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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2年12月12日   江苏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日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报告书公示期为**日-**日(10个工作日)。请相关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pub-message(网址)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或照片(坐标定位),另纸质报批本送三本,书三本。

项目名称

不锈钢精线制造、加工

建设地点

(略) 戴南镇张万村长帅路77号

建设单位

江苏承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江苏承 (略) 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册地 (略) 戴南镇张帅路南侧,公司租用张万村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企业自2014年起只销售不生产, (略) 场形势新建不锈钢精线制造、加工项目。项目以半成品氢退丝为原料,通过皮膜烘干、拉丝、质检工序生产不锈钢精线制造、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不锈钢丝4000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480t/a)经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由单位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棉纱、手套,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棉纱、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电子蜂鸣器、喇叭

建设地点

(略) 陈堡镇工业集中区文林路6号

建设单位

江苏美笛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江苏 (略) 拟投资11000万元,建设标准厂房10000平方米,购置自动绕线机机、自动焊锡机、点胶机器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 (略) 陈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电子蜂鸣器、喇叭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电子蜂鸣器1.2亿只、扬声器1.2亿只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泰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灌封废气和固化废气,注塑废气、灌封废气和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 (略) (略) 。因此,项目建成后废水处置有保障,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废料、焊材、焊渣、不合格品定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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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盘扣式脚手架、温室大棚管件加工生产线技改

建设地点

(略) 垛田街道戴家工业集中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利用原有厂房,购置冲床、立杆自动焊接机、横杆自动焊接机、全自动切管机、立杆冲孔机、无铬钝化槽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10万吨镀锌盘扣式脚手架及1万套温室大棚管件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送至城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大气环境:酸洗产生的HCl废气收集后经酸雾吸收塔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1#、4#、6#、9#、1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热镀锌过程中产生的锌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5#、7#、10#、1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的相关标准;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3#、17#、8#、18#、13#)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焊接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过滤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14#~16#)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危废暂存库暂存废气收集后经过酸雾吸收塔+水喷淋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1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

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废气收集处理率、加强车间排风,可确保厂界达标。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本项目排放的各项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书

公众参与

公参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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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塑料材料加工

建设地点

(略) 戴南镇粮库一巷12-13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略) (略) 戴南镇粮库一巷12-13号,租赁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900m2,拟建设塑料材料加工项目,购置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破碎机、冷却塔等配套建设公用、安全环保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自行车配件、塑料配件35t/a。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本项目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损耗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大气环境:运营期项目注塑冷却工序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苯*烯、*烯腈、*苯、*苯、氨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烯、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周界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塑料、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收集后危废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塑料收集后物资部门外售;不合格产品破碎后物资部门外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加工生产线技改

建设地点

兴化经济开发区西环路东侧

建设单位

泰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泰 (略) 兴化经济开发区西环路东侧,成立于2005年4月,公司占地面积42693.1m2, (略) 场需求,企业决定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投资6085万元进行技改扩建,产品方案为技改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加工生产线、扩建年产0.36万吨特种水产饲料膨化生产线。本次扩建不新增土地,利用现有2#厂房实施本项目。本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畜禽配合饲料、硬颗粒鱼料11万吨,特种水产配合饲料(鱼虾蟹料)9.36万吨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秉欣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投料、粗粉碎、超微粉碎、制粒、打包等工艺均经各设备配备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2#)高空排放,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的标准及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熟化、膨化、烘干、冷却等工艺产生的恶臭异味经二级碱水喷淋+脱水除雾处理后通过排气筒(3#)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异味经过加盖、加强周边绿化、及时清淤、添加除臭剂后,异味臭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排放浓度限值的标准;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去除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屋顶管道达标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限值要求。

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隔油隔渣)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兴化经济开发区 (略) 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胥家庄西河。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选用环保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设备减振,车间厂房建筑物及建筑装饰材料的隔声、吸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处置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相关部门意见: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同意工程建设。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不锈钢丝绳加工

建设地点

(略) 戴南镇罗顾村兴东路165号

建设单位

江苏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江苏 (略) 拟投资800万元,租用戴南镇罗顾村村委会土地10210平方米,购置退火炉、拉丝机、层绕机、收线机、切割机等国产设备150台套,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不锈钢盘圆—高速拉丝—退火—水箱拉丝—退火—捻股—合绳—入库。计划投产后预计产能为不锈钢丝绳25000t/a。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主要存在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灌溉。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和拉丝沉淀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废钢丝、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质回收单位。废催化剂安全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橡胶颗粒(体育材料)

建设地点

(略) 大垛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江苏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江苏 (略) (略) 大垛镇工业集中区,拟投资65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工业用地10474.7m2,总建筑面积7127.6m2,新上橡胶颗粒(体育材料)项目。项目于2022年12月 (略) 行政审批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212-*-89-01-*。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秉欣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上料粉尘、密炼废气、挤出废气、硫化废气、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汇总后经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经预测,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二硫化碳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标准限值。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经预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应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二硫化碳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应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应标准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和锅炉排污 (略) 大垛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大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不锈钢丝绳加工

建设地点

(略) 戴南镇南环路东陈工业集中区村道B94号

建设单位

(略) 君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君 (略) 投资800万元,租用戴南镇东陈村村委会土地6324.8平方米,购置退火炉、高速拉丝机、出光机、水箱拉丝机等国产设备80台套,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不锈钢盘圆—高速拉丝—退火—水箱拉丝—退火—捻股—合绳—入库。计划投产后预计产能为不锈钢丝绳3800t/a。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主要存在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主要为拉丝粉粉尘和氨分解过程中外逸的氨气。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主要为拉丝带出的润滑剂粉尘,排放量较少,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分解过程中逸散的微量氨气经加强制氢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经预测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灌溉。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和拉丝沉淀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统一收集后由上游厂家回收;废钢丝及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质回收单位。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不锈钢丝绳加工

建设地点

(略) 戴南镇张万村科技园区

建设单位

(略) 杭氏不锈钢制品厂.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杭氏不锈钢制品厂投资5100万元, (略) 四通绝缘材料厂土地14600平方米,购置拉丝机、退火炉等国产设备120台套,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不锈钢盘圆—高速拉丝—退火—出光—成品。计划投产后预计产能为不锈钢丝绳3000t/a。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主要存在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灌溉。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和拉丝沉淀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废钢丝、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质回收单位。废催化剂安全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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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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