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新乐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12-19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11355.22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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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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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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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略) (略) 大数据中心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原公告内容: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设实施、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调试运行等直至验收合格后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及质保期服务、运维服务等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为:一、关于招标范围内容的修订,本项目原《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图纸》中关于“智慧防疫”的部分,涉及“基础设施—前端感知设备—智慧防疫基础硬件”及“智慧应用-智慧防疫”等相关内容,上述招标范围均予以删去。二、关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修订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中关于最高投标限价内容进行调整。其中,本项目变更后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355.22万元。分项最高限价为:设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未调整);工程费变更后的最高限价人民币11235.22万元。三、关于投标报价范围的修订本项目原《价格清单》中关于“智慧防疫”的部分,涉及“一、基础设施-4、前端感知设备-智慧防疫基础硬件(序号1.4.1至1.4.6项)”,以及“三、智慧应用-2、智慧防疫(序号3.2.8至3.2.36项)”上述投标报价范围应当填报为“0”。若投标人对于上述报价范围未按照要求填报“0”,则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不对相关内容进行报价调整,按照投标人的实际报价进行评审。但若该投标人最终被选定为中标人,则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时,涉及的相关合同内容不予认定,即涉及上述范围的金额将不予支付。
3、原公告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14:00
更正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相关内容均予以顺延。
(略) (略) 大数据中心项目最终.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