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装备招标变更
发布时间 | 2015-06-24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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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市 (略) (略) 采购办案监控政法装备项目
(皖C-2015-CG-Z-179)疑问答复
各投标人: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 * 日15时30分;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 日 17 时前。
现修改为: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 * 日15时;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 日15 时前。
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一、第一包:办案设备中“移动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技术参数第6条质疑: (略) 调查,仅阳光信泰能满足“蓝光盘封盘时间不超过8秒钟,普通DVD光盘封盘不超过30秒” 的参数要求,为 (略) ,建议将其删除。
答复:删除“蓝光盘封盘时间不得超过8秒钟”的参数要求。
二、据了解,客户在实际使用中全景和特写摄像机仅需要支持2路全高清HD-SDI 1080P视频输入即可,参数中要求支持4路的,这会无形中增加客户成本,建议修改成“支持2路全高清HD-SDI 1080P视频输入”。
答复:为将来的发展,预留2路,我们要求提供的产品满足“支持4路全清高清HD-SDI 1080P视频输入”。
三、第二包安防监控设备采购是属于安全技术防范类设备采购,不属于建筑智能化工程,建议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安 (略) 业 * 级及以上资质”。
答复:我单位要求投标人具有“安 (略) 业 * 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级及以上资质”有其中之一资质即可, (略) 范围广, (略) 参与。
四、第三包视频会议设备采购是属于声频类设备采购,不属于建筑智能化工程,建议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三包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第三包投标人须具有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 * 级及以上资质”。
答复:我单位根据设备性质,坚持原有资质要求。
五: “安防监控设备(高清)参数中,删除带“★”功能必须满足、且需要在检测报告内体现, (略) 处理”,删除 “投标 (略) 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书并加盖公章”。
答复:删除本项目 (略) 有“★”的标记,删除 “投标 (略) 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书并加盖公章”规定。
六、UPS电池要求提供 (略) 省质 (略) 最新一期内的检验报告(签订合同提供原件备查),有些国际一线品牌注册地均在不在 (略) 境内,由此检测报告也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司认为此条具有限制条款,建议修改为UPS电池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签订合同提供原件备查)。
答复:将“提供 (略) 省质 (略) 最新一期内的检验报告(签订合同提供原件备查)修改为:提供 (略) 省质 (略) 最新一期内的检验报告(签订合同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签订合同提供原件备查)。
(略) 市 (略) (略)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