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环保督察整改公示
呼中区人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2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略) 普遍存在医废暂存间建设不符合标准、医废贮存转运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加强监督执法,实现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三、整改措施: (略) 各设立暂存间, (略) 签订合同,定时转运医疗废物。实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等各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略) 各设立医疗废物暂存间一间,设有医疗废物标识、医疗废物暂存箱、医废相关制度,每年 (略) 签订合同,现 (略) (略) 林城志远医 (略) ,能保证48小时内由专人专车将医废及时转运处置,流程规范同时签署三联单,收、储、转运实行闭环管理,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公示时间:**日至**日六、受理部门:大兴安岭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7-*
八、受理地址: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兴安岭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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