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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医院口腔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3年01月29日   北京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51.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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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口腔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09: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密云区阳光街 383 (略) 行政楼一层会议室(接待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密云区阳光街 383 (略) 行政楼一层会议室(接待室)
预算金额¥5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密云区阳光街 38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明华 010-*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2 号佳境天城 A6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震 010-*

项目概况

(略) (略) 口腔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2 号佳境天城 A6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口腔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范围内口腔科医疗耗材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分批次交付,实际供货批次及每批次数量以采购人预定书面通知为准,每次预定后一周内送至指定科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如遇政策更新,按新政策执行),政府采购将对符合条 件的中小微型企业给予扶持。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 10%的价格 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 号、财库〔2014〕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3 - 68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财库〔2017〕141 号)。 符 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应按要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略) 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 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果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须为进 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有节能或环保产品,则对 节能环保产品进行额外政策性加分。

3.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 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额外政策性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满足本项目需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供应商供货的可收费耗材产品必须在《北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采购供应目录中,须提供系统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需取得生产厂商出具的经销授权;4.具有与本项目所包含医疗设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2 号佳境天城 A605

方式: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密云区阳光街 383 (略) 行政楼一层会议室(接待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密云区阳光街 383 (略) 行政楼一层会议室(接待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密云区阳光街 383 号        

联系方式:张明华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2 号佳境天城 A605            

联系方式:于震 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震

电 话:  *

 
标签: 口腔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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