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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年01月28日   江苏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28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1552.71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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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江阴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项目名称)已由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澄高行审备〔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阴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芙蓉快速路以北,东兴路以南,长山大道以东;

2.1.2建设规模:江阴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污水6万m3/天,拟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规模3.0万m3/d,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安装分1.5万m3/d规模分两阶段实施,即本次实施一期一阶段(土建3.0万m3/d、设备1.5万m3/d),同时配套建设收集管网和生态缓冲区尾水湿地。

2.1.3合同估算价:31552.7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53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3 月 2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5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6 月 15 日

2.1.5 其他: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现行的《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77号)。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委托运营质量标准:满足出水水质达标排放要求。

2.2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模式(EPC+O),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竣工验收后污水处理厂运营相关的一切事宜。

(1)项目设计内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图纸报批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后续服务、以及验收工作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建筑、道路、管线、照明、景观绿化等及其他配套工程。中标人不具备专业勘察资质的,可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勘察单位实施项目勘察工作,该勘察单位需报招标人同意,但中标人应对勘察成果负责。

(2)项目施工: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建筑(构筑)物、道路、管线、照明、景观绿化等及其他配套工程;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

(3)项目建设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5)在委托运营期内,按照谨慎运行惯例、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运营、管理、维护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指标需达到Ⅲ类标准,运营服务期限为8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A)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②[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或[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或[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 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R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应承担过(A)、(B)、(C)任意一项业绩,同时需具备(D)项运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日)以来承担过设计处理规模≥1.8万吨/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前述证明材料需能证明以下要素:① 污水处理规模;② 污水处理厂类型(是否为工业污水处理厂);③合同签订时间。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日)以来承担过设计处理规模≥1.8万吨/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含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前述证明材料需能证明以下要素:① 污水处理规模;② 污水处理厂类型(是否为工业污水处理厂);③合同签订时间。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日)以来承担过设计处理规模≥1.8万吨/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含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前述证明材料需能证明以下要素:① 污水处理规模;② 污水处理厂类型(是否为工业污水处理厂);③合同签订时间。

(D)运营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负责运营的单位) (略) (持股比例高于50%)承担过设计处理规模≥1万吨/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营,要求提供PPP协议、BOT协议等相关运营协议、业主证明(如有)、股权证明(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前述证明材料需能证明以下要素:① 污水处理规模;② 污水处理厂类型(是否为工业污水处理厂)。

3.3.2 自2020年11月 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2021年1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 2022年8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至多允许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以及一家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资格均应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并以运营方为牵头方,提供联合体协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员工。

3.6 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年 02 月 26 日 17 时 00 时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ggzy/),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2 月 27 日 9时00 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 “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510-*,地址: (略) 大桥南路18号。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东方广场19号楼1203室

地 址: (略) 鼓楼区鼓楼创新广场D栋906室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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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黄炜豪

联 系 人:史工、夏工

电 话:*

电 话:025-*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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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q.com

电子邮箱:*@*cec.cn

2023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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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
标签: 总承包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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