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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2023年01月09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化纤布1600万米技改项目

(略)

长兴县夹浦镇喜鹊斗纺织企业集聚区

总投资1400 万元,租用 (略) 现有闲置

厂房6500 平方米作为项目生产营运用房,集聚网联喷水织机143 台,并新增其

他生产辅助设备。

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

xzhttp://**)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牵经过程产生的纤维粉尘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喜鹊斗村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系统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的相应标准后排放;生产废水单独纳管至长兴 (略) (中水回用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喷水织机用户,部分纳管至 (略) 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次品、废过滤网、废棕丝、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委外综合利用;废机油、机油废包装桶、含油污废抹布及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年加工化纤布600万米扩建项目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 B 区

总投资1000 万元,选址于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 区,利用现有租赁厂房6000 平方米(出租方为太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项目生产营运用房,集聚网联喷水织机50 台、加弹机1 台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新增年加工化纤布600 万米的生产规模,全厂具备年加工年加工化纤丝2400 吨、化纤布1800 万米的生产规模。

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

zhttp://**)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弹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 (略) 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单独纳管由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该地区喷水织机用户,部分纳管至长 (略) 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次品、废过滤网、废棕丝、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委外综合利用;废油、废机油、机油废包装桶、喷淋废液、浮油、废过滤棉、含油污废抹布及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加弹油包装桶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用作原始用途,如破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3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1500 万米建设项目

(略)

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

总投资1500万元,租用长兴伟昌纺织厂现有闲置厂房4600 平方米作为项目生产营运用房,集聚网联喷水织机152 台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500万米的生产规模。

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

xzhttp://**)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牵经过程产生的纤维粉尘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并接入污水管网,经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站处理后回用于本区域内喷水织机织造,不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次品、废过滤网、废棕丝、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委外综合利用;废机油、机油废包装桶、含油污废抹布及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4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3000万米建设项目

(略)

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鸿业路 118 号

总投资3000 万元,集聚更新喷水织机300 台,配套前道、牵经机、磨毛机、打卷机等生产及辅助

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各类纺织面料3000 万米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

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

xzhttp://**)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上浆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油烟,磨毛废气中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新建企业排放限值;燃气废气执行《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纳入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园区喷水织机织造企业,不外排。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及废次品、收集的纤维粉尘、废过滤网、废综丝、收集的废渣、废布袋(含纤维)以及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给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破损的浆料桶、收集的废油、废油泥、喷淋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5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900万米建设项目

(略)

长兴县夹浦镇喜鹊斗纺织企业集聚区

在长兴县夹浦镇喜鹊斗纺织企业集聚区租赁 (略) 的现有空置厂房集聚网联喷水织机76 台,新增牵经车3 台、打卷机3 台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900万米的生产能力。

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

zhttp://**)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牵经过程中产生的纤维粉尘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中的浓度限值;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织造废水单独纳管至长兴 (略) 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夹浦镇喷水织机企业,部分纳管至长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管至喜鹊斗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原材料包装固废、废丝、次品、废综丝、废滤网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纺织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6

年加工化纤丝 1680吨、年产化纤布1200万米建设

(略)

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

在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租赁 (略) 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集聚网联喷水织机129 台、加弹机2 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化纤丝1680 吨、年产化纤布1200 万米的生产能力。

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

xzhttp://**)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弹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织造废水单独纳管至长 (略) 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夹浦镇喷水织机企业,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委托清运至长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原材料包装固废、废丝、次品、废综丝、废滤网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收集的废油、浮油、喷淋废液、废加弹油桶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纺织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55157-34-长兴分局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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