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直接进入工艺混合、制粒用水单元作为补充串级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实现废水“零”排放。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①本项目烧结机头废气:本项目烧结机头废气通过四电场静电除尘器+ CFB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100m高排气筒排放。

②本项目烧结机尾废气:本项目烧结机尾废气通过电袋一体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本项目二配及成品废气排气筒:本项目二配及成品废气通过仓顶除尘器5台+布袋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

④本项目混合废气:本项目混合废气通过高效湿式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

⑤本项目一配废气:本项目一配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

⑥燃料破碎废气:本项目燃料破碎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30m高排气筒排放。

⑦现有项目烧结机头废气:现有项目烧结机头废气经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未改造)+SDA旋转喷雾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120m高排气筒排放。

⑧现有项目烧结机尾废气:现有项目烧结机尾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50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⑨现有项目配料废气:现有项目配料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⑩现有项目整粒筛分废气:现有项目整粒筛分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50m排气筒高空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以及成品在运输、贮存、上料、转运、筛分、卸料等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通封闭皮带或密闭气力输送物料,各产尘点配备有效的密封装置或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等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给料机、混合机、破碎机、环式冷却机、主抽风机、振动筛、除尘等各类风机、各类水泵等,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风机采用消音、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烧结工序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烟气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副产物、烟气脱硝系统定期产生的废催化剂、各类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以及生活垃圾。本项目依托金盛兰现有工程进行劳动定员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涉及新增生活垃圾。

表1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生产单元

污染源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量(t/a

分类

利用或处置措施

1

烧结

烧结工序除尘灰

烧结除尘灰

20509

一般固废

返回烧结配料

2

烟气干法脱硫

脱硫副产物

7537

一般固废

外售做水泥原料

3

烟气SCR脱硝

脱硝催化剂

2t/3a

危废HW50

(772-007-50)

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4

设备机修

废矿物油

10

危废HW08

(900-214-08)

(略) 志翔燃料助剂厂处理

5

设备机修

废油桶

2

危废HW08

(900-249-08)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煤气管道风险防范设施

通过加强对煤气管道的监管,尽可能减少了设施的自身缺陷;煤气管道设备保持正压操作,煤气主干管设有紧急切断阀,易发生煤气泄漏的区域设置了CO检测报警仪,车间内各煤气用户点处强化了通风设施;煤气管道设流量、温度、压力等监测、监控设备,实时监控风险物质。

2)氨水罐区风险防范措施

氨水贮罐设置有呼吸阀、液位计和排净阀,氨水贮罐、泵、蒸发器等设备均静电接地,涉及氨系统的管道严禁使用铜制阀门配件;氨水罐区设置了围堰,设置容积可容纳泄漏的氨水;围堰做好防渗处理。

3)危废暂存设施风险防范措施

废矿物油采用桶装,容器密闭储存,危险废物厂内转运时采取防逸撒措施;危废暂存间按规范要求设置了防雨、防晒、防渗措施。

4)事故废水风险防范措施

水处理设施的主要设备配备了备用设备;监控进水、出水流量;排水口设置了阀门,避免事故排放;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能满足本项目事故废水收集的要求,以自流方式收集,事故池做好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新建烧结机头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79%,对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为80%,对二氧化硫的去除效率为97%,对氟化物的去除效率为34%,对氨气的去除效率为17%。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新建烧结机头废气出口◎1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4mg/m3,氨气最大排放速率为1.2386kg/h,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为0.44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新建烧结机尾废气出口◎2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新建配料及成品废气出口◎3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混合废气4#排气筒◎4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现有烧结机头废气排气筒◎5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7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5mg/m3,氨气最大排放速率为1.2941kg/h,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为0.46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现有烧结机尾废气排气筒◎6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现有配料废气排气筒◎7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现有整粒筛分废气排气筒◎8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燃料破碎除尘器排气筒◎9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一次配料废气排气筒◎10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现有项目厂区原料及燃料堆场边界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34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表4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77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表4排放浓度限值;氨气浓度最大值为0.09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8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9.4-63.8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9.4-53.7dB(A)之间,▲1-▲8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总量监测

根据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结合项目生产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状况,确定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共5项,包括SO2、NOx、颗粒物、COD、NH3-N。

根据项目环评,项目实施后的总排量仍满足金盛兰现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项目实施后总量控制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较现状有所削减,区域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无需申请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来源。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实现废水“零”排放,废水污染物总量为零。

4、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下水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附近☆1、焦化废水处理站附近☆2pH范围在7.0-7.2之间,钾、钙、钠、镁、碳酸根、重碳酸根、氯化物、硫酸盐、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物、总硬度、氟化物、镉、铁、锰、汞、六价铬、砷、铅、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26项指标最大值分别为16.9mg/L、29.8mg/L、17mg/L、19.1mg/L、ND、32mg/L、5.5mg/L、11mg/L、0.14mg/L、0.061mg/L、ND、ND、ND、221mg/L、0.12mg/L、ND、ND、ND、ND、ND、ND、ND、367mg/L、1.2mg/L、20MPN/L、28CFU/m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三类标准要求。

(2)土壤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域土壤各污染物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金盆村H○1、毛屋汤H○2、监江山村H○3氨气浓度值在0.02mg/m3-0.04mg/m3之间,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值在0.02mg/m3-0.04mg/m3之间,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声环境质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监江山村居民点△9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6.7-57.1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5.4-46.4dB(A)之间,监江山村居民点△9声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建议和要求

(一)存在问题和要求

(1)加强二混车间机油跑冒滴漏情况收集处置。

(二)报告修改

(1)按照项目环评报告及审批要求,梳理本项目生产设施、环保设施依托情况。补充现有360m2烧结机超低改造内容,纳入本次验收内容。

(2)补充本项目应急预案进展情况,在线设施联网验收,排污许可证变更等相关内容。

(3)补充360m2烧结机超低改造后和200m2烧结机建成投产后,总量指标达标情况分析内容。

(4)补充验收监测期间对应的在线监测数据比对情况,完善在线站房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志标牌。

六、验收组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竣工验收监测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完成以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21023

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日,湖北金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湖北金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等。根据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金盛兰公司项目位于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高铁工业园,占地面积约198.34万m2,总投资*.19万元。金盛兰现有1座360m2烧结机供2座1350m3高炉,在烧结机例行检修或发生故障期间,无法为高炉生产提供原料,无法保证后续各工段安全、有序生产。因此,湖北金 (略) 投资55800万元在嘉鱼县高铁岭镇白果树村高铁工业园内实施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配料混合系统、烧结机及台车、破碎、环冷、余热锅炉、成品筛分、除尘系统、转运站、主控室、配电室等设施。通过新建1台烧结机保障现有烧结机停产检修期间高炉原料供应,保障全厂各工段安全、有序生产。现有烧结机检修完成后,两台烧结机有序配合运行,通过调整高炉入炉原料结构,提高烧结矿入炉比例,项目建设前后铁水产量不发生改变。同时对360m2烧结项目的烧结机机头、机尾、配料、整粒筛分废气处理系统进行超低排放环保升级改造,作为本项目的“以新代老”削减项目,其他现有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设施均不发生改变。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4月湖北金 (略) 委托中冶 (略) 编制完成了《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1]28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基本建设完成并调试运行。2022年6月受湖北金 (略) 委托, (略) (略) 承担了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22年10月湖北金 (略) 对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总投资5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1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只针对已建设完成的200m2带式烧结机项目(本项目)以及360m2烧结项目(现有项目)的烧结机机头、机尾、配料、整粒筛分废气处理系统进行超低排放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废水主要为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和余热锅炉排污水。工艺混合、制粒用水、烟气净化用水以及绿化用水均在各自系统内损耗,无废水外排。本项目依托金盛兰现有工程进行劳动定员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涉及新增生活污水。净环水系统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直接进入工艺混合、制粒用水单元作为补充串级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实现废水“零”排放。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①本项目烧结机头废气:本项目烧结机头废气通过四电场静电除尘器+ CFB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100m高排气筒排放。

②本项目烧结机尾废气:本项目烧结机尾废气通过电袋一体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本项目二配及成品废气排气筒:本项目二配及成品废气通过仓顶除尘器5台+布袋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

④本项目混合废气:本项目混合废气通过高效湿式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

⑤本项目一配废气:本项目一配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

⑥燃料破碎废气:本项目燃料破碎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30m高排气筒排放。

⑦现有项目烧结机头废气:现有项目烧结机头废气经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未改造)+SDA旋转喷雾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120m高排气筒排放。

⑧现有项目烧结机尾废气:现有项目烧结机尾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50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⑨现有项目配料废气:现有项目配料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⑩现有项目整粒筛分废气:现有项目整粒筛分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50m排气筒高空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以及成品在运输、贮存、上料、转运、筛分、卸料等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通封闭皮带或密闭气力输送物料,各产尘点配备有效的密封装置或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等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给料机、混合机、破碎机、环式冷却机、主抽风机、振动筛、除尘等各类风机、各类水泵等,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风机采用消音、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烧结工序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烟气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副产物、烟气脱硝系统定期产生的废催化剂、各类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以及生活垃圾。本项目依托金盛兰现有工程进行劳动定员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涉及新增生活垃圾。

表1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生产单元

污染源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量(t/a

分类

利用或处置措施

1

烧结

烧结工序除尘灰

烧结除尘灰

20509

一般固废

返回烧结配料

2

烟气干法脱硫

脱硫副产物

7537

一般固废

外售做水泥原料

3

烟气SCR脱硝

脱硝催化剂

2t/3a

危废HW50

(772-007-50)

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4

设备机修

废矿物油

10

危废HW08

(900-214-08)

(略) 志翔燃料助剂厂处理

5

设备机修

废油桶

2

危废HW08

(900-249-08)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煤气管道风险防范设施

通过加强对煤气管道的监管,尽可能减少了设施的自身缺陷;煤气管道设备保持正压操作,煤气主干管设有紧急切断阀,易发生煤气泄漏的区域设置了CO检测报警仪,车间内各煤气用户点处强化了通风设施;煤气管道设流量、温度、压力等监测、监控设备,实时监控风险物质。

2)氨水罐区风险防范措施

氨水贮罐设置有呼吸阀、液位计和排净阀,氨水贮罐、泵、蒸发器等设备均静电接地,涉及氨系统的管道严禁使用铜制阀门配件;氨水罐区设置了围堰,设置容积可容纳泄漏的氨水;围堰做好防渗处理。

3)危废暂存设施风险防范措施

废矿物油采用桶装,容器密闭储存,危险废物厂内转运时采取防逸撒措施;危废暂存间按规范要求设置了防雨、防晒、防渗措施。

4)事故废水风险防范措施

水处理设施的主要设备配备了备用设备;监控进水、出水流量;排水口设置了阀门,避免事故排放;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能满足本项目事故废水收集的要求,以自流方式收集,事故池做好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新建烧结机头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79%,对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为80%,对二氧化硫的去除效率为97%,对氟化物的去除效率为34%,对氨气的去除效率为17%。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新建烧结机头废气出口◎1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4mg/m3,氨气最大排放速率为1.2386kg/h,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为0.44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新建烧结机尾废气出口◎2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新建配料及成品废气出口◎3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混合废气4#排气筒◎4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现有烧结机头废气排气筒◎5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7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5mg/m3,氨气最大排放速率为1.2941kg/h,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为0.46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现有烧结机尾废气排气筒◎6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现有配料废气排气筒◎7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现有整粒筛分废气排气筒◎8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燃料破碎除尘器排气筒◎9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一次配料废气排气筒◎10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及修改单,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现有项目厂区原料及燃料堆场边界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34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表4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77mg/m3,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表4排放浓度限值;氨气浓度最大值为0.09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8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9.4-63.8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9.4-53.7dB(A)之间,▲1-▲8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总量监测

根据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结合项目生产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状况,确定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共5项,包括SO2、NOx、颗粒物、COD、NH3-N。

根据项目环评,项目实施后的总排量仍满足金盛兰现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项目实施后总量控制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较现状有所削减,区域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无需申请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来源。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实现废水“零”排放,废水污染物总量为零。

4、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下水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附近☆1、焦化废水处理站附近☆2pH范围在7.0-7.2之间,钾、钙、钠、镁、碳酸根、重碳酸根、氯化物、硫酸盐、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物、总硬度、氟化物、镉、铁、锰、汞、六价铬、砷、铅、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26项指标最大值分别为16.9mg/L、29.8mg/L、17mg/L、19.1mg/L、ND、32mg/L、5.5mg/L、11mg/L、0.14mg/L、0.061mg/L、ND、ND、ND、221mg/L、0.12mg/L、ND、ND、ND、ND、ND、ND、ND、367mg/L、1.2mg/L、20MPN/L、28CFU/m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三类标准要求。

(2)土壤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域土壤各污染物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金盆村H○1、毛屋汤H○2、监江山村H○3氨气浓度值在0.02mg/m3-0.04mg/m3之间,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值在0.02mg/m3-0.04mg/m3之间,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声环境质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监江山村居民点△9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6.7-57.1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5.4-46.4dB(A)之间,监江山村居民点△9声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建议和要求

(一)存在问题和要求

(1)加强二混车间机油跑冒滴漏情况收集处置。

(二)报告修改

(1)按照项目环评报告及审批要求,梳理本项目生产设施、环保设施依托情况。补充现有360m2烧结机超低改造内容,纳入本次验收内容。

(2)补充本项目应急预案进展情况,在线设施联网验收,排污许可证变更等相关内容。

(3)补充360m2烧结机超低改造后和200m2烧结机建成投产后,总量指标达标情况分析内容。

(4)补充验收监测期间对应的在线监测数据比对情况,完善在线站房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志标牌。

六、验收组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竣工验收监测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完成以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湖北金 (略) 200m2带式烧结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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