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有限公司(24582.6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
根据《 (略) 岐江新城Q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要求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
一、地块容积率变更为1.5(依出让合同约定),建筑密度变更为≤30%,绿地率变更为≥30%,建筑限高为100米。
二、其他要求:
(1)非临道路建筑退让距离按《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要求确定;
(2)地块需配置的公建配套设施按《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要求确定;
(3)项目规划及未尽事宜应符合《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和相关行业、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
(4)地块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接驳结合北侧地 (略) 政污水管网;
(5)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用地东侧、南侧;
(6)地块建设开发 (略) (略) 建设规定;
(7)该项目须按《 (略)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要求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8)经营性居住用地所涉及的公建配套设施应按《 (略) 建设用地配套公建设施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中规通[2015]72号)要求进行配建并移交;
(9)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的基准比例为15%;
(10)地块内含道路用地4940.6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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