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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指南】广昌县各类涉农补贴申请指南

2023年01月17日   江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补贴申请指南】广昌县各类涉农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16:43浏览次数:来源:广昌县农村局办公室

各股室单位

补贴

内容

补贴

对象

补贴

范围

补贴标准

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蔬菜办

蔬菜

奖补

蔬菜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

广昌县

蔬菜钢架大棚:(1)单体钢架大棚奖补:①单体单层钢架大棚奖补。对于经营主体自有资金投资新建30亩及以上连片单体单层钢架大棚的,且满足规格(棚宽6-8m,顶高3.2m以上,全部钢材为热镀锌管,拱管为Φ25热镀锌管,三纵四卡结构,2扇门,2个卷膜器,8丝以上薄膜)的按4000元/亩予以一次性奖补;不满足单体单层钢架大棚规格要求的,且满足宽度为6到8米,材质为热镀锌管的钢架大棚按3000元/亩予以一次性奖补(大棚奖补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计算)。对原有连片大棚面积30亩及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扩建20亩及以上的,按当年实际扩建面积给予奖补。②单体双层钢架大棚奖补。对于经营主体自有资金投资新建30亩及以上单体双层钢架大棚的,且规格满足(外棚宽8米,顶高3.2m以上,全部钢材为热镀锌管,拱管为Φ25热镀锌管,三纵四卡结构,2扇门,2个卷膜器,8丝以上薄膜;内棚宽6米,顶高2.5m以上,拱管为Φ25热浸镀锌钢管,8丝以上薄膜)的,按6000元/亩予以一次性奖补(大棚奖补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计算)。(2)高标准连栋大棚:新(扩)建3亩及以上,按26000元/亩给予一次性奖补。建设要求是棚体高度≥5米、肩高≥3米、跨度≥8米。所有钢材为全新热镀锌钢管,主立柱、侧面主立柱、端面主立柱采用70×50×2.5mm热镀锌矩形管;侧面副立柱采用50×50×2.5mm热镀锌方管,每4米开间中加一支副立柱;端面副立柱采用50×50×2.5mm热镀锌方管;内山墙柱采用50×50×2.5mm热镀锌方管;四周水平拉杆采用50×30×1.5mm热镀锌矩形管;主拱管、副拱管采用25×1.5mm热镀锌圆管;内拱管采用32×1.5mm热镀锌圆管;顶纵杆采用25×1.5mm热镀锌圆管;水平拉管(横梁)采用8米长整根32×1.5mm热镀锌圆管。雨槽采用1.8mm厚的热镀锌钢板冷弯成形,镀锌量≥270/平方米,展开宽度为500mm。温室设门1套,门尺寸为宽×高=3m×2.5m,门框四周,半高处及上下为镀锌方管,薄膜覆盖,配备4m×2m×2.5m的缓冲间,覆盖薄膜,每扇门安装四个合页,内门用薄膜幕帘或毯帘。薄膜要求:所有覆盖棚膜材料质量不低于国标 GB /T1003-2008无滴PO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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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广昌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审批表》

蔬菜基地开工建设后,由所在乡镇组织蔬菜基地向县发改委、县蔬菜办、财政局申请立项;基地搭建蔬菜钢架大棚后,由基地向乡镇申请验收,乡镇上报,由县蔬菜办牵头,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分期开展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拟定给予经营主体的补助资金,并在乡镇和媒体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县领导小组同意,报县政府审批下达奖补资金。

种植业与畜牧水产股

粮食

奖补

种粮主体和农户

广昌县

1.双季稻种植扶持补奖补政策。种植双季稻50亩以下的,奖补140元/亩;50亩以上的奖补160元/亩。奖补对象为种植双季稻的经营主体,即同一田块当年种植早稻后接着种植二季晚稻(含再生稻,收割两季);只种植一季早稻的农户不可享受奖补政策。且对于双季稻种植集中连片200亩(含)以上的区域,优先安排农田改造项目。

2.早稻集中育秧奖助政策。对用于机插或抛秧集中连片5亩以上的育秧田,每亩奖补500元。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拥有耕地的国有农场、村集体,在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的前提下,给予112元/亩的补贴标准。对抛荒1年以上的,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4.开荒复种补贴政策。按照“谁开垦复种补贴谁”的原则,对抛荒耕地复垦复种的,优先种植粮食作物,在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同时,给予开荒复种补贴100元/亩,且5年内免交田租耕种(具体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5.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国家规定,2022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100斤124元、129、131元,相比2021年每百斤稻谷分别提高了2元、1元、1元。

6.稻谷补贴政策。对水稻种植户给予直接补贴,谁种补贴给谁;给予稻谷补贴31.87元/亩,跨村组承包种植水稻的,由耕地所在村统一登记上报,按规定发放补贴。

7.水稻保险政策。开展农业大灾保险,对农民种植水稻因洪涝、干旱、重大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遭受损失进行保险。保险金额400元/亩,保费20元/亩,原则上农户自缴25%的保费;其中100亩以下的农户自缴保费由县财政补贴,100亩以上的保费由农户自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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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2022年广昌县粮食生产奖补资金明细表

按申报表由农户(经营主体)向村级申报→村级初核→所在镇政府复核汇总→所在乡镇上报广昌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畜牧水产股审核发放

种植业与畜牧水产股

产业扶持奖补

享受对象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广昌县

继续坚持和完善已有的帮扶产业扶持政策,2022年产业奖补为最高不超过3000元,享受对象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以下涉及的种养产业可重复发放。具体为:

1.种植业项目。蔬菜种植(不含槟榔芋):种植蔬菜1亩及以上,给予800元/亩的奖励补助;烟叶种植:种植烟叶5亩及以上,给予400元/亩的奖励补助;白莲种植:种植白莲1亩及以上,给予600元/亩的奖励补助;水稻种植:水稻1亩及以上,给予400元/亩的补助奖励;果树种植:果树10棵及以上,给予50元/颗的补助奖励;中药材种植:种植中药材1亩及以上,给予500元/亩的奖励补助;西瓜种植:种植西瓜1亩及以上,给予300元/亩的奖励补助;食用菌种植:种植菜树菇1万筒及以上,给予1000元/万筒的奖励补助;油茶种植:油茶种植1亩及以上给予每亩200元/亩的奖励补助。

2.养殖业项目。肉(母)牛养殖:养殖肉牛1头及以上,给予1000元/头的奖励补助,养殖能繁母牛1头及以上,给予1500元/头的奖励补助;羊养殖:养殖羊10头及以上,给予200元/头的奖励补助;鸡、鸭养殖:养殖鸡或鸭20羽及以上,给予6元/羽的补助奖励;鹅养殖:养殖鹅10羽及以上,给予20元/羽的补助奖励;肉免养殖:养殖肉免1组及以上,给予1000元/组的补助奖励;鱼养殖:养殖水面1亩及以上,给予400元/亩的补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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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农业农村局

广昌县脱贫(监测)户产业发展情况

调查摸底表

1.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工作组)对本村脱贫(监测)户发展产业的类别和规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附件1),经农户签字后,计算补助资金额度,并将产业奖补资金汇总表(附件2)在当地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

2.乡(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将本乡(镇)拟符合条件的脱贫(监测)户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和联系人,接受群众监督。

3.乡(镇)公示无异议后,各村委会与脱贫(监测)户签订产业发展协议书。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根据协议、脱贫(监测)户实际生产情况,牵头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对各村产业奖补情况进行审核验收(附件4)。

4.乡(镇)上报调查摸底表后,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各乡(镇)对脱贫(监测)户发展产业的类别和规模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种植业与畜牧水产股

生猪补贴

养殖户

广昌县

对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贴每头给予8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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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农业农村局

广昌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

1.乡镇初核。乡镇畜牧兽医人员到养殖场(户)现场核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并填报养殖环节病死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上报农业农村局。

2.县级确认。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人员对乡镇上报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进行核对确认,确认后报县财政局确认,签 (略)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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