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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公示

2022年11月09日   贵州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08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5号)、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00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现将《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0号)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扶贫热线电话:12317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附:《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10号)


**日


正乡振领发〔2022〕210号

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芙蓉江镇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芙蓉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芙蓉江镇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5号)、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00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批复内容

本次批复项目1个,投入资金12.4895万元。资金来源: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2万元,自筹0.4895万元。

二、项目管理

(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要求,并按已审查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运作模式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

(二)公示公告。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区通过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方式,公开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构成、资金规模、预期目标、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公示公告佐证资料收集。

(三)采购、补助或招标程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采购、补助或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采购或招投标标准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严格按照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检查。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拨款报账和资金决算有据可依。你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建设内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概算控制、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定期开展日常检查。

(五)项目验收。在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相关股室开展自查验收,出具自查验收报告,再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县相关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县级验收,出具县级验收报告。

(六)档案建立。严格按照正安县整合资金项目档案管理目录,认真收集、整理痕迹资料,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程序、严格管控,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严禁贪污、挪用、套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及时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把握项目建设原则,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并严格按照设计实施,高质量限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二)抓紧完善好实施方案中未能及时上报的附件资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文件、项目实施前的有关会议纪要、施工主体相关证照等项目有关其它资料),并在11月25日前将纸质实施方案、申报书及相关资料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四)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能擅自增加概算资金。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急需调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调项,同时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完善土地、环保、林业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每月25日前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到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

附件:1.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2.正安县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档案管

3.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正乡振(2022)18号

4.芙蓉江镇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项目实施方案。


**日


附件1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单位

实施单位

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2年投入资金

备注

小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

1

芙蓉江镇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项目

乡村振兴局

芙蓉江镇

尖山村

新建钢筋砼蓄水池100m3,消毒房6㎡(3m*2m),闸阀房(2m*1m)附属工程若干,标志牌1块

12.4895

12

0.4895



合  计





12.4895

12

0.4895



附件2

正安县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档案管理目录

项目名称:

序号

内容名称

页码

项目申报资料


1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项目入库会议记录。


2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项目入库会议图片。


3

村级申报项目入库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


4

乡镇研究村级申报项目入库审核会议记录。


5

乡镇研究村级申报项目入库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


6

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对项目入库提出的论证意见。


7

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入库公示图片(县政府网站)。


8

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入库公告图片(县政府网站)。


9

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项目库建设批复文件。


10

项目申报建议书。


资金计划资料


11

县级资金计划文件。


12

县级资金计划文件公示图片(县政府网站)。


13

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审批资料


14

乡镇向县级申请项目立项批复的请示。


15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达立项批复文件。


16

绩效目标审核表


17

项目实施方案,附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18

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对乡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书


19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实施方案批复文件。


20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实施方案批复公示图片(县政府网站)。


21

县级资金文件。


项目实施资料


22

村级项目实施前会议记录。


23

村级项目实施前会议图片。


24

村级项目实施前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公示实施方案)。


25

乡镇项目实施前会议记录。


26

乡镇项目实施前会议图片。


27

乡镇项目实施前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公示实施方案)。


28

项目实施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9

中标通知书或询价报告。


30

采购(货物供应)合同或委托实施文件、协议。


31

动植物检疫证复印件。


32

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前、中、后图片及说明。


33

农户签字的物资发放清册或汇总表(物资发放类)。


34

项目竣工固定公告牌碑图片(项目点)。


35

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签订的协议。


36

具体实施主体与村级经济组织签订的协议。


37

村级集体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利益联结协议书。


38

贫困户利益分红签收单或银行流水、打帐明细单。


39

绩效运行监控表


项目验收资料


40

项目施工方向项目乡镇申请自查验收的请示。


41

乡镇对项目完工后验收前公示原件及公示图片。


42

乡镇自查验收资料(项目验收记录、验收意见、验收图片)。


43

乡镇自查验收后项目公告原件及公告图片。


44

乡镇对该项目实施总结。


45

乡镇自查验收合格后向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的请示。


46

县级项目实施主管部门验收报告。


47

绩效评价自评表。


48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资金拨付报账资料


49

项目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县级拨付资金凭证)。


50

资金报账(物资发放类):一是报账申请表、报账支出审核表;二是中标通知书或询价报告;三是货物供应协议;四是农户签字的物资发放清册(或汇总表);五是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六是资金批复文件;七是货物验收记录;八是货物采购发票;九是报账凭证;十是绩效运行监控表。


51

资金报账(资金补助类):一是报账申请表;二是支出审核表;三是合同及相关协议;五是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六是资金批复文件;七是相关验收资料或依据;八是资金兑现花名册(必须要有银行盖的打账三角章确认,必须通过一卡通打账);九是绩效运行监控表。


52

尾款报账资料:一是报账申请表;二是支出审核表;三是监理报告(没有监理的由实施单位写出自评报告);四是自查验收报告及验收资料;五是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六是县级验收报告;七是报账发票;八是报账凭证;九是项目资金报账公示图片。


项目后续管护资料


53

后续管护制度。


54

项目实施单位向村委会移交协议(文件或会议纪要)


附件3:

  

附件4

项目类别:抗旱救灾

正安县芙蓉江镇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项目抗旱救灾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芙蓉江镇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项目  

实施单位: 芙蓉江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


摘 要

项目名称:芙蓉江镇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钢筋砼蓄水池100m3,消毒房6㎡(3m*2m),闸阀房(2m*1m)附属工程若干。

实施地点:尖山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2万元。来源于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资金12.4895万元。

绩效目标:该项目位于尖山村张万家组,覆盖张万家、团堡、中坪、土溪、铁窝等5个村民组443户2393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67户692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项目区群众季节性缺水的状况,满足项目实施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对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群众早日致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项目联系人:任彦瑜 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负责人:谭义昌 电 话:*

项目实施部门:芙蓉江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张 英 电 话:*

项目技术依托部门: 正安县水利局 

负责人:何 涛 电 话:*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区尖山村,位于芙蓉江镇东南面,位于天楼山腰,芙蓉江畔,与我县中观镇、和溪镇接壤,距镇所在地9公里,下辖8个村民组,全村有659户,总人口3125人,其中已脱贫户268户,已脱贫人口1071人,农民收入主要源于传统种养业和劳务输出。

二、编制依据

(一)《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158号)。

(二)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2〕15号)。

(三)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立项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2〕200号)。

(四)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1号)。

(五)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

(六)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

(七)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19号)。

由相关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及现场建设验收。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钢筋砼蓄水池100m3,消毒房6㎡(3m*2m),闸阀房(2m*1m)附属工程若干。

  1. 标志牌建设

标志牌1块(矩形:90×70cm大理石),标志牌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总投资、覆盖农户及贫困户、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及实施期限等。

四、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2.4895万元。具体投资预算构成如下: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00m3钢筋混凝土矩形水池




*.5


1

土方开挖

m3

84

19.34

1624.56


2

石方开挖

m3

36

51.41

1850.76


3

C25砼顶板

m3

8.00

734.83 

5878.64 


4

普通平面钢模板

21.28

53.79 

1144.65 


5

钢筋制安

t

1.51

8282.05 

12505.89 


6

C25砼底板

m3

14.00

728.82 

10203.48 


7

普通平面钢模板

8.52

53.79 

458.29 


8

钢筋制安

t

1.44

8282.05 

11926.15 


9

C15砼垫层

m3

5.00

631.15 

3155.75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2.4895万元。来源于2022年抗旱救灾饮水资金12万元,自筹资金0.4895万元。

  1. 项目运作模式

由镇人民政府按照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组织实施,采取党委会或邀请竞争性谈判方式依法确定承建单位,依照规定要求承建单位交足质量保证金,选派驻工代表并请监理进行质量监管及施工过程痕迹资料收集。严格按照乡级报账制相关要求和工程进度进行报账。项目竣工后,承建方按要求申请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合格,送县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镇人民政府凭工程管理档案资料、项目报账资料、自查验收意见、竣工总结等资料,申请县级验收。

六、项目工程实施方案

(一)技术要求

本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工程、配水工程、建筑工程等。

1、取水工程施工

取水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土方开挖施工、石方开挖施工、土方回填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水池施工、提水管道施工、浆砌石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

2、土方开挖施工方法及要求

土方开挖采用机械与人工施工相结合,开挖尺寸以设计标准控制,开挖土方应运到指定的区域内。填方段土方应分层填筑密实,干密度达到设计回填标准,确保土方回填质量。

土方开挖和填筑面的平整度需人工修整后,方能满足浆砌石及混凝土的要求。

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在浆砌石砌筑及混凝土浇筑前10-15天安排人工进行修整。填筑面人工挖至设计面后,采用蛙式夯实机对填筑边坡进行压实。

3、石方开挖施工方法及要求

本工程涉及石方开挖量较少,在爆破作业中,采用手风钻造孔,常规钻爆法开挖,人工装运至施工区域。

石方开挖主要发生在清水池、配水管等工程中。工程清水池、配水管网石方均由机械结合人工开挖,石方采用手风钻钻孔,人工装药爆破,开挖弃碴由人工出碴堆放于管线开挖沟槽两侧,管道铺设完毕后作为管道回填土石方。石方开挖按施工图进行放样,采用0.5m3反铲挖掘机配合人工开挖,石方开挖采用手风钻钻孔,人工装药爆破,挖掘机配合3.5t自卸汽车出碴,运输至附近低洼地带集中堆放,必要时设挡土墙挡碴,基础开挖成型后,由人工硬打修边至设计高程再开始浆砌石砌筑施工。

4、土方回填施工方法及要求

土方回填采用人工挖、装,小型汽车装运,人工整平,小型碾压或石鼓夯实。工程完工后恢复耕地或作绿化处理。

5、混凝土浇筑施工方法及要求

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家及牌号应与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上的水泥品种、标号、厂家及牌号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后的抽样试验合格报告。

砂的粒径、级配及加工料场必须与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时的砂样相同,且含泥量≤1%。粒径、级配及料源必须与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时的试样相同。施工用水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63-89)的要求。砼施工质量要求执行《水工砼施工技术规范》(SDJ207-82)。采用0.35m3强制式拌和机进行拌和,拌和时间应满足规范要求。

本工程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均采用胶轮车或人工运送混凝土。在施工中不论采取任何运输方式,应与拌和浇筑能力及仓面需要情况相适应,并保证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漏浆、严重泌水及过多降低坍落度等现象。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不得大于2m,如果大于2m,要采用溜筒或其它缓降措施。

混凝土摊铺平仓后,用插入式振捣器进行振捣,在每一位置的振捣时间以混凝土表面不再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并开始泛浆时为准。振捣必须有序周到全面,不允许出现漏振或过振现象。

混凝土浇筑12~18h后开始养护,但在炎热、干燥气候情况下应提前养护,并在其表面采取遮盖措施,避免太阳光暴晒。一般养护时间不少于14d,在干燥、炎热气候时养护时间不少于28d。如混凝土浇筑温度低于5℃时,浇筑面要用草垫(或麻袋)遮盖保温。

6、水池施工及要求

水池的土石方开挖可机械作业或者人工开挖,采用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以上0.15~0.2m时,需人工清平,并夯实基础,密实度不小于0.95。开挖出的土方应指定专门地点堆放。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满水试验,合格取水池应无渗漏现象。渗水量应小于3L/(m2d)。

7、输管道施工及要求

按照设计相关施工要求,安装排沙阀放水阀,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功能性试验合格。

8、浆砌石施工

本工程浆砌石工程量主要发生在取水池及调节水池等工程中,砌筑块石从石料场开采后采用3.5t自卸汽车运至施工场地,人工挑抬至砌筑作业面,人工安砌施工,浆砌石应一律采用座浆砌筑的方法。对于土质基础,砌石前应先在基础面上铺一层3~5cm厚的稠砂浆,然后再安放石块;对于岩石基础,铺浆前还应事先洒水湿润。砌筑时,石块宽面向下,小面朝上,分层安砌,上下错缝,*顺结合,内外搭砌,每砌3~4片为一个层次找平一次。砌石灰缝,竖缝厚度不大于4cm,块石竖缝错矩不小于10cm,以便让砂浆挤满石块底部及四周的全部缝隙。根据空隙的大小,应选用合适的整块小石挤入石缝里的砂浆中,应防止产生干缝或空隙。挤入石缝中的石块不应高出整石面,以免妨碍上层的接砌。最后,将凹陷不平的地方用少量砂浆填补捣实,再开始砌筑第二层。在砌筑中要求做到“平整、稳定、密实、错缝”八个字。砌筑用的块石应大致方正,尺寸约为0.25~0.30m见方,单块重量以不少于30kg为宜。浆砌石养护由人工洒水喷雾养护。

9、配水工程施工

PE管道的施工工艺要求按PE管材施工规程规范进行,招标采购的管材须遵从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合格的规定,严禁采用不合格产品,优先选用国内产品。

管道施工程序:施工放样→基坑开挖,排水及基础处理→管道安装→管道建筑物砌筑→水压试验→土石回填。

①沟槽开挖

PE管道沟槽开挖按照设计图纸及其施工有关要求进行开挖。

②管道安装埋设

沟槽开挖结束后,应对地基表面进行清理,清除基面尖角、松动石块和杂物,并将基础面的泥垢、油污清理干净,排除积水;同时所用块石要清理干净。转弯处设置镇墩,然后覆土埋管,土基埋管管顶距地面垂直距离至少70cm,岩基埋管管顶距地面垂直距离至少60cm,通过耕地和道路时还应增加埋管深度,通过耕地时应不小于90cm,通过道路时埋深不小于1m。

管道安装前,应逐一进行质量检查,其材料的组成必须满足《给水用聚*烯PE管材》GB/T13663--2000和《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GB/T17219--1998的相关要求,管材的内表面应清洁、光,不允许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等缺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清除其内部杂物和表面污物,PE管连接采用三通或弯管快接头连接安装。

PE管应铺设在沟槽内,安装前必须进行管沟清理,清除乱石和扰动土体,基底清理平整,相关的土建工程应验收合格。

输配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不小于试验段1.5倍水压,试验段长度不应大于1.5km,水压试验合格后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后方可进行回填。

(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路段安全监督和检查,爆破、机械操作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施工路段要设置施工标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配证上岗,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必须符合公安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七、项目实施管理

(一)实施组织与职责分工

成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交管站、监察室、扶贫办、财政所、国土所、村建所、林业站、安监站、项目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并下设项目办公室及资金协调组、质量监督组、安全施工监督组、群众工作调处组、项目工程验收组,各施其职、各尽其职、责任到人(文件附后)。

(二)项目公示

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镇人民政府一是要在项目启动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招标落实情况等在公开栏(墙)上进行公告;二是在每次资金支付报账前,通过政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后方可报账;三是项目自检后县级验收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项目县级验收后,要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通过验收。公示公告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举报电话等。

(三)监管检查

由项目质量监督组采取督查、不定期检查、配合县相关监管(理)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分别对沉沙池、蓄水池、输水管道安装等阶段进行监督检查(混凝土检测以承建单位报有资质的质监部门检测依据为准)。

环节检查:检查时若存在问题,应现场向承建单位下达限期整改书面通知,承建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后,书面报告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镇及时现场核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后仍然存在质量问题则继续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并作好图片、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整改落实及复查情况资料的收集,以此为监管检查的依据。

进度报告:每月25日前镇乡村振兴服务站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并附图片。

(四)项目验收

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村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分阶段验收并收集好痕迹资料,验收不合格下发整改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验收,整改到合格为止。

1、阶段验收:(1)设备验收分三个步骤验收:一是设备运到现场按规定开箱检查合格后,由工程监管(理)人员签发中间验收证书,二是现场试验必试运行合格,并对设备进行彻底检查符合要求后,工程监管(理)人员对各套设备分别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对在验收试运行中出现有缺陷或损坏的齐备,需修复后更换后,现进行试验和检查,合格后方可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三是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投入运行,同时开始设备保证期,保证期满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由工程监管(理)人员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在最终验收时,若发现重大缺陷,则按规定修复或更换,并重新开始保证期(供货商务必提 (略) (略) 级以上质量检查合格报告)。(2)开挖验收:根据设计对管槽及水池基础开挖成型验收。(3)主体工程验收:对水池及管道铺设进行验收。(注:供货务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供货清单、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综合自检及请验:项目竣工后,承建单位分别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工程资金结算资料》,申请镇人民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完)工决算审计。镇人民政府凭《工程竣工资料》、《资金结算报告》、《自查验收意见》、《竣工总结》及监管资料等资料,申请县级验收;

3、复检:县级验收合格一年后,镇人民政府再对项目复查验收,若存在质量问题则书面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直到复查验收合格为止。

(五)后续管理

项目建成后,建立标志牌,作好项目移交,制定项目后续管护措施,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经费,建立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成效益最大化。镇扶贫办负责项目建设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一式二份,留存一份,报县相关部一份。

八、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支付管理

资金支付使用实行镇级报账制,因该项目的特殊性采取经镇自查验收并申请县级验收合格后,按项目资金竣工决算审计据实支付,审增不补,审减结余按程序原渠道缴回。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首先据实兑现农民工工资,并以兑现农民工工资花名册或银行流水为依据,资金拨付到位后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质量保证金按照正府办发〔2022〕2号、3号文件规定,在与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承建单位应缴纳不高于施工合同或协议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到碧峰镇人民政府,项目竣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一年后经县主管部门复检合格后全额(不计息)退还承建单位,若通过复查验收不合格,督促承建单位直到整改合格后,退还其质量保证金。

(二)资金报账流程

该项目实行承建单位提供报账发票、自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县级验收报告、项目资金报账公示图片,并填写《正安县整合资金用款申请表》《正安县整合资金报账审批表》《正安县整合资金实施进度报告表》,提供实地核查依据、报账发票及必要的附件(报账需提供附件包含立项批复文件、实施方案批复文件、资金文件等),送业务股室(镇水务站)审核签署意见,呈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批后,由镇人民政府直接支付到承建方。项目竣工报账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套拨款报账资料复印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十、实施项目进度安排

(一)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

开工时间:2022年10月。

竣工时间:2023年03月。

(二)分步推进计划

1、2022年10月:完成项目申报建议书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及项目招标工作并启动实施项目。

2、2022年11月—2023年02月:完成项目建设及自查验收。

3、2023年03月:完成审计决算、完善档案资料、申请县级验收等工作。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该项目竣工后,可覆盖张万家、团堡、中坪、土溪、铁窝等5个村民组443户2393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67户692人),工程实施带来农民医药费支出减少费用,农民饮水劳动力支出减少费用,以及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畜牧养殖业本项工程的贡献效益。主要体现在降低供水成本及本项工程参与的利润分配效益。

①少医药费支出:根据当地现状及有关资料,每年人均因饮水水质低劣,导致生病的医疗费用为30元/人口·年。 ②省工效益:据调查统计,工程实施后,每 (略) 挑水劳动力4个工日(1219户),每工日工资52.50元,  (略) 经济增收效益

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推动部分农户的家庭 (略) 经济发展,尤其是山丘区群众,据典型调查统计分析,按50%的 (略) 经济增收效益年均增收20~35元/人/年。

(二)社会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满足项目实施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有效带动辖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进程,对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群众早日脱贫致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同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体现了党的惠民政策和对贫困地区的关怀,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1. 生态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套,加快农业生态环境向良性化方向发展,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群众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群众早日脱贫致富,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加之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可转移项目区部分剩余劳动力,还可使周边群众可以就近做工增加收入,这为主导产业与辅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增强项目区及周边农民脱贫致富和自我发展信心和决心,其扶贫效果非常明显。

十一、有关附件

1、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文件

2、项目设计预算资料

标签: 抗旱救灾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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