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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北路一期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2022年11月18日   重庆
招标变更
发布时间 2022-11-18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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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北路一期工程

项目编码:CQTTZB2022-077

答疑

提问一:

开竣工时间是否由施工单位自拟,请明确暂定开工时间?

答: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2月。

提问二:

是否为业主、咨询、监理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答:不提供。

提问三:

明确智慧工地等级?

答:本项目智慧工地建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14号)的相关基本要求建设。

提问四: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可否理解为第一页为目录?

答:可以编制目录,技术部分编制目录的第一页应为目录。

提问五:

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20.施工用水、用电、通风、照明

(1)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设施(临电设施产权权属归投标人)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考虑接入点,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实施、维护、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管理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手续费、工程费用、接入费、使用费、维护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因用电接驳费用较大,建议由招标人提供用电接驳。

答: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满足施工、生活生产需要,相关设备设施产值由投标人自行处置,实施永久电源、水源接入的工程费用若需要投标人负责实施,该部分工程费用按照变更原则,由招标人据实结算。

提问六:

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19.综合管线的保护

(1)招标人已提供工程地质和综合管线资料,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情况对其准确性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负责。进场前,投标人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综合管线进行探测,探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报价中,包干使用。

请招标人提供地下综合管线图纸。

答:随补遗文件同步提供。

提问七:

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16.现场条件及环境(14)施工过程中出现局部、少量施工用地因征拆滞后而受影响,投标人不得因此拖延进场施工,并需充分利用已提供的工作面,做好施工组织安排,积极支持配合本项目征拆工作,与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请明确征拆费用由谁承担,若由投标人承担,请提供征拆数量表。

请提供征拆及场地移交时间计划表。

答:征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征收工作已完成。

提问八:

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16.现场条件及环境(13)项目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投标人负责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必要时采取监测、评估等手段。保护方案须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若保护方案需进行评估评审,涉及相关的评估评审费用、对施工的影响所增加的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若因保护不力引起增加的费用或产生的协调、补偿及赔偿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明确对其老旧建筑物影响较大的保护方案及费用由谁承担。

答:施工过程中,对项目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保护方案须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若保护方案需进行评估评审,涉及相关的评估评审费用、对施工的影响所增加的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因保护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0.4.1 项〔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执行。

提问九:

中建六局加分拿满,提前恭喜中标了

答:本问无实质性问题。

提问十:

大家看着吧,这个项目一定是中建科工中标。

答:本问无实质性问题。

提问十一:

招标文件P18“计价风险:②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的变化”,根据《合同法》,投标人只承担交标前的政策文件,交标后的政策文件变化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建议删除此项。

答:招标文件 删除计价风险中“②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的变化”此条。

提问十二:

招标文件P26:“绿化苗木应根据绿化种植说明的要求,按照图纸选择合格的苗木...同时按批准的实际裸树采购价值直接计入工程结算”。根据上述条款,绿化苗木应据实认价,请明确(1)具体哪些项执行上述规则;(2)执行上述规则的清单项的材料费是否提供材料暂估价;(3)若执行上述规则的清单项的材料费无材料暂估价,是否材料费统一按照0报价。

答:招标清单提供暂估价部分执行本原则,未提供材料暂估价的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提问十三:

3、招标文件P26:“投标人投标时应参考《主要设备、材料推荐表》中所列设备品牌/厂家,选择使用《主要设备、材料推荐表》中所列设备参考品牌/厂家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厂家档次(是否为不低于参考品牌/厂家档次,以监理人、招标人认定为准),并自行填报《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和进行自主报价”。请问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文件中的《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时,是否参考《主要设备、材料推荐表》并填报不低于参考品牌/厂家的档次即可?

答:是,应参考《主要设备、材料推荐表》中所列设备品牌/厂家,选择使用《主要设备、材料推荐表》中所列设备参考品牌/厂家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厂家档次。

提问十四:

为了响应政府文件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可竞争,若投标人报价时在全费用清单的单价构成中取了安全文明施工费,导致该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与限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0)不一致,是否视为废标?

答:安全文明施工费须与招标清单保持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提问十五:

1、招标文件约定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明确本项目是否仅对项目总报价及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设置最高限价,随限价发布的规费总价、各单位工程的技术措施总价、组织措施总价、规费及总价是否仅供参考,不作为投标人报价的限制条件。

答: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随限价发布的各单位工程的技术措施总价、组织措施总价、规费总价仅供参考,不作为限价使用。

提问十六:

招标文件P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提供任意一个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即可。

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投标人提供上述人员中任一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即可。

提问十七:

请招标人明确,如果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与发布盖章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是否以发布盖章版招标文件为准?

答:经核实,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一致,可能因新点制作软件中的格式页边距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原因导致格式显示不一致,该情形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若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PDF版)为准,其新点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方便使用。

提问十八:

若我投标人投标报价未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85%,“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是否不填写任何内容或填写“/”,并在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章?

答:投标人投标报价<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 85%时,需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报价≥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不填内容或填“/”,须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提问十九: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均可填写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可以。

提问二十:

红名单中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函”中需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原金额填写,还是按照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答:按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提问二十一: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人人员养老保险证明,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 (略) 属地购买社保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以投 (略) 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二十二:

若我投标人投标报价未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85%,“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是否不填写任何内容或填写“/”,并在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章?

答:投标人投标报价<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 85%时,需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报价≥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不填内容或填“/”,须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提问二十三:

(招标文件70页)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建议签约合同价价税分离,分别列明含税价、不含税价、税金。根据《印花税法》第五条:“应税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且根据税务局要求,合同列明价税分离金额,方可按照不含税价进行印花税缴纳;否则按照含税价进行印花税缴纳,势必加重双方税负。

答:本条已调整,详见补遗内容。

提问二十四:

(招标文件166页)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约定:“(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退还已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的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建议修改为“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略) 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点:关于违约金数额问题。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判断标准应结合行业利润率确定。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

答: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十五:

本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已经办理?

根据《 (略)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日)》法释[2020]25号第3条规定,未取得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可能导致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答:本项目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问二十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7)项约定:“非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投标人应采取相应的抢工、赶工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非招标人原因包括政府及其他第三方原因,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不计算赶工费和赶工费不合理。且专用条款第17.3.2条(P122)约定了,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上述条款与不可抗力后果承担的约定相互矛盾。建议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7)项修改为:“非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投标人应采取相应的抢工、赶工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答: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十七: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8)项约定:“高温补贴,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高温补贴应当据实按规定及文件执行,无法提前预测并纳入投标报价中。建议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8)项修改为:“高温补贴,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根据实际高温情况按相关文件和规定计取。”

答: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十八:

"1、招标文件约定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明确本项目是否仅对项目总报价及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设置最高限价,随限价发布的规费总价、各单位工程的技术措施总价、组织措施总价、规费及总价是否仅供参考,不作为投标人报价的限制条件。

2、为了响应政府文件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可竞争,若投标人报价时在全费用清单的单价构成中取了安全文明施工费,导致该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与限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0)不一致,是否视为废标?

2、为了响应政府文件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可竞争,若投标人报价时在全费用清单的单价构成中取了安全文明施工费,导致该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与限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0)不一致,是否视为废标?

3、招标文件P26:“投标人投标时应参考《主要设备、材料推荐表》中所列设备品牌/厂家,选择使用《主要设备、材料推荐表》中所列设备参考品牌/厂家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厂家档次(是否为不低于参考品牌/厂家档次,以监理人、招标人认定为准),并自行填报《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和进行自主报价”。请问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文件中的《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时,是否参考《主要设备、材料推荐表》并填报不低于参考品牌/厂家的档次即可?

4、招标文件P26:“绿化苗木应根据绿化种植说明的要求,按照图纸选择合格的苗木...同时按批准的实际裸树采购价值直接计入工程结算”。根据上述条款,绿化苗木应据实认价,请明确(1)具体哪些项执行上述规则;(2)执行上述规则的清单项的材料费是否提供材料暂估价;(3)若执行上述规则的清单项的材料费无材料暂估价,是否材料费统一按照0报价。

5、招标文件P18“计价风险:②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的变化”,根据《合同法》,投标人只承担交标前的政策文件,交标后的政策文件变化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建议删除此项。"

答:1、同提问十五回答。

2、同提问十四回答。

3、同提问十三回答。

4、同提问十二回答。

5、同提问十一回答。

提问二十九: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中明确要求工程类别的设定原则上应当满足《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中“城市道路工程”属于土木工程工分类下“道路工程”二级目录下的三级目录,“隧道工程”属于土木工程工分类下“隧道工程”二级目录。招标文件中要求两个不同等级不同分类的业绩,显然不符合范本要求。招标人如此设置是否故意为之,是否为个别投标人开方便之门,请招标人及时纠偏,不要枉顾法律法规,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答:本项目道 (略) 次干路,且为隧道工程,本次设置业绩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并符合相关规定。

提问三十:

招标人的各位领导, (略) 道路工程项目中要求投标人具有隧道工程施工经验是否合适,是否为个别隧道工程业绩强大的企业量身定做的招标文件。何不直接发包?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是当大家瞎吗?

答:同提问二十九回答。

提问三十一:

(略) 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却要求投标人提供隧道工程业绩。某些领导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此明目张胆的提高要求、限制潜在投标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本次招标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肃清招标投标环境,给各位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的竞争机会。

答:同提问二十九回答。

提问三十二: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本项目业绩的工 (略) 道路。请问:轨道交通、地铁、铁路类项目的道路及隧道业绩是否满足?

答:轨道交通、地铁、铁路类项 (略) 道路工程业绩要求,另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

提问三十三:

我司隧道业绩为700米,是否满足本项目对隧道长度的要求?

答: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不限制长度。

提问三十四:

我司项目已竣工,竣工验收信息截图中数据等级为C(体现了合同金额,施工许可证编号,未体现单位信息),该截图中的合同金额,施工许可证编号信息与其他截图信息一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数据等级为C的要求?

答:满足。

提问三十五:

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业绩的工 (略) 道路,请问排水通道、防水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类业绩是否满足?

答:不满足。

提问三十六:

我公司的”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业绩满足本项目”含隧道“的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提问三十七:

本项目业绩要求:城市道路工程 (含隧道) 施工业绩,工程造价:2.7亿元及以上。我公司业绩为“车行地下通道”是否满足为“隧道业绩”。另外“城市地铁项目(包含隧道,合同价2.7亿元以上)是否合符本项目“城市道路工程 (含隧道) 施工业绩,工程造价:2.7亿元及以上”的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轨道交通、地铁、铁路类项 (略) 道路工程业绩要求,另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

提问三十八:

近期同为江北区的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北滨路东延伸段(一期)项目,为增加项目竞争性,在补遗中也对业绩要求做了放宽,降低了业绩金额要求, (略) 政项目也增加认可了类似的公路工程业绩。作为同类型项目,建议本项目认可:**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时间为准)工程造价:2.7亿元及以上的公路隧道业绩,且同时能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业绩查询截图,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公路隧道不满足业绩相关要求。

提问三十九:

(略) 江北区领导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提出坚持“宽进严管”原则,切实做到“六不准两加强”的背景下,本项目竟然对业绩的全国网截图作出数据等级C级的要求,完全违背常理,不知是有何目的?

答:目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披露了大量的数据登记为D的虚假业绩。招标人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避免投标过程中的虚假信息影响项目实施,故要求投标人截图数据等级为经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C级及以上等级。若投标人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页截图数据等级未达到C级及以上,投标人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为本项目出具的证明材料,但证明材料须体现本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对业绩的要求。

提问四十:

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2022年9月的版本中,对业绩要求是提供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这个项目额外要求数据等级C级,已经完全突破招标文件的标准范本了,强烈建议取消。

答:同提问三十九回答,不作调整。

提问四十一:

这几年的工程项目的四库一平台项目信息的录入,如果我们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手续都是正规齐全的的话,他是四库一平台系统自动同步就录入的,然而它自动同步的内容默认的就是D级。所以通过数据等级C来限定业绩是很不合理的,且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取消业绩数据等级C这种明显有失投标公平的限制性条件。 (略)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即可。如果非要提供C级截图,请业主和代理机构提供为什么要设置提供C级截图的依据和可以设置该项要求的合规性文件。

答:同提问三十九回答,不作调整。

提问四十二:

这几年的工程项目的四库一平台项目信息的录入,如果我们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手续都是正规齐全的的话,他是四库一平台系统自动同步就录入的,然而它自动同步的内容默认的就是D级。所以通过数据等级C来限定业绩是很不合理的,且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取消业绩数据等级C这种明显有失投标公平的限制性条件。 (略)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的规定提供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即可。如果非要提供C级截图,请业主和代理机构提供为什么要设置提供C级截图的依据和可以设置该项要求的合规性文件。

答:同提问三十九回答,不作调整。

提问四十三:

根据近期同在江北区的大型项目例如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北滨路东延伸段(一期)项目、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 (略) 路网工程-A区路网工程、重庆寸滩国际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等项目对业绩信息网上截图有等级要求, (略) 内大型项目例如宝山嘉陵江大桥施工项目也没有对业绩信息截图等级进行限定要求,而本项目却额外对业绩信息截图等级进行了限定,因此推断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取消截图等级规定,如确需设置该要求,请附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加以证明该规定的合理及合法性。

答:同提问三十九回答,不作调整。

提问四十四:

电力隧道、输电线路、电缆隧道、电力工程、电力通道类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满足,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

提问四十五:

请问显示有隧道和道路的房建类业绩截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满足,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

提问四十六:

该项目为低价评标法,能否使用明挖法实施?

答:须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施工图施工。

提问四十七:

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业绩的工 (略) 道路,请问集中供暖、集中供热工程中含有隧道的业绩是否满足?

答:不满足,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

提问四十八:

本项目要求业 (略) 道路工程,请问外环道路、国道道路、省道、乡道是否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城 (略) 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提问四十九:

(略) 区内的桥 (略) 政道路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工 (略) 道路工程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五十:

我司的“ (略) 百隆高速永乐出口连接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为为隆林至百色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但设 (略) 主干道,是否满足要求?

答:公路工程业绩不满足要求。提供的业绩工程 (略) 道路工程,则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

提问五十一: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的“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页截图,数据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我司充分理解在 (略) 场业绩造假频繁屡屡发生的情况下,招标人要求截图数据等级为经建设主管部分审核的C级及以上是为了方式业绩造假,肃清本项目招投标环境的初衷。但我司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还未来得及完成四库系统审核工作,请问我司提供县级以上建委为本项目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投标人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页截图数据等级未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投标人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为本项目出具的证明材料,但证明材料须体现本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对业绩的要求。

提问五十二:

施工图中明确本项目隧道段采用暗挖及盖挖方式。我司未实施过暗挖隧道,但有盖挖工程业绩,请问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条件,如满足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本项目提供的隧道业绩必须包括暗挖或盖挖施工工艺,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不能体现开挖方式的,投标人可另行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至少包含封面、审查结果表、审查意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提问五十三:

招标文件业绩规模要求已经很明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的“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数据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是否过于苛刻?限制或者排斥不同企业招投标、妨碍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定。请取消数据等级的要求

答:同提问三十九回答。不作调整。

提问五十四:

我公司业绩为”市政道路含地下综合管廊“满足本项目的“城市道路工程 (含隧道) 施工业绩”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

提问五十五:

从未见过江北区还能够在业绩上要求全国网截图体现数据等级C级,连北滨路东延伸段一期,14个亿的项目也不敢有如此操作,不知道这项目背后有什么关系?

答:同提问三十九回答。

提问五十六:

这项目确实搞笑,整个江北区这么多项目,都是低价标,全国网截图都是基本信息的要求就足够了,就连东延伸段也不例外。偏偏这个项目竟然需要全国网截图体现出数据等级,我想试问这是哪个领导准备安排给某某单位吗?

答:同提问三十九回答。

提问五十七:

我司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更换,请问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项目经理业绩。

答:需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项目经理更换证明,其他证明资料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五十八:

本项目隧道开挖方式既有暗挖又有盖挖,但我司隧道业绩为明挖隧道,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提供的隧道业绩必须包括暗挖或盖挖施工工艺,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不能体现开挖方式的,投标人可另行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至少包含封面、审查结果表、审查意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提问五十九:

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中无隧道工程的,须再另外提供隧道工程施工业绩。请问隧道工程业绩有无规模要求,我司有一个50米长的人行下穿道工程业绩是否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答:不满足,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

提问六十: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的“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数据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和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业绩的“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数据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有的项目是系统自动采集或监督部门自动采集的数据它的数据等级都可能达不到C级,请问这种情况不是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数据等级未能达到C级且能承诺项目的真实性。可否取消数据等级要求?

答:同提问三十九回答。不作调整。

提问六十一:

在业绩要求和项目经理业绩中都有(1)投标人提供业绩的“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数据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 (1)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业绩的“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数据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我司能达到业绩要求的条件为什么要要求数据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截图,是不是业主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建议业主修改为数据等级须为D级及以上。

答:同提问三十九回答。不作调整。

提问六十二:

江北区这么多项目都没设置技术方案,为什么这个项目要特立独行?是低价标的环境下单位不方便控标吗?建议取消。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设置技术方案符合性评审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符合相关规定。不作调整。

提问六十三: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隧道工程施工业绩,那么电力隧道、水工隧道、地铁隧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不满足,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

提问六十四:

本项目业绩要求:提供 1 (略) 道路工程 (含隧道) 施工业绩。请问“城市地铁等轨道交通”项目业绩满足“城市道路工程 (含隧道) 施工业绩”的要求吗

答:不满足,另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

提问六十五:

"3.2业绩规模要求:

提供 1 (略) 道路工程 (含隧道) 施工业绩,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中无隧道工程的,须再另外提供隧道工程施工业绩;城市道路工程、隧道工程可为同项目施工业绩。请问另外提供地铁隧道项目业绩可以满足“隧道工程施工业绩”的要求吗?"

答:不满足,另本项目业绩中隧 (略) 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

提问六十六:

"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提供 1 (略) 道路工程 (含隧道) 施工业绩, 若投标 (略) 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中无隧道工程的,须再另外提供隧道工程施工业绩;城市道路工程、隧道工程可为不同项目施工业绩。

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

工程造价:2.7亿元及以上

提问:若投标 (略) 道路业绩不含隧道,能否提供公路工程含隧道的施工业绩,并提供“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网页截图?请明确回答。"

答:公路工程含隧道的施工业绩不满足要求。

招标人:重庆观音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标签: 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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