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闵行区2019年浦江镇汇北中小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工程量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闵行区2019年浦江镇汇北中小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工程量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2022年11月28日   上海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沪水务〔2022〕993号

闵行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闵行区2019年浦江镇汇北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工程量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闵水务水〔2022〕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工程量调整

(一)因施工条件受限,原则同意取消*家宅河拆涵新建桥梁1座;取消西宅河拆涵新建桥梁1座,取消新建泵闸1座。

(二)受西宅河调整影响,原则同意取消和尚沟新建闸门井1座。

(三)因涉村民自留地,多次协调无法解决,原则同意调整和尚沟实地开河位置,减少开河8.61米,河口宽度及护岸结构形式不变。

(四)因涉及土地问题无法解决,原则同意东宅河取消实地开河共95.74米,减少新建桥梁3座,仅疏通现状管涵。

(五)因涉及土地问题无法解决,原则同意东青文沟河取消实地开河共63.75米,减少新建桥梁1座。

(六)根据当地交通规划调整及需求,原则同意西步河减少人行桥2座,增加箱涵1座。

二、设计方案变更

(一)因涉及土地问题无法解决,原则同意调整卫家河实地开河河口线位置,河道长度增加3.7米,密排木桩护岸增加31.27米,桥梁位置同步调整;为保证居民房屋安全,原则同意将8#桥调整为箱涵。

(二)因涉及土地问题无法解决,原则同意调整喇叭河河口线位置,同时为保证岸线结构稳定,原则同意将4米木桩调整为6米,并增设混凝土压顶、500立方米间隔土回填。

(三)因施工场地受限,原则同意野宅河新建桥梁1座调整为新建箱涵1座。

(四)因涉及通讯基站无法搬迁,原则同意调整十三亩浜新开河道走向,开河长度增加5.72米,河口宽度不变。

(五)考虑到农用机械通行需求,原则同意西步支河人行桥调整为车行桥1座。

(六)因两岸房屋已拆除,为避免资金浪费,原则同意南浦河减少拉森钢板桩护岸214.13米,增加方桩+导梁+仿木桩护岸188.45米,增加木桩+导梁护岸25.29米。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河道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和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加强项目用地协调,尽快推进该区域河道按规划达标实施。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标签: 分工程量调整批复意见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