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研究开发中心大楼环境影响报告社区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研究开发中心大楼》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研究开发中心大楼;
建设单位: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望江路158号;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技术研发和测试项目,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拟在二期项目区内空地上新建1座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的R&D大楼进行汽车玻璃样品测试研发,建成后年进行汽车玻璃样品测试350片。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望江路158号;
联系人:钱俊;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环科 (略) ;
通讯地址: (略) 吴中区东吴北路181号双银星座商务广场1幢801;
联系人:朱工;
联系邮箱:*@*q.com;
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