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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二〇二二年12月份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12.5)

2022年12月05日   福建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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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厦高铁泉港段预留东张通道工程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一、项目名称:福厦高铁泉港段预留东张通道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港区界山镇东张村

三、建设单位:泉州泉港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港区界山镇东张村,建设规模为桩号范围K2+912~K3+168的桥梁段及其附属工程,全长156m,均为桥梁段,无路基段落,桥梁形式为5×30m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桥梁面积约为5522.4平方米。道 (略) 快速路兼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主车道双向八车道。项目总投资6861.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道路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大部分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使沿线耕地减少,植被覆盖率降低;破坏地形、地貌和植被,并破坏土壤结构和肥力;工程活动扰动了自然的生态平衡,对沿线生物的生存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避免在大风、大雨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作业;施工结束后对闲置空地进行覆土绿化,使植被得到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撤离施工设施,清理施工迹地,覆盖表土,土地平整后进行临时植草种树绿化等。

2、声环境:

施工期间工程周边敏感目标将不同程度地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围挡;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影响将停止。运营期项目采取限制鸣笛、加强绿化、加强交通疏导与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加强路面维护保养,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的平稳性等降低噪声的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

施工期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不新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可直接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项目拟设置固定的设备和车辆冲洗点,位于项目西南侧的空地,产生的废水拟采用“隔油-沉淀”进行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材料的堆场应设置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免雨水冲刷,造成地表水污染。

4、大气环境:

项目全线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桥梁路面铺装产生的沥青烟。主要采取施工场地设置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并每隔1.5m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施工场地进行喷淋洒水降尘;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经过有敏感点分布的路段时应低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禁止在大风天气作业;对临时堆放的弃渣、原材料覆盖防尘布,防止风蚀起尘等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尾气,主要采取措施有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营运状态;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减少车辆尾气污染等措施。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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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拟作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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