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25.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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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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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项目概况:
(略) 金坛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佳宸全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佳宸竞磋*
2.项目名称: (略) 金坛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
6.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 (略) 金坛区
(2)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质量要求: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1+1+1,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合同到期后,则顺延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的时间进行履约服务,且满足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和采购人的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佳宸全 (略) ( (略) 金坛区中景商务中心A座1903室)。
3、方式: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注:(1)以上材料提供*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磋商。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售价:人民币*佰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民中心C栋5楼503室( (略) 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五、开启
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民中心C栋5楼503室( (略) 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日11:00点前将书面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2)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
http://**_*.html(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二)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三)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四)特别提醒:
(一)为了维 (略) 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 (略) 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二)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 (略) 金坛区 (略) 民中心A座
联系方式: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佳宸全 (略)
地址: (略) 金坛区中景商务中心A座1903室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