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大剧院充电桩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充电桩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四川 (略) | ||
行政区域 | 青羊区 | 公告时间 | **日11:4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葛洪星、康怀、高贝恩 | ||
总成交金额 | ¥2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四川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人民东路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双流区剑南大道南段1166号美行中心写字楼二楼201、2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老师* |
一、项目编号:川政达采磋〔2022〕2-122号(招标文件编号:川政达采磋〔2022〕2-122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充电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平路539号
中标(成交)金额:2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 (略) | (略) 充电桩项目 | 负一层停车场 | 1.合作方对充电桩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保及投保。 2.我公司工程部进行日常巡查。 3.根据充电桩的分布,我公司配置相应的消防灭火器。 4.合作方对其安装设备及其使用过程的安全保障承担主体责任,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 施工约45天,调试期两周,施工调试期间免租期2个月,租赁年限为十年。 | 1.合作方租赁我方集中规划的负一层停车位30个,费用按季度支付。 2.车位租金从第4年起递增5%,第7年起递增8%。 3.通过停车场系统自动识别新能 (略) 停车场充电免费2小时,超过两小时扫码按停车计费标准支付。 4.建设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合作方全额承担,我司负责提供所需资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洪星、康怀、高贝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根据本项目情况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人民东路6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政 (略)
地 址: (略) 双流区剑南大道南段1166号美行中心写字楼二楼201、202
联系方式:陈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