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牟定单采血浆站项目环评报告
目 录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3-1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2至3-4每层平面布置图;
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图;
附图5本项目与《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位置关系图;
附图6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图。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项目投资备案证;
附件3不动产证(土地证);
附件4项目引用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5环评工作进度表;
附件6两级审核表;
附件7项目技术咨询合同。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中国生物牟定单采血浆站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09-*-04-01-*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宋文富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云南 省 楚雄州牟定 县共和 镇化湖南路(牟 (略) 西侧) | |||||||||||||||||||||||||||||||||||||||||||||||||||||||||||||||||||||||||||||||||||||||||||||||||||||||||||||||||||||||||||||||||||||||||||||||||||||||||||||
地理坐标 | 经度:101度32分4.739秒,纬度:25度19分22.583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Q8435采供血机构服务 | 行业类别 | 四十九、卫生8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 |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2209-*-04-01-* | |||||||||||||||||||||||||||||||||||||||||||||||||||||||||||||||||||||||||||||||||||||||||||||||||||||||||||||||||||||||||||||||||||||||||||||||||||||||||||
总投资(万元) | 4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5.8 | |||||||||||||||||||||||||||||||||||||||||||||||||||||||||||||||||||||||||||||||||||||||||||||||||||||||||||||||||||||||||||||||||||||||||||||||||||||||||||
环保投资占比(%) | 0.90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3432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具体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及本项目判定情况见下表。 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与本项目判定情况对照表
根据上表判定分析,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 | |||||||||||||||||||||||||||||||||||||||||||||||||||||||||||||||||||||||||||||||||||||||||||||||||||||||||||||||||||||||||||||||||||||||||||||||||||||||||||||
规划情况 | 牟定县城总体规划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项 (略) 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牟 (略) 西侧),位于牟定县城总 (略) 发展核心区西北部西北部,根据《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项目所在区域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项目建设满足规划要求。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中鼓励类第三十七项卫生健康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规定的“禁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于**日取得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9-*-04-01-*)。 2、与楚雄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楚政通[2021]22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21〕22号),项目与楚政通〔2021〕22号的符合性见表1-2。 表1-2 项目与楚雄州“三线一单”(楚政通〔2021〕22号)的符合性分析
综上,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过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未涉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3、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云发改基础[2019]24号)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云发改基础[2019]24号)的符合性见表1-3。 表1-3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符合性
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云发改基础[2019]24号)的相关要求。 4、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 **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项目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1-4。 表1-4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符合性
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的相关要求。 5、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牟 (略) 西侧),位于牟定县城总 (略) 发展核心区西北部西北部,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物源强,通过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周边制约因素较少,符合相关保护条例和规范要求,用地性质符合相关规划,项目污染物在经过预防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我国居民对血液制品的需求逐步增加。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范围,主要指以健康人血液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战伤抢救以及某些特定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它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临床中血液制品的使用量持续增长,每年增速约为5%左右,据估算,我国原料血浆需求量超过14000吨/年,而目前全国血浆采集量不足10000吨,原料血浆供应不足成为制约血液制品生产的瓶颈,直接导致全国性的血液制品短缺,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同时根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 (略) 场对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的年基本需求为14000吨,而当前采浆量不足10000吨,供需失衡,市场需求空间较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牟定县 (略) 拟投资4000万元在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牟 (略) 西侧)建设“中国生物牟定单采血浆站项目”,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献浆服务机构。项目于**日取得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9-*-04-01-*),项目设计采浆能力40吨/年,总占地面积3432m2、总建筑面积3162.14m2,新建地上三层业务楼及地下设备用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浆业务区域、实验室、办公区、食堂、停车位及辅助配套设施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682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为单采血浆站项目,属于“四十九、卫生84、108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设床位25张,因此本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牟定县 (略) 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通过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编制了《中国生物牟定单采血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2、项目基本概况
(3)建设单位:牟定县 (略) ; (4)建设地点: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牟 (略) 西侧),本项目地理位置情况见附图1; (5)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6)占地面积:3432m2、总建筑面积:3162.14m2; (7)建设规模:采浆能力40吨/年。 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一栋业务主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浆业务区域、实验室、办公区、食堂、停车位及辅助配套设施设备。 本项目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大块。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表2-1。 表2-1本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4、平面布置 本项目南侧紧邻化湖南路,人员和车辆出入口布设在项目南侧沿路一侧,方便人员进出。 项目建筑平面呈一字型,长55.19m,宽25.14m。竖向交通联系考虑了三部楼梯、两部货梯及两部提升机,满足疏散要求。一楼设血源大厅、血源登记区、血源档案室、预体检区、体检室、宣教室、儿童活动区、冷冻库、医废暂存间、消防控制、健康之家、X光室、餐厅、厨房、配电房;二楼设候采区、采浆大厅、免疫注射室、不良反应室、采后休息区、身份确认区、设备维修间、采浆办公室、UPS室、强电机房、更衣室、热合室、低值易耗库、清洗间、消毒制液室、污物间;三楼设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质控室、试剂库、强电间、职工活动室、员工倒班室、弱电机房;地下设备用房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工具间等。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设备,位于整个项目最低处,便有收集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噪声对人群影响较小。医废暂存间单独设置,远离食堂和人员密集区。 单采血浆业务工作区与办公行政区分开,业务工作区内控制区与非控制区分开,原辅材料通道、成品物流通道和污物通道分开,工作人员和献血浆者人流通道分开。整个工艺流程中人流、物流走向合理,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合理。 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1,每层平面布局见附图3-2。 5、项目原辅材料 本项目为单采血浆站,主要消耗医用采浆耗材与检测试剂,具体如下: 表2-2本项目原辅材料用量统计
6、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3。 表2-3主要设备一览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职工30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医护人员21人,其他2人。 项目设置食堂,对外开放,每天就餐人数约为230人。 工作制度: 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8、环保投资 项目新增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万元,占总投资的0.90%,环保投资明细详见下表。 表2-4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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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施工期施工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本项目的施工期具体包括:土石方开挖、基础建设、主体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室内外装修等。施工期间的环境污染因素主要为扬尘、施工废水、固废、噪声等。其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2-1所示。 图2-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2、运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1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业务流程主要包含血源管理、血样采集及检测、血浆采集,以及原料血浆的冻结、包装、贮存。 1、血源管理包括对献血浆者的管理、宣讲与档案的建立、询问健康状况、体检、对暂时拒绝或永久淘汰献血浆者的管理与档案保存,以及对献血浆者的服务和疫情报告等工作。 2、血样采集及检测主要包括对实验室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实验材料、记录文件的管理、标本的采集及检测、检验后清场及废弃物处理等工作。 3、血浆采集主要包括对献血浆采集环节的环境、人员、设备的管理、采集前准备、献浆者手臂清洁消毒、静脉穿刺、原料血浆采集、后续护理、清场、卫生质量的控制、原料血浆采集情况的记录等工作。 4、原料血浆的冻结、包装、贮存和运输包括对原料血浆冻结前的检查、包装、入库和记录、储存控制、出库记录等工作。 具体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2.2产排污环节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具体产生情况如表2-5所示。 表2-5项目运营期产污分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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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牟 (略) 西侧),目前为一片空地,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牟 (略) 西侧),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1.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务网站于**日发布的《2020年牟定县环境质量状况》,2020年,牟定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60天,其中“优”为267天,“良”为93天,优良率为100%。PM10年均值为31μg/m3(一级);PM2.5为15μg/m3(二级);SO2为13μg/m3(一级);NO2为8μg/m3(一级);CO为0.9mg/m3;O3-8h为76μg/m3,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功能要求。 1.2区域污染物环境质量补充监测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环境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鉴于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本项目特征污染物本项目特征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质量现状引用牟定县关 (略) 委托中柏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于**日—13日对“牟定县关 (略) 建设项目”厂界下风向大气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的检测数据(检测报告详见附件4),监测点位于本项目东南面2310m,本项目引用数据有效。监测结果如下表: 表3-1环境空气(氨)检测结果
表3-2环境空气(硫化氢)检测结果
表3-3环境空气臭气浓度检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NH3和H2S的小时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NH3和H2S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距离项目区最近地表水体为项目西侧850m处的龙川河,龙川河为龙川江一级支流,向东流23km左右,于安乐村村汇入龙川江,参照《 (略) 地表水功能区划》(2010-2020),龙川河自“源头—入龙川江口”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Ⅵ类标准,主要水环境功能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为了解龙川河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引用牟定县关 (略) 委托中柏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于**日~13日,对该项目上游100m,下游1000m断面的监测数据(见附件4),具体监测结果如下: 表3-4地表水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一览表单位(mg/L)
从监测结果表明,龙川河各项监测指标中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Ⅵ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镇地区,属于2类声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厂界南面紧邻化湖南路, (略) 次干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四周无较大噪声污染源。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牟 (略) 西侧),项目区域周围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原生植物群落已消失,根据现场踏勘,区域内主要植被为道路两侧的人工绿化植被。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500m的区域。 (2)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向外50m的区域,经调查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水环境:项目周边最近的地表水保护目标龙川河。 (4)土壤环境:项目无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不涉及土壤保护目标。 (5)生态环境:项目位于城镇建成区,无新增用地,周围动物和植被不受破坏。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6)地下水环境:500m范围内有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项目区周边关系图见附图3。 表3-5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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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 (1)施工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运营期 ①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有关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的标准值详见表3-6。 表3-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66-2005)
②厂界臭气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见表3-7。 表3-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③项目运营期食堂排放的油烟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的小型规模限值:排放浓度≤2.0mg/m3,去除率≤60%。 2、废水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运营期 本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中较严格限制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具体指标见表3-8。 表3-8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pH无量纲
3、噪声 (1)施工期 施工现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3-9。 表3-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运营期 本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牟 (略) 西侧),项目厂界东、西、北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项目厂界南面靠近化湖南路一侧道路红线20m范围执行4类标准。 具体标准值见表3-10。 表3-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4、固体废弃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排放的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 (2)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栅渣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均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本项目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委托处置前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标准值见下表3-11所示。 表3-11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3)医疗废物 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HW01类危废。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进行处置,院内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项目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建议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异味、食堂油烟等,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NH3:0.00051t/a,H2S:0.00002t/a,食堂油烟:0.015t/a,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且呈无组织排放,所以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3276m3/a。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819t/a,NH3-N:0.147t/a。 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检验室的器皿清洗等产生的检验废水经中和桶收集并加酸碱中和、消毒预处理。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检验室检验废水和项目其他废水进入项目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本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中较严格限制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综上分析,本项目不设污染物控制指标。 |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和废弃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整个施工期较短,施工期污染物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方的填挖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白灰、水泥、沙子、石子)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建筑垃圾、拆除的建筑垃圾和的清理及堆放扬尘;人来车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时,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并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且采取以下措施: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抑尘; ③工程开挖应采取湿法作业,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多余弃土根据总体布置尽量回填于低凹处,注意土石方挖填平衡; ④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防止物料飘失,避免运输过程产生扬尘; ⑤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定点堆存,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和水流引起物料流失。运输车辆应入库装卸,临时堆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防止物料飘失,污染环境空气; ⑥施工现场地面、道路及各扬尘点每天定时洒水抑尘,洒水对抑制扬尘具有显著作用;施工道路应硬化,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在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降尘; ⑦施工场地散状物料暂存均入库存放,并将其尽可能布置西侧(远离东侧灯炮厂的一侧布置),以减轻对附近关心的影响; ⑧在场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场,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清洁;运输车辆不得超载,物料运输采用密闭运输车进行散装物料的运输;合理控制车速,并尽可能避免交通高峰期运输,避免因大风天气和路面颠簸的撒漏。 ⑨施工结束后,应按照项目规划地表功能要求及时进行绿地的建设及地表植被的恢复;剩余土方应及时清运并合理处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包括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以及工人员入厕、洗手废水等,若这些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影响;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临时堆存土方等,不但会夹带大量泥砂,而且会携带水泥、油类、化学品等各种污染物,随雨水冲刷排入排污沟,从而对当地水环境产生影响。 针对建设期废水的来源,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环境。具体措施如下: ①砂石料冲洗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泥浆废水和设备车辆冲冼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物料混合用水或地面浇洒,禁止废水乱排。 ②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如遇降雨季节进入水体会造成污染,所以均要求组织回收、分类、贮藏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点利用或提交收购,如多数的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③合理安排工期,缩短雨季施工时间,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减轻水土流失。施工工地、取土回填区四周设置导流槽及雨水收集池,减轻水土流失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 ④建筑垃圾堆场及土石方堆场四周应设挡土墙及集水沟,开挖的土石方应做到随挖、随运、随压,及时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土石方应筑挡土墙有组织地集中堆放,遇暴雨应用帆布遮盖,减轻水土流失。 ⑤洗车平台配套建设废水沉淀池和循环水池,轮胎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复用于轮胎冲洗,不外排。 施工区内增设必要的排水沟道,有利于雨水排放。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不会排出场区,进而进入龙川河对区内龙川河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锯、手工钻等机械设备,噪声源强在80~105dB(A)之间。为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将采取以下缓解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 ②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减震垫;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夜间(06:00~22:00)施工;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项目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期较短,施工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废弃建筑垃圾、少量废土、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①弃土:委托有合法手续的渣土车运往牟定县政府规划的渣土场统一处理,不会出现乱堆乱弃现象。 ②废弃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期还会产生废弃或损坏的建筑垃圾或装修材料。施工期建筑垃圾或建筑装修材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施工废渣定时清运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堆存。 ③生活垃圾:少量的生活垃圾全部由场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送至牟定县政府规划的生活垃圾场统一处理。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及保护措施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方面展开分析。本项目污染物产排根据项目实际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污染源源强核酸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采用类比法和估算法进行核算。 1、废气 1.1废气排放情况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主要为化验室废气、食堂油烟、场内消毒异味、医废暂存间异味、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异味,备用发电机废气和汽车尾气。 (1)化验室废气 本采血浆站采用先进的海尔生物安全柜,其采用的进口高效过滤器的过滤效率超过99.99%,安全柜开口处的负压风幕用以阻止污染气溶胶外溢,内部采用内循环设计,气体通过高效过滤器过滤的垂直单向气流,可直接吹向化验室,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设置食堂,对外开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食堂每天就餐人数约为230人。 根据对居民及餐饮企业的类比调查,目前居民人均日使用油用量约30g/人.d。每天有230人在食堂进餐,计算耗油量约为6.9kg/d,即2.07t/a。根据类比计算,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平均为2.83%,则油烟产生量为0.195kg/d、0.049kg/h、0.059t/a,则油烟产生浓度为7mg/m3。配套安装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75%,风量为7000m3/h,每天使用时间为4h,排放量为0.049kg/d、0.013kg/h、0.015t/a,排放浓度为1.86mg/m3。根据以上分析,项目油烟排放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可达标排放。 (3)异味 本项目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于项目消毒异味、医废暂存间异味、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异味。 ①项目消毒异味 为降低门诊主业务楼内空气中的含菌量,项目区内经常使用含氯消毒粉与水调配后对楼道、卫生间等进行消毒处理,此过程中会有少量异味产生,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消毒异味主要为消毒剂挥发产生,其产生量不大,且主要在室内产生,呈无组织排放。 ②医废暂存间异味 固废暂存间位于项目医技综合楼中药库房旁,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关于医疗废物48小时清运时限,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每次清运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转移联单。 综上,项目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臭味产生量和排放量均很小,为无组织排放。 ③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异味 化粪池:本项目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加盖措施,密闭性较好,地上部分进行绿化,周围种植绿化植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的异味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恶臭的主要发生部位有:调节池、反应池等,主要成分为H2S和NH3,参照环评工程师考试教材《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0.00012g的H2S。本项目污水处理站BOD5处理量为0.163t/a,则产生的NH3和H2S产生总量分别为0.51kg/a、0.020kg/a。 本项目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各处理单元采用密闭式结构,恶臭气体排放量较小,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四周树木吸收及空间稀释扩散后,浓度较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4)备用发电机废气 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柴油均在设备中,项目区不储存柴油),废气属于燃油废气,采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柴油燃烧烟气含有NOX、CO、THC等废气,备用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产生的废气较少,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营时产生的废气经大气扩散稀释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汽车尾气 项目区主要设置为地面停车位,项目内道路行驶和地上停车场停放的汽车会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内的空气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通过加强对地面停车场车辆的进出管理,在地面停车区附近种植部分绿化带,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可对废气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尽量缩短汽车出入口停留时间,经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表4-1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1.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中A.1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可采取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A/O+消毒工艺”,各处理单元加盖板进行密闭,采取封闭措施,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通排风,减少污水处理站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属于可行技术。 1.3废气自行监测要求 为便于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具体要求建议参考下表。 表4-2 运营期废气自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1.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在通过落实项目废气治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煎药异味满足(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2.1废水产生情况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项目区雨水截沟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自采血人员(群众)生活污水、检验室废水、地面清洁废水以及职工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洗衣废水。 (1)采血人员(群众)废水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日均接待人数约为200人次/日。根据《 (略) 地方标准一用水定额》(DB53/T168-2019) (略) 、医院门诊的相关规定,门诊用水按15L/人·d计(含行政及医护人员、附属设施等综合用水,工作时),则门诊用水量为3m3/d,900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门诊废水量为2.4m3/d,720m3/a。 (2)检验室废水 检验室废水医疗废水主要是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后对仪器设备的清洗,使用前和使用后对仪器的清洗液体为医疗废水,含有少量检验时残留的试剂,检验室仪器设备的清洗用水约为0.25m3/d、75m3/a,产污系数取0.8,则检验室废水产生量0.2m3/d、60m3/a。 (3)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业务主楼建筑面积3162.14m2,需清洁面积按40%计算,即1264.86m2。地面清洁使用拖把进行擦拭,不进行冲洗,用水量以1.5L/m2计算,则地面清洁用水量为1.90m3/d。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为1.52m3/d、456m3/a。 (4)职工人员生活污水 ①日常办公生活污水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根据《 (略) 地方标准一用水定额》(DB53/T168-2019) (略) 、医院门诊的相关规定,门诊用水按15L/人·d计(含行政及医护人员、附属设施等综合用水,工作时),则职工人员用水量为0.45m3/d,135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门诊废水量为0.36m3/d,108m3/a。 ②倒班宿舍生活污水 项目设有5间职工宿舍,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项目有5人住宿。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城镇居民用水定额,职工生活用水按100L/(人·d)计,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5m3/d,150m3/a,产污系数按0.8计,医护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m3/d,120m3/a。 (5)食堂废水 项目区设置有食堂,对外开放。食堂每天最大用餐人数为230人,用水量按25L/(人·d)计,食堂用水量为5.75m3/d,1725m3/a,产污系数按0.8计,食堂废水产生量为4.6m3/d,1380m3/a。 (6)洗衣用水 本项目洗衣废水主要为洗漱工作人员的工作制服及值班室床单等,本项目工作人员30人,每日清洗工作制服及值班室床单共按1kg/人计,故本项目洗衣量为30kg/d。类比同类项目,洗衣用水量为50L/kg,则本项目用水量为1.5m3/d(450m3/a),产污系数按80%计,则洗衣废水产生量为1.2m3/d(360m3/a)。 2.2绿化用水 项目绿化面积为871.1m2,根据《 (略) 用水定额标准》(DB53//T168-2019),绿化用水量按3L/(m2.次)计,牟定县按照非雨天210天,雨天155天来计算,雨天不用浇水,非雨天一天一次;则绿化用水量为2.61m3/d、548.1m3/a。 绿化用水为新鲜用水。绿化用水经土地吸收下渗、植物吸收和蒸发后,无废水外排。 2.3水平衡 综上所述,项目最大用水量约为15.96m3/d,污水产生量为10.86m3/d,3276m3/a。 项目用水、废水产生量情况见表4-3。水量平衡图见图4-1和图4-2。 表4-3项目用水量和废水产生量情况一览表
项目水量平衡图详见下图: 图4-1 项目运营期水量平衡图(非雨天) 单位:m3/d 图4-2项目运营期水量平衡图(雨天) 单位:m3/d 2.4废水治理措施分析 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检验室的器皿清洗等产生的检验废水经中和桶收集并加酸碱中和、消毒预处理。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检验室检验废水和项目其他废水进入项目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本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中较严格限制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表4-4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2.5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1)中和桶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检验室酸性废水,这些酸性物质不仅引起水质pH变化,还会对排水管有腐蚀作用,酸性废水经中和桶收集后,投加石灰中和至pH值为6-9后,再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检验废水产生量为0.2m3/d,项目共设置3个中和桶(1个25L、2个20L合计容积65L),可以满足检验废水的处理要求。 (2)油水分离器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水平衡分析,食堂废水产生量约为4.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拟对食堂含油废水设置油水分离器(按工作时间一餐1h计,停留时间0.5h,安全系数1.2计,容积不小于2.8m3)进行隔油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最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本项目设置4m3的油水分离器可以满足水处理需求。 (3)化粪池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水平衡分析,项目区废水产生量为10.86m3/d,项目拟建1容积15m3化粪池。化粪池由混凝土浇筑建成,采用水泥抹面进行防渗处理。根据化粪池设计规范,废水在化粪池内的有效停留时间为24h-36h,化粪池污水处理规模以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产生量取1.2的安全变化系数,经计算,项目化粪池总容积远大于废水的日产生量,完全能够满足废水停留24h的要求。 (4)污水处理站可行性分析 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检验室的器皿清洗等产生的检验废水经中和桶收集并加酸碱中和、消毒预处理。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检验室检验废水和项目其他废水进入项目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本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中较严格限制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①处理规模可行性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A/O+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15m3/d,本项目需处理项目废水量为10.86m3/d,取最大系数1.2,则最大需处理量为13m3/d,污水处理站规模可满足使用要求。 ②污水处理工艺可行性 项目污水处理站使用“A/O+消毒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4-3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 污水处理流程为化粪池→格栅池→调节池→生化池→接触氧化池→脱氯池 格栅池:废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经过粗、细格栅去除污水中较大的固体颗粒物质,同时兼顾分离颗粒较大的砂子,保证后续处理构筑物的稳定。 调节池:调节池主要对废水进行调节,调节水量以及均匀水质,使污水处理站正常工作,避免高峰流量及浓度变化影响。 生化池:污水经调节池均匀水质及水量后,进入生化池进行处理。废水首先进入生化池厌氧工段,主要进行氮的去除,厌氧条件下,废水中氮在反消化菌作用下发生反硝化反应,废水中的氨氮、硝酸盐氮等反消化为氮气,从而去除污水中的含氮污染物。废水经厌氧工段处理后进入好氧工段,此过程通过加入氧气形成一个好氧环境,好氧微生物在有氧条件下进行生物代谢以降解有机物,将有机物降解为低位能的无机物,从而达到降低COD的作用,同时,聚磷菌在好氧条件下对废水中磷进行富集,从而去除废水中的含磷污染物。 接触消毒池:废水中含有一定的大肠杆菌等污染物,废水经生化池处理后进入消毒池进行消毒,使用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 脱氯池:项目消毒后,对废水中氯离子进行去除。 本项目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站使用A/O+消毒工艺。A/O工艺为预曝气法,消毒工艺使用次氯酸钠法消毒,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中A.2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中的“一级处理(预曝气法)+消毒工艺(次氯酸钠法)”,属于可行技术。 项目污水产生量为10.86m3/d,3276m3/a。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进口水质参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水质参考数据上限值,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须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等级标准,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对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如下:BOD5去除效率约为33%,CODcr去除效率约为17%,SS去除效率约为50%,NH3-N去除效率10%,总磷去除效率40%,粪大肠菌群数去除效率约为99.99%。具体水质情况见表4-5。 表4-5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5)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牟 (略) 西侧),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均已覆盖,市政污水管网已铺设至衔接口。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中较严格限制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牟定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牟定县共和镇罗旗屯村,于2011年12月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营,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工艺进行处理,设计规模:近期1.2万m3/d,远期2.4万m3/d,项目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出水水质符合《医疗机构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中较严格限制标准,废水排放能够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本项目新增最大排水量为10.86m3/d,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余量占比较小,故牟定县中心城区处理厂有能力接纳并处理项目所排污水,且本项目污水负荷较低,对污水厂的处理负荷冲击较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影响。因此,项目污水依托牟定县中心城区处理厂处理可行。 2.6自行监测要求 为便于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在取得排污许可申请后,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具体要求建议参考下表。 表4-6运营期废水自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2.7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中较严格限制标准,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性技术,项目废水不会直接排放至地表水外排,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 3.1噪声源强 本项目运行期间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柴油备用发电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人员活动噪声,噪声源强在85-90dB(A)之间,其噪声源强产生及排放表4-7所示。 表4-7本项目噪声源强产生及排放表 单位:dB(A)
人员活动噪声通过采取加强管理、墙体隔声等措施控制。 3.2噪声预测 a、噪声衰减预测模式 噪声传播到受声点,受传播距离,空气吸收,阻挡物的反射与屏障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衰减。其预测模式如下: LA(r)=LA(r0)-A A= Adiv+ Abar+Aatm+Agr+ Amisc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 A—倍频带衰减,dB; Adiv-几何发散所引起的倍频带衰减,即距离所引起的衰减,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为:Adiv=20lg(r/r0); Abar-屏障物所引起的的倍频带衰减。 Aatm-空气吸收所引起的倍频带衰减,一般情况下可忽略不计。 Agr-地面效应所引起的倍频带衰减,本项目不考虑地面效应。 Amisc-其他多方面倍频带衰减,一般情况下的环境影响评价中,不考虑附加影响。 b、预测点的 A 声级叠加公式: 各受声点的声源叠加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LA——距声源r处的总A声级; n——声源数量; Li——第i个声源的A声级,dB(A)。 项目运营过程中,假设所有设备同时工作,各噪声源强叠加后以生产区作为点源计算,并以点源噪声衰减模式预测厂界周边的噪声值。根据噪声衰减公式,噪声源在厂界的噪声值预测结果见表4-8。 表4-8厂界处噪声贡献值单位:dB(A)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在采取厂房隔声后,四周厂界昼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北侧散户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3噪声监测计划 为便于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具体要求建议参考下表。 表4-9项目运营期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3.4结论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及4a类的标准要求,敏感点现状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4.1固废产生情况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固废、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餐厨垃圾、油水分离器废油。 (1)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垃圾人均产生量按0.5kg/人·日计算,采浆人员人均产生量按0.2kg/人·日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5t/a。生活垃圾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2)医疗固废 医疗废物主要为采浆室、体检室产生的注射器、消毒棉签、止血棉球、胶带、检验用标本、试剂瓶、一次性防护用品、不合格血浆、废检测液等,排放量约为2.0 t/a,其中,注射器针头通过毁型后放入利器盒中,消毒棉签、止血棉球、胶带使用黄色医疗垃圾袋盛装(不超过盛装容积的3/4),检验用标本、试剂瓶、一次性防护用品等通过高压锅在121℃下消毒30分钟,所有的医疗废物均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医疗废物属于“名录”所列的HW01类危险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按照以上规定,项目区医疗废物使用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的容器分类收集,本项目医废暂存间位于业务主楼一层,建筑面积为30m2。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防渗要求对医废暂存间地面敷设瓷砖,设置标识牌。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关于医疗废物48小时清运时限,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每次清运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转移联单。 (3)废紫外线灯管 医废暂存间内设置紫外线灯消毒,紫外线灯管需定期更换,属于危废,每半年更换一次,年产生量为10kg/a。通过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贴上危险废物的标签,在项目所设置的医废暂存间内分类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4)化粪池污泥和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废水进行处理过程中将产生少量污泥,废水处理量约3276m3/a,污泥产生量参照《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系数》系数,为1.38吨/万吨-污水处理量,则污泥产生量为0.45t/a。 项目污泥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 录》(国卫医函【2021】238 号)中“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中 “HW01 医疗废物/卫生/841-001-01 感染性废物”。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及《医疗机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关要求对污泥进行处理处置。根据其中相关要求,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按照下面的相关要求对污泥进行处置。 污泥不在项目区暂存,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污泥清掏时间为180~360d,污泥清掏前应该满足《医疗机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对污泥控制标准要求。 (5)餐厨垃圾、油水分离器废油 餐厨垃圾:集中式食堂每天会产生餐厨垃圾,主要成分为残羹剩饭,本项目每日供应约230人次用餐,按0.1kg/人?d计,集中式食堂餐厨垃圾产生量约23kg/d,6.9t/a。餐厨垃圾由专用塑料桶收集后由专业餐厨垃圾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油水分离器废油:食堂运营中油水分离器将产生部分油泥,产生量约为油污废水处理量的0.5%,项目食堂油污废水量为4.6m3/d,1380m3/a,则食堂油污产生量为6.9t/a,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2固体废弃物情况汇总 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10所示。 表4-10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4.3医废暂存间设置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医废暂存间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第380号)。要求如下: (1)医疗废物暂间的要求 ①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②必须与医疗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③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④地面和1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系数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要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⑤避免阳光直射医疗废物暂间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⑥医疗废物暂间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⑦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医疗废物暂间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2)卫生要求 医废暂存间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清洁,清洁所用的废水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医废运走后,进行紫外消毒处理。 (3)暂时贮存时间 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存间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本项目情况:医废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4)管理制度 应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医废暂存间应当接受当地环保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项目情况:医废暂存间内设置规章制度。 (5)医疗废物的交接、运输 A、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报告。 B、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C、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厂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D、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的年报表,并于每年1月份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年报表。 本项目情况:根据不同医废情况设置容器规格,可防止渗漏、扩散。按照要求对医废进行转运包装。按照要求填写转移联单。 4.4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为100%。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污染源及污染途径 本项目对下水、土壤造成的污染途径主要有: ①医疗固废泄漏导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②项目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渗漏污染浅层水。项目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输送管道、泵等设施如发生腐蚀、渗漏,导致污染物将缓慢下渗污染当地浅层地下水。 污染途径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程度取决于入渗量,水的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取决于地下水的流速和扩散程度,另外岩层自净能力是决定污染程度的重要因素。 (2)防控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①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使用先进工艺、管道、设备等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优化排水系统设计,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露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②分区控制措施 重点防渗区防渗: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防渗要求对医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地面和1米高的墙裙进行防渗处理,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 (3)跟踪监测计划 由于项目建设可能导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不设置跟踪监测计划。 6、环境风险分析 6.1物质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备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生产设备风险识别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物质风险识别范围包括运营过程中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 本项目为乡镇项目,对环境造成的风险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含有致病菌医疗废水的排污; (2)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 (3)备用发电机使用柴油,柴油均在设备中,项目区不储存柴油; (4)*醇储存风险,可能会引发火灾、爆炸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6.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计算项目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项目区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临界量比值Q,按下式计算: Q=q1/Q1+q2/Q2+……+qn/Q n 式中qn为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t。 Qn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表B.1,医疗废物、病区污水无临界量控制。根据风险调查,本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与对应临界量比值情况见下表。 表4-11重大危险源识别一览表
根据上表,项目Q=0.*<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C,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进行简单分析。 6.3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运行过程中潜在风险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和发电机房,事故触发因素主要见下表: 表4-12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结果
综上,根据危险物质本身危险性及潜在风险源识别,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类型为危险物质泄漏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6.4环境风险分析 (1)地表水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技术导则”要求,本次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仅定性分析,不做预测,项目污水处理站若因机械设施或电力故障而造成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时,废水无法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中较严格的排放标准要求,即发生事故排放,事故排放污染物质浓度即为污水中污染物质产生浓度。项目废水发生事故排放时会加大污染负荷,尤其是本项目废水带有大量病原微生物,直接排放到地表水的污水含致病菌。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12.4.1要求, (略) 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水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30%,项目废水日排放量为10.86m3/d,因此项目应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附近设置1个不小于5m3废水事故水池,位于项目污水处理站附近,用于存储事故状态废水。在出现机械故障等不良情况时,先将事故废水收集于清水池内,待污水处理站正常工作后再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经过处理后的事故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只要加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并做好废水处理设施相关防渗措施,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同时对有毒、有害废水进行合理的管理与防治,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综上,项目在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后,风险可控,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技术导则”要求,本次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仅定性分析,不做预测。医疗废物中可能存在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由于医疗废物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且基本没有回收再利用的价值。医疗废物残留及衍生的大量病菌是十分有害有毒的物质,如果不经分类收集等有效处理的话,很容易引起各种疾病的传播和蔓延。例如,如果项目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进行填埋或回收加工,对大气环境和地下水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结合建设项目各区域等泄露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污染量,划分污染防治区,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防渗: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防渗要求对医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地面和1米高的墙裙进行防渗处理,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 同时医疗废物采用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医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可接受,风险可控。 6.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防范措施 ①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管线、阀门等设备元器件的维护保养,对系统的薄弱环节如消毒设备等易出故障的地方,加强检查、维护保养,及时更新。对处理设备故障要及时抢修,防止因处理设备故障抢修不及时而造成污水超标排放; ②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要合理配电,防止因停电造成污水超标排放; ③项目应配套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和切换系统,以应对因管道破裂、泵设备损坏或失效、人为操作失误等事故,确保事故污水全部收集至事故水池暂存,待事故结束后妥善处理; ④一旦出现非正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废水回流至事故水池,关闭废水排放口的阀门。查找原因,及时抢修,待系统正常运行达标后方可开启排放口阀门; ⑤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⑥医疗废物处置标准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380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污泥控制与处置要求; ⑦对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科学的分类收集; ⑧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于医疗废物,禁止将其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内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⑨库房贮存物质时,贮存容器、贮存方法、贮存量、贮存环境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设专职人员加强管理和定期检查。 (2)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项目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6.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小,事故后果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编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培训和应急演练。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一定要特别加强对风险源的管理与维护,并应严格执行环评所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最大限度地杜绝突发性泄露事故发生,并且在事故发生后采取迅速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区域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在采取措施后,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对人群健康及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在人们接受范围内。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食堂 | 油烟 | 油烟净化器、高于食堂所在楼房房顶1.5m排气筒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 | ||
化验室 | 臭气浓度 | 设置1套生物安全柜配套高效过滤器,化验室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 |||
污水处理站 | NH3、H2S、臭气浓度 | 项目污水处理采用“A/O+消毒工艺”,地下构筑物有格栅井、调节池,砼板浇盖密闭,地上设备为不锈钢密封膜罐,电控柜,采用紫外线消毒装置,喷洒除臭剂。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值。 | |||
化粪池 | 臭气浓度 | 地埋式加盖措施,密闭 | ||||
项目消毒 | 臭气浓度 | 挥发扩散 |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 |||
医废暂存间异味 | 臭气浓度 | 48小时清运 | ||||
备用发电机废气 | NOX、CO、THC | 经大气稀释扩散 | 对环境影响小 | |||
汽车尾气 | NOX、CO、THC | 经大气稀释扩散 | 对环境影响小 | |||
地表水环境 | 采血人员(群众)生活污水 | COD、BOD5、SS、NH3-N、粪大肠杆菌、动植物油、总余氯等 | / | 1个容积15m3化粪池 | 1个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O+消毒工艺”、 15m3/d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中较严格限制标准 |
地面清洁废水 | ||||||
洗衣废水 | ||||||
职工生活污水 | ||||||
食堂废水 | 4m3油水分离器 | |||||
检验废水 | 3个中和桶(1个25L、2个20L合计容积65L) | |||||
声环境 | 污水处理站设备 | 噪声dB(A) | 通过设备合理布设,并采取房屋隔音、吸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类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采浆室、体检室 | 医疗固废(注射器、消毒棉签、止血棉球、胶带、检验用标本、试剂瓶、一次性防护用品、不合格血浆、废检测液等)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处置率100% | ||
医废暂存间 | 废紫外线灯管 | |||||
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 | 污泥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食堂 | 餐厨垃圾 | 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
油水分离器 | 油泥 | 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重点防渗区防渗: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防渗要求对医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地面和1米高的墙裙进行防渗处理,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 同时医疗废物采用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医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管线、阀门等设备元器件的维护保养,对系统的薄弱环节如消毒设备等易出故障的地方,加强检查、维护保养,及时更新。对处理设备故障要及时抢修,防止因处理设备故障抢修不及时而造成污水超标排放; ②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要合理配电,防止因停电造成污水超标排放; ③项目应配套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和切换系统,以应对因管道破裂、泵设备损坏或失效、人为操作失误等事故,确保事故污水全部收集至事故水池暂存,待事故结束后妥善处理; ④一旦出现非正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废水回流至事故水池,关闭废水排放口的阀门。查找原因,及时抢修,待系统正常运行达标后方可开启排放口阀门; ⑤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⑥医疗废物处置标准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380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污泥控制与处置要求; ⑦对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科学的分类收集; ⑧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于医疗废物,禁止将其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内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⑨库房贮存物质时,贮存容器、贮存方法、贮存量、贮存环境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设专职人员加强管理和定期检查。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1、环境管理 (1)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连续达标排放; (2)建立企业完善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维修等技术档案,对环保设备实施定期检修; (3)加强环保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环保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4)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严格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储存间上锁,并设置医疗废物标志牌;污水处理设施不得让其他人靠近,设置专人管理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设施; (5)项目内消毒药品按相应规范储存,不得随意摆放,避免与其他物品混合; (6)项目应制定完善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并定期报卫生管理部门及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7)制定相应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并将相应制度粘贴于墙上。 (8)据国家环保部《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以及《 (略) 排污口管理办法》的技术要求,企业新增废水排污口,必须符合污染物集中排放、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口的规范化符合当地环境监理部门的有关要求。 2、排放口立标管理 ①排放口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5562.1-1995)与GB15562.2-1995 的规定,设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②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2m。 3、排放口建档管理 ①要求使用国家环保局统一印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②根据排放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项目建成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于档案。 |
六、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控制措施,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小,项目运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环境功能,可以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环境管理要求,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单位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NH3 | 0.00051t/a | 0.00051t/a | +0.00051t/a | ||||
H2S | 0.00002t/a | 0.00002t/a | +0.00002t/a | |||||
食堂油烟 | 0.015t/a | 0.015t/a | +0.015t/a | |||||
废水 | 废水量 | 3276m3/a | 3276m3/a | +3276m3/a | ||||
COD | 0.819t/a | 0.819t/a | +0.819t/a | |||||
NH3-N | 0.147t/a | 0.147t/a | +0.147t/a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16.5t/a | 16.5t/a | +16.5t/a | ||||
餐厨垃圾 | 6.9t/a | 6.9t/a | +6.9t/a | |||||
油水分离器废油 | 6.9t/a | 6.9t/a | +6.9t/a | |||||
危险废物 | 医疗固废医疗固废(注射器、消毒棉签、止血棉球、胶带、检验用标本、试剂瓶、一次性防护用品、不合格血浆、废检测液等) | 2t/a | 2t/a | +2t/a | ||||
医废暂存间废紫外线灯管 | 0.01t/a | 0.01t/a | +0.01t/a | |||||
化粪池污泥和污水处理站污泥 | 0.45t/a | 0.45t/a | +0.45t/a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