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 2022-12-0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0.65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 ![]() |
点击查看 | 招标方式
![]() |
点击查看 |
潜在报名单位
![]() ![]() |
点击查看 | 潜在中标人
![]() ![]() |
点击查看 |
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信息时间:**】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邀请书
重庆 (略) (略) 沙坪 (略) 的委托,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供应商自主经营,为患者及家属、医务人员提供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篇服务需求。
(三)服务期限:2年。
二、资金来源
自负盈亏模式。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 (略)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536/LBv3/index.aspx)、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分包。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略)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2、按时足额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七)磋商时间:**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八)磋商地点: (略)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五、磋商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金额
缴纳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仟元整)。
(二)缴纳保证金方式
1.为便于各供应商顺利快捷地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请及时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域名为:http://**),“登记专区”栏目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注: (略)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公众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2.本项目不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日10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 (略)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到账为准。
3.保证金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报名不成功,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1.未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式及金额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并到账的。
2.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收到的磋商保证金与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基本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不一致的。
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略)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沙坪 (略)
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沙坪 (略) (新院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23-*转616
地 址: (略) 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
注意事项: (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略)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磋商当天,供应商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两码”,须持有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场交易;未持有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入场参加磋商会议。请各潜在供应商严格遵守。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標保證金账号 |
(略)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 (略) 重庆三峡广场支行 | *1810 |
(略)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 (略) 重庆沙坪坝支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