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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2022年11月17日   黑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管理综合执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4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萝北县石墨产业园区运输扬尘、装卸车扬尘及部分石墨原料堆场扬尘未得到有效管控。个别石墨企业灰渣堆于建设良好生态环境标志牌下,乱堆乱放问题突出。电厂、选煤厂、洗煤厂等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范措施,部分企业场区环境卫生较差,华能电厂灰场一期二号池、 (略) 堆存固体废弃物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峻德矿、富力矿“三堆”未覆盖,堆放高于防风抑尘网。矿区间道路积尘严重,除两侧矸石山扬尘污染外,每天大量货车通过,带泥上路、跑冒滴漏现象普遍,道路失去本来面貌。
  二、整改目标: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扬尘污染。
  三、整改措施:市城管局制定《 (略)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扬尘污染控制长效机制, (略) 扬尘污染问题。对煤矿、洗煤厂较为聚集的鹤大公路两侧进行治理, (略) 出入口重点路段及周边环境质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市城管局已下发《 (略)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城管执法支队持续加大道路扬尘日常巡查力度,针对大型运输车辆扬尘、不盖苫布、密闭不严、轮胎带泥等污染路面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各工地出入路段实行重点管控,禁止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污染路面。2021年共整治大型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行为129起。
  五、公示时间:**日至**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0468-*
  八、受理地址: (略) (略) 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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